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9章
高语姗听得两眼发直,这次,她似乎听懂了,如今孝明帝和夏皇后一心,想从太后手里夺权。
等大皇子当了皇帝,夏皇后成了太后,肯定也想着借娘家势力,达到“垂帘听政”的目的,左右已经成了皇帝的大皇子。
那时候,她作为新帝的皇后,天然就和新帝利益一致,必定会联手对付夏太后。
原来什么情爱都是虚的,大皇子只要想坐稳皇位,不想被太后一派外戚专权,就只能和她这个皇后恩爱起来。
越想她越心惊,这后宫争斗,在前朝风雨之下,真的可以忽略不计。
有太后的亲自叮嘱,选秀进展很快,一个月后,一群莺莺燕燕就入了宫,皇上开始不知疲倦的广撒雨露君恩。
说不知疲倦也不对,皇上很快就力不从心了,太医院开始进献秘药,后来皇上觉得还是没用,不知道从哪里找到一个道士,都开始吃起了仙丹。
太后和念一同时会心一笑,开始通过各种手段收买道士,疯狂往仙丹里加料,同时,季墨阳也从不停歇的拉着刘太监叙话。
几方共同的努力下,入了冬,皇上就累得起不来了,听说有一次还吐了血。
“肝火旺盛,皇上不如先停几日的丹药试试?”太医建议道。
第361章 合葬
孝明帝不是傻子,也不是昏君,这个时候也反应过来,历史上不少皇帝死于丹药,他后怕的赶紧停了丹药,开始养起病来。
不过太后和念一对此并不担心,孝明帝已经毒入肺腑,蹬腿就是这几个月的事情,他们都有更要紧的事情,那就是皇上死后,怎么出手,才能得到最大的利益。
季墨阳见皇上自从吐血之后,就让太医住在了宣政殿,生怕查出点什么,也不敢疯狂下毒了,顺道告了假,好好陪一陪宋絮晚。
不久的将来,还不知道有怎样的血雨腥风,他不确定自己能不能在那一场风暴中,保全自身,不知道将来,能不能和宋絮晚长相厮守。
他经常抱着宋絮晚失神,等宋絮晚察觉的时候,总是问他:“你怎么了?”
“担心小元宝在房间里憋坏了。”季墨阳哄道。
“有你送的小黄狗陪他,还有你画的那么多小人书让他看,我看他在房间里开心的,都忘了外面下雪了。”
今年宋絮晚早早就把小元宝的药准备好了,想起去年两人因为药闹得不可开交,好笑道:“你那时候真的恨我妈?”
“一时气愤罢了,哪里就到恨的地步。”季墨阳轻轻一句,又开始失神起来。
“你到底怎么了,最近好像心事重重的样子?”
宋絮晚认真的看着季墨阳,不给他含糊其辞的机会。
季墨阳自认为自己善于隐藏情绪,不知道怎么回事,在宋絮晚面前,常常犹如透明的一般。
他叹了口气忧心道:“我担心有一天我不在了,你还会不会记得我?”
宋絮晚瞪大了眼睛,他们俩还年轻不说,季墨阳比她小那么多,应该不会先她而死吧。
“你这问题好生奇怪,先不说不会有那一日,再说只要我不失忆,就不会忘记你呀。”
这一句安抚,并没有消解季墨阳心中的愁绪,他如果真的淹没在未来的风暴里,宋絮晚便是还记得他,又能记多久。
他在宋絮晚心里又是怎样一个位置呢,偶尔想起的人?
他毕竟不是宋絮晚正经的丈夫,不能让宋絮晚光明正大的祭奠,还有下辈子,他们可能将不会再遇到。
想到这些,季墨阳突然喉咙一阵发紧,他很想生生世世都和宋絮晚一起,下辈子再也不要与其他人纠缠在一起。
“我担心你下辈子会不记得我,毕竟百年之后,与你合葬的人不是我。”
宋絮晚刚想解释说下辈子喝了孟婆汤,季墨阳也不见得记得她,但是听到合葬,宋絮晚恍然大悟,季墨阳这是求一个名分?
也不是不可,反正她才不想和周明海合葬。
斟酌一下词语,宋絮晚认真道:“和离实在是有损名声,宁宁还没有说婆家,我那侄女婚事一直不顺,要是我和离,她怕是都嫁不出去了。”
“你且等两年,等周明海先死,我把他葬回祖籍他父母身旁,我百年之后,就以不想远离父母为借口葬在京城,让小元宝把我们俩葬在一起,好不好?”
