第698章 康熙来了(二)
  虽然徐茜蒂现在很不爽卢德双,可她依旧还是有职业道德,在节目录制当中,并没有公报私仇。
  可让卢德双万万没想到的事情,本应该最有可能为难自己的徐茜蒂没出手,恰恰无仇无怨的人,却来找卢德双的麻烦,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中视派来监督节目录制的代表,突然插手了节目的录制,提出让卢德双回答一下宝岛最近很火的一个话题。
  王伟宗闻言,当场就发作了,直接把手中的稿子狠狠的砸到了对方的身上,怒吼道:“你特么脑子进水了是不是,要不要我让人带你去倒倒水?”如果嘉宾是一个小咖,王伟宗还会给对方一点面子,隐忍一二,可特么这次的嘉宾是卢德双啊,哪是他们可以拿捏的对象。
  “王伟宗,我也是为了节目效果。”
  好吧,中视代表确实有私心在里面,对卢德双有点不爽,可他回答王伟宗的这话,绝对是没有半分私心在里面,因为他提起的这个话题,最近在宝岛很火,相信只要采访到卢德双的态度,绝对能够获得收视率。
  “你当我是三岁小孩吗?”
  王伟宗见对方还敢还醉,顿时暴跳如雷,指着对方的鼻子,毫不客气的呵斥道:“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想搞什么鬼,我告诉你,我的节目我做主,你特么算哪个葱!”如果不是被其他人拉着,估计以王伟宗的暴脾气,绝对会用小拳拳教他做人的道理。
  “王伟宗,你想干什么!”
  中视的负责人也是第一次跟王伟宗合作,虽然早就听闻过王伟宗暴君的外号,可合作以来,他觉得王伟宗虽然脾气不好,可还不至于到达暴君的地步,可这一次,他清晰的感觉到了,王伟宗绝对是想要动手打自己。
  台下的一幕,卢德双自然是尽收眼底,很显然,这跟之前提示板上的字有关,不由得好奇起来,对着脸色不太好的柴康永问道:“康永哥,是提示板上写的是什么事情,让王制作人如此生气?能跟我说说么?”至于为什么不是问柴康永,而不是关系更亲近的徐茜蒂,因为徐茜蒂已经被吓傻了。
  面对卢德双的询问,柴康永想了想,还是小声的回答道:“这个辱母杀人案是这样……”
  听完柴康永的叙述,卢德双简单的概括下。
  这个辱母杀人案说的是上个月,宝岛发生的一起杀人案件。
  案情大概是这样的,杀人者余欢,22岁,他母亲苏霞因经营工厂资金周转困难而向某地产公司老板武学占借款,前后累计借款135万元,约定月息10%。此后陆续归还现金184万,以及一套价值70万的房屋抵债,还剩大约17万余款实在没有资金归还。
  因此,苏霞遭受到暴力催债。
  由社会闲散人员组成的十多人的催债队伍多次骚扰苏霞的工厂,对其进行辱骂和殴打。
  案发前一天,武学占在她的已抵押的房子里,指使手下拉屎,然后将苏霞按进马桶里,要求还钱。当日下午,苏霞四次拨打报警电话和市长热线进行求助,但结果并没有得到帮助。
  第二天,催债的手段升级,苏霞和儿子余欢被带到公司接待室,连同一名职工,11名催债人员围堵并控制着他们三人。其间,催债人员用不堪入耳的羞辱性话语辱骂苏霞,并脱下余欢的鞋子捂在他母亲嘴上;甚至故意将烟灰弹到苏霞的胸口。更令人发指的是,催债人员杜畜生脱下裤子,掏出生殖器,当着她儿子的面往苏霞脸上蹭,令于欢濒临崩溃。
  恰巧外面路过的工人看到这一幕,才让报警人余荣报警,找来了警察。
  可万万没想到的是,警察在接警后到达接待室,在了解的情况之后,竟然只说了一句“要账可以,但是不能动手打人”,随即就离开了。看到警察要离开,报警的余荣拉住一名女警,并试图拦住警车。
  “警察这时候走了,他娘俩只有死路一条”于秀荣在后来接受记者采访说。
  被催债人员控制的余欢看到警察要走,已经情绪崩溃的余欢站起来试图往外冲,唤回警察,却被催债人员拦住。混乱中,余欢从接待室的桌子上摸到一把水果刀乱捅,致使杜畜生等四名催债人员被捅伤。其中,杜畜生因失血性休克死亡,另两人重伤,一人轻伤。
  从报道中看,杜畜生的结局完全是自作自受。事情闹得不可收拾,警察的失职起到了很大的助推作用。杀人伤人的是余欢不假,但不作为的警察更应该站在被告席上。
  然而事情并没有按应该的方式发展,火上浇油的是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余欢面对众多讨债人长时间纠缠,不能正确处理冲突,持尖刀捅刺多人,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害人存在过错,且余欢能如实供述,对其判处无期徒刑。
  为何不认定正当防卫,法院的解释是,虽然当时余欢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也遭到对方侮辱和辱骂,但对方未有人使用工具,在派出所已经出警的情况下,被告人余欢及其母亲的生命健康权被侵犯的危险性较小,“不存在防卫的紧迫性”。
  法律的事外行本不应随意置喙,但这份判决是怎样一种强人作难!被11个催债人员围堵,遭遇那样的侮辱,却要责怪其“不能正确处理冲突”,试问,主动权何曾在他手上?!不怪催债人员不该制造冲突,不怪警察不能化解冲突,偏要怪被逼到极点的受害人不能正确处理冲突。
  “对方未使用工具”又岂是否定正当防卫的理由?照这么说,徒手杀人难道就不算杀人了?杜畜生等人之前的所作所为已足以表明他们对于欢的生命安全构成了真实可信的威胁。
  由派出所已经出警推导出“危险性较小”,更是可笑。
  要知道警察并没有将余欢母子带至安全区域,而是把他们留给了坏事做尽的催债人员。此外,前一天也出了警,但第二天的催债手段反而升级,更加证明这一逻辑的荒谬。
  此案的社会影响和示范效应都不容低估,不能不考虑判决会向社会传达怎样的信号。
  值得注意的是,在法院审理此案之前,武学占等人已被定性为“黑恶势力团伙”被警方摧毁。在11名黑恶势力面前,不能苛求弱者的反抗姿势,否则便是以法律的名义逼迫公民做窝囊废。
  法律本应援助受困的弱者,如果没有援助而迫使弱者自卫,应该反思原因。我并不主张自卫权是无限的,但法律应该充分体察自卫者所处的境地。一个救助不了弱者又不允许弱者自救的社会,是何其悲哀啊。
  ps:这一章,在我看到这个新闻之后,第一次水的心安理得,说实话,如果当我的母亲受到这样的侮辱,也许我的反应比余欢更加的激烈,毕竟被侮辱的可是十月怀胎生下你,辛辛苦苦养育你长大的妈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