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二章:金山
  “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
  “先生,作为修道者,我们是不能随便认师傅的!”
  课堂上,娇娜一本正经地提出异议。
  陈剑臣微微一笑:“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并不一定要三拜九叩后方能成师,此话讲述的是一种不耻下问的学习态度,而非要你见人就得拜师,不可一概而论……”
  ……“故天之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姓,增益其所不能……”
  “先生,这是什么大任啊?也太吓人了吧,简直比做苦力还惨……哎哟,先生你又打人家屁股了。”
  不得不说,娇娜确实聪慧过人,许多文章道理,一教就会。只是她天生顽皮,时不时会冒出些古灵精怪的念头来,令人哭笑不得。
  ……现在,已是十二月中旬,时光荏苒,距离鲁惜约返回江州,已有一个多月的时间了——关于鲁惜约被掳的案子,在陈剑臣的授意下,王复花钱在官府里悄悄销了案。
  李逸风被杀,和流马贼死在一块,消息传出后成为轩然大波,产生了许多话题,一时间苏州城府满城风雨,什么流言都有。
  不过这一些,陈剑臣并未刻意地去打听了解,反而一心留在胡庄,专心致志地教导娇娜。毕竟年关快到,不用多久,他就得启程回江州,并继续在明华书院里读书的了。
  而皇甫员外也早有了决定,等陈剑臣离开后,他们父女俩也将离开胡庄,换到另一个地方去。至于具体地方还没有决定,以娇娜的意思,她却是希望能搬到江州。但皇甫员外给予了否定,皆因他在红尘打滚的时间不短了,淬炼道心已有成果,正需要隐居深山老林,消化这一切,并提高修为。
  况且,娇娜需要渡劫,渡劫就必须要找一处幽静无人的地方。
  所以,在短期时间内,他们父女将告别红尘闹市,远遁深山闭关。
  黯然销魂者,唯别而已。
  对于不久就要到来的分别,其实陈剑臣也有些不舍。和皇甫父女相处的这一段经历,彼此之间已经有了不浅的情感付出。
  娇娜同样不舍,现在的她,再不是以前没心没肺的那个她了……“先生,‘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自己不想做的事情,不要强自施加到别人身上,否则很容易让人反感。”
  娇娜睁大了眼睛:“不对呀,我不喜欢吃鸡屁股,但每次给小菊吃,她都吃得很开心呢。”
  后面侍立着的小菊登时鼓起眼睛:小姐你如此野蛮地把鸡屁股塞进我嘴巴里,我能不假装吃得香香的吗?
  这句话,可也是不敢说出来的。
  ……这一天,天空下起了雪,温度严寒,就连屋檐下面都结成了一条条冰凌子,一根根晶莹剔透,看上去煞是好看。
  房间中生着火炉,一块块规格统一,拳头大小的炭正烧得通红,散发出温煦的热量——这些炭可不是寻常木炭,而是名贵的“雷窑炭”,一斤卖一贯钱,烧起来,不生丝毫火烟味,热量丰富。但如此昂贵的价格,非富贵之家根本烧不起。
  围着火炉,听完今天陈剑臣讲的故事,娇娜忽然问:“先生,为什么你讲故事,最后都只是说到王子和公主结婚,故事就结束了呢?不是应该接着往下讲吗?”
  陈剑臣淡然回答道:“也许是因为结婚后就没故事了。”
  “怎么会没故事,可以讲生孩子呀,一胎二胎,能讲得东西还多着呢。”
  陈剑臣暴汗无语——小狐狸精的脑袋思维,果然是和常人不同的。
  ——这段时间,课堂之余,娇娜和松娘她们就缠着陈剑臣讲故事,于是,作为一名穿越众,陈剑臣终于又发挥出了一个特长,做起了“故事大王”。从古到今,无论中外,从三国水浒到《安徒生童话》,能记得的都讲了出来。
  娇娜等自是听得津津有味,还打趣道:陈剑臣可以把这些故事写成书来卖,可以赚大钱……其实这条门路陈剑臣以前还住在景阳村、贫困潦倒的时候就曾想过了,不过后来一打听,才知道事不可为。
  要知道天统王朝对于书籍印刷实行严厉的管制制度,不经批准是不可能出书的,而陈剑臣的这些前世故事,许多内容都属于[***]行列,看诸葛卧龙就知道了:写历史,当局会说你“借古讽今”;写狐妖鬼怪,会说你传扬迷信,妖言惑众;写兵书,更会说你图谋造反,大逆不道……就连单纯的情爱故事都不能光明正大出书,因为那涉及男女私情,有违圣贤书《德书》、《礼书》上的条文规定。
  故而,想靠卖点子写书来谋利根本不可行,只能像诸葛卧龙那样,通过手抄本来传播。但手抄本对于作者而言,能有什么收益?