“当真?”季墨阳收紧手臂,通红的眼眶有了些许湿意。
宋絮晚环在季墨阳腰身的手,缓缓吊到他的脖子上,无比珍重道:“此心可鉴日月,诸天神佛作证,我宋絮晚下辈子想和季墨阳一起,此身再无旁人。”
有了这个誓言,季墨阳忽觉自己怎么能这么消沉,就是为了能和宋絮晚多过几天开心的日子,他也要竭尽一切可能,成为最后胜利的那一个。
之前孝明帝又是选秀又是吃丹药,这都是昏君的前兆,怎么念一还没有动作,还是有动作没有告诉他?
季墨阳觉得,有必要再去寺院打探下。
这一日,早早回府睡了个回笼觉,季墨阳就打算去浮云寺会一会念一,刚出了房门,远远看离月和一个小姐在花圃前说话,看背影不像是宁宁,难道闵绒雪又想算计离月?
他不由得走近,想提醒离月小心闵绒雪,没空少回来。
刚走到一棵树后,就听那位小姐道:“离月,不是我说,你的丫鬟也太会偷懒了,帮你拿个手炉,不知道哪里躲清闲去了,快一炷香了都没影。
你听我的,这丫鬟可不能惯着,我教你一些调教人的手段,比如等雪大了,让丫鬟去采雪泡茶,叫她在北风里冻老实了再回来,再比如……”
季墨阳没听完就冷了脸,这人是谁,怎么如此恶毒,离月的丫鬟可是宋絮晚送的,平日里和离月姐妹一般,这人怎么能如此挑拨。
幸好,离月也这么觉得,她不等对方说完,忙摇头道:“刘小姐你别说了,她们是我的姐妹,不是什么丫鬟。”
离月气的直接甩脸子走开了,若不是马氏说哥哥需要一个护膝,她都不想回这个家。
那个刘小姐还在背后高声道:“离月你别太心软,下人就是下人,我这是教你驭人之术。”
离月越走越快,半路遇见小荷,俩人直接拉着手出了府。
见离月没受影响,季墨阳抬脚转身离开,刚走没几步,后面就有人喊道:“季大人留步。”
季墨阳停下回头,单要看看这个蛇蝎心肠的人是谁,为何会出现在他的府上。
刘诗蕊见季墨阳停下回头,立刻羞红了脸,羞答答的走上前,妖妖娆娆的行了个一礼:“季大人。”
搜寻了一下记忆,这人应该没见过,季墨阳冷声道:“你是谁,怎么在我家?”
“啊?”
刘诗蕊脑中一片空白,闵绒雪不是说,季墨阳听说过她,对她印象不错嘛?
哦对了,季墨阳可能听说过她,只是上次,没看清她的长相罢了。
她忙娇笑道:“我祖父是吏部尚书刘大人,夏天时,在翰林巷外,大人驭马救了我,我这才上门道谢。”
季墨阳恍惚记得那次是救了一个人,但那都多久了,看这眼前的这位小姐,要不是熟门熟路,闵绒雪不会让客人一个人乱跑,而且,这个刘小姐还能和离月搭上话,不知道来了多少次了。
联想到闵绒雪爽快的退了宴家的庚帖,再看眼前这个含羞带怯的小姐,和浮云寺那些小娘子一对比,季墨阳心里明镜似得。
第362章 探话
他讥笑一声:“既然道了谢,刘小姐请回吧,以后不要再来,一个闺阁女子,如此唐突的叫住一位男子,成何体统!”
刘诗蕊再次傻眼,闵绒絮告诉她,季墨阳喜欢漂亮热情胆子大的,她大着胆子拦住季墨阳怎么会被训斥呢。
眼看着季墨阳抬脚走了,她忙上前拦住,想到闵绒雪说,季墨阳就喜欢女子先主动,她鼓起勇气道:“我心悦你,我已经禀明了家中父母,闵伯母也无异议,你只要去我家求亲,我们的婚事立刻就能定下来。”
便是从小被小娘子缠习惯了,季墨阳今天也吓了一大跳,这世上还有这么奔放的女子,刚见面就说提亲的事情。
这女子脑子不是有什么问题吧,他嘴角微抽:“我不会娶你,你能不能听懂这一句?”
“你必须娶我,你救了我,我以身相许是天经地义。”刘诗蕊红了眼睛。
季墨阳觉得这个刘小姐可能听不懂人话,他抬脚打算再次离开,只听刘小姐又道:“你不同意娶我,是不是心里还有宴小姐?”
这人脑子肯定有病,季墨阳加快脚步出了门,骑上马直奔浮云寺。
刘诗蕊流着泪扑倒在闵绒雪怀里,这些天她经常来季府,和闵绒雪已经情同母女。
“伯母,季大人他看都不看我一眼,他是不是不喜欢我这样的?”
闵绒雪心疼的帮刘诗蕊擦眼泪,想到宋絮晚那穿金戴银的庸俗样子,再看看怀里的人,觉得这不都差不多嘛。
等大皇子当了皇帝,夏皇后成了太后,肯定也想着借娘家势力,达到“垂帘听政”的目的,左右已经成了皇帝的大皇子。
那时候,她作为新帝的皇后,天然就和新帝利益一致,必定会联手对付夏太后。
原来什么情爱都是虚的,大皇子只要想坐稳皇位,不想被太后一派外戚专权,就只能和她这个皇后恩爱起来。
越想她越心惊,这后宫争斗,在前朝风雨之下,真的可以忽略不计。
有太后的亲自叮嘱,选秀进展很快,一个月后,一群莺莺燕燕就入了宫,皇上开始不知疲倦的广撒雨露君恩。
说不知疲倦也不对,皇上很快就力不从心了,太医院开始进献秘药,后来皇上觉得还是没用,不知道从哪里找到一个道士,都开始吃起了仙丹。
太后和念一同时会心一笑,开始通过各种手段收买道士,疯狂往仙丹里加料,同时,季墨阳也从不停歇的拉着刘太监叙话。
几方共同的努力下,入了冬,皇上就累得起不来了,听说有一次还吐了血。
“肝火旺盛,皇上不如先停几日的丹药试试?”太医建议道。
第361章 合葬
孝明帝不是傻子,也不是昏君,这个时候也反应过来,历史上不少皇帝死于丹药,他后怕的赶紧停了丹药,开始养起病来。
不过太后和念一对此并不担心,孝明帝已经毒入肺腑,蹬腿就是这几个月的事情,他们都有更要紧的事情,那就是皇上死后,怎么出手,才能得到最大的利益。
季墨阳见皇上自从吐血之后,就让太医住在了宣政殿,生怕查出点什么,也不敢疯狂下毒了,顺道告了假,好好陪一陪宋絮晚。
不久的将来,还不知道有怎样的血雨腥风,他不确定自己能不能在那一场风暴中,保全自身,不知道将来,能不能和宋絮晚长相厮守。
他经常抱着宋絮晚失神,等宋絮晚察觉的时候,总是问他:“你怎么了?”
“担心小元宝在房间里憋坏了。”季墨阳哄道。
“有你送的小黄狗陪他,还有你画的那么多小人书让他看,我看他在房间里开心的,都忘了外面下雪了。”
今年宋絮晚早早就把小元宝的药准备好了,想起去年两人因为药闹得不可开交,好笑道:“你那时候真的恨我妈?”
“一时气愤罢了,哪里就到恨的地步。”季墨阳轻轻一句,又开始失神起来。
“你到底怎么了,最近好像心事重重的样子?”
宋絮晚认真的看着季墨阳,不给他含糊其辞的机会。
季墨阳自认为自己善于隐藏情绪,不知道怎么回事,在宋絮晚面前,常常犹如透明的一般。
他叹了口气忧心道:“我担心有一天我不在了,你还会不会记得我?”
宋絮晚瞪大了眼睛,他们俩还年轻不说,季墨阳比她小那么多,应该不会先她而死吧。
“你这问题好生奇怪,先不说不会有那一日,再说只要我不失忆,就不会忘记你呀。”
这一句安抚,并没有消解季墨阳心中的愁绪,他如果真的淹没在未来的风暴里,宋絮晚便是还记得他,又能记多久。
他在宋絮晚心里又是怎样一个位置呢,偶尔想起的人?
他毕竟不是宋絮晚正经的丈夫,不能让宋絮晚光明正大的祭奠,还有下辈子,他们可能将不会再遇到。
想到这些,季墨阳突然喉咙一阵发紧,他很想生生世世都和宋絮晚一起,下辈子再也不要与其他人纠缠在一起。
“我担心你下辈子会不记得我,毕竟百年之后,与你合葬的人不是我。”
宋絮晚刚想解释说下辈子喝了孟婆汤,季墨阳也不见得记得她,但是听到合葬,宋絮晚恍然大悟,季墨阳这是求一个名分?