  虚名而已。
  就连这虚名,都会被人刻意地菲薄踩低。
  诸葛卧龙一生落魄,四海无家,不是偶然。他的文章思想,本就不相容于当今主流,只能靠怪异之言,露骨的情、色描写来吸引读者。怪不得他精于八股结构体式而不能中举,只因他不懂得揣测主考官的意思,主旨相左,文章做得花团锦簇的,但也是一朵落花。
  “横竖点撇千千笔,墨水无多泪水多。”
  那是何等的悲苦无奈?
  严格的出版制度等于一把“文字锁”,只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整出个“文字狱”来。可陈剑臣心知肚明,诸如王朝的统治理念,有文字狱实属正常。事实上王朝的过去历史,就曾多次施行了严酷的文字狱,不知烧了多少书,斩下了多少的人头,历史的篇章笔墨,无论再恢宏辉煌,却都是醮着淋淋鲜血写就的。
  白天讲课晚上讲故事,另外还有两个时辰独自的读书练笔,就是陈剑臣每天的生活主要内容,自然纯粹,而简单充实。如此逍遥的曰子并不好得到,人生若等闲,只可惜往往都是等到白发苍苍都闲不下来。有时候人闲了,但一颗心总闲不住。
  随着告别的曰子临近,皇甫员外又送了一件珍贵的礼物给陈剑臣,是一件金蚕丝编织而成的背心。
  这件背心,柔软如水,轻轻一揉,握在手中,便如弹丸大小,松开一抖,又恢复成一件规格整齐的背心。极轻,穿在身上,一点重量都感觉不到,可纹路之间,细致得好像天衣,天衣而无缝。
  “此衣乃采自百年金蚕之丝,共用了九百九十九万根金丝才制造而成的,虽然不是法器法宝,但坚韧无匹,水火不进,刀枪不入。”
  皇甫员外如斯道。
  加上上一次赠送的血檀木书筪,他已送了两件重宝给陈剑臣。这两样东西不是凡物,在俗世中几乎是不可能得到的。
  “员外……”
  有莫名的感动在心头荡漾,陈剑臣感触良多。
  皇甫员外呵呵一笑:“留仙,比起你为我们父女俩所做的一切,这些东西又算得什么?老夫本想送你万贯家财,但黄白之物多戾气,得之非祥,不如尽皆散去,积攒功德。故而只好送这么一件金蚕背心了。”
  陈剑臣道:“员外言重了,此礼之重,岂非那万贯财物所能比拟的?”
  皇甫员外正色道:“留仙,恕老夫直言,我曾夜观天象,算得一卦。略略知道些天机,数年之后,必有天狗食月,凶星入主之相。天变则地变,地变则人变。故世途凶恶,刀兵乱起……”
  陈剑臣眉头一皱:皇甫员外的这番话倒和庆云道长那句“国之将亡,必有妖孽”隐隐有互相扣合的意味。
  皇甫员外又道:“留仙,你身怀正气,乃是儒家异数。反正老夫入世多年,走南闯北,眼中只见斯文扫地,不闻有圣贤。虽然我也不清楚你的正气到底是如何修养出来的,以及威力如何。但有此依仗,就不怕邪魅侵害,可护得神魂周全。只是你肉身有弱点,老夫特意送金蚕衣给你护身,或可避免某些血光之灾。”
  闻言陈剑臣一躬身,作揖道:“多谢员外赠宝。”
  皇甫员外把他扶起,叹道:“自古以来,人就是人,妖就是妖,留仙豁达开通,不以异类视我等,实在非常难得。此番一别,但愿他曰我们还有相聚之时。”
  陈剑臣微笑道:“一定会有的。”
  皇甫员外又问:“那这几天留仙还想去苏州什么地方赏玩?苏州十景,景景如画,不去走一遭,可惜了。”
  陈剑臣道:“嗯,小生正想去一个地方走一次呢,也是苏州十景之一。”
  “哦,是哪里?不会是苏州河吧……”
  说着,老狐狸朝他别有意味地眨眨眼睛。
  陈剑臣呵呵一笑:“苏州河上春水流,天上有人间。不过我要去的却不是那里,而是金山寺!”
  金山寺?
  这三个字仿佛有魔力般,皇甫员外一听之下,脸色一下子就变得苍白起来。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