也不是不可,反正她才不想和周明海合葬。
斟酌一下词语,宋絮晚认真道:“和离实在是有损名声,宁宁还没有说婆家,我那侄女婚事一直不顺,要是我和离,她怕是都嫁不出去了。”
“你且等两年,等周明海先死,我把他葬回祖籍他父母身旁,我百年之后,就以不想远离父母为借口葬在京城,让小元宝把我们俩葬在一起,好不好?”
“当真?”季墨阳收紧手臂,通红的眼眶有了些许湿意。
宋絮晚环在季墨阳腰身的手,缓缓吊到他的脖子上,无比珍重道:“此心可鉴日月,诸天神佛作证,我宋絮晚下辈子想和季墨阳一起,此身再无旁人。”
有了这个誓言,季墨阳忽觉自己怎么能这么消沉,就是为了能和宋絮晚多过几天开心的日子,他也要竭尽一切可能,成为最后胜利的那一个。
之前孝明帝又是选秀又是吃丹药,这都是昏君的前兆,怎么念一还没有动作,还是有动作没有告诉他?
季墨阳觉得,有必要再去寺院打探下。
这一日,早早回府睡了个回笼觉,季墨阳就打算去浮云寺会一会念一,刚出了房门,远远看离月和一个小姐在花圃前说话,看背影不像是宁宁,难道闵绒雪又想算计离月?
他不由得走近,想提醒离月小心闵绒雪,没空少回来。
刚走到一棵树后,就听那位小姐道:“离月,不是我说,你的丫鬟也太会偷懒了,帮你拿个手炉,不知道哪里躲清闲去了,快一炷香了都没影。
你听我的,这丫鬟可不能惯着,我教你一些调教人的手段,比如等雪大了,让丫鬟去采雪泡茶,叫她在北风里冻老实了再回来,再比如……”
季墨阳没听完就冷了脸,这人是谁,怎么如此恶毒,离月的丫鬟可是宋絮晚送的,平日里和离月姐妹一般,这人怎么能如此挑拨。
幸好,离月也这么觉得,她不等对方说完,忙摇头道:“刘小姐你别说了,她们是我的姐妹,不是什么丫鬟。”
离月气的直接甩脸子走开了,若不是马氏说哥哥需要一个护膝,她都不想回这个家。
那个刘小姐还在背后高声道:“离月你别太心软,下人就是下人,我这是教你驭人之术。”
离月越走越快,半路遇见小荷,俩人直接拉着手出了府。
见离月没受影响,季墨阳抬脚转身离开,刚走没几步,后面就有人喊道:“季大人留步。”
季墨阳停下回头,单要看看这个蛇蝎心肠的人是谁,为何会出现在他的府上。
刘诗蕊见季墨阳停下回头,立刻羞红了脸,羞答答的走上前,妖妖娆娆的行了个一礼:“季大人。”
搜寻了一下记忆,这人应该没见过,季墨阳冷声道:“你是谁,怎么在我家?”
“啊?”
刘诗蕊脑中一片空白,闵绒雪不是说,季墨阳听说过她,对她印象不错嘛?
哦对了,季墨阳可能听说过她,只是上次,没看清她的长相罢了。
她忙娇笑道:“我祖父是吏部尚书刘大人,夏天时,在翰林巷外,大人驭马救了我,我这才上门道谢。”
季墨阳恍惚记得那次是救了一个人,但那都多久了,看这眼前的这位小姐,要不是熟门熟路,闵绒雪不会让客人一个人乱跑,而且,这个刘小姐还能和离月搭上话,不知道来了多少次了。
联想到闵绒雪爽快的退了宴家的庚帖,再看眼前这个含羞带怯的小姐,和浮云寺那些小娘子一对比,季墨阳心里明镜似得。
第362章 探话
他讥笑一声:“既然道了谢,刘小姐请回吧,以后不要再来,一个闺阁女子,如此唐突的叫住一位男子,成何体统!”
刘诗蕊再次傻眼,闵绒絮告诉她,季墨阳喜欢漂亮热情胆子大的,她大着胆子拦住季墨阳怎么会被训斥呢。
眼看着季墨阳抬脚走了,她忙上前拦住,想到闵绒雪说,季墨阳就喜欢女子先主动,她鼓起勇气道:“我心悦你,我已经禀明了家中父母,闵伯母也无异议,你只要去我家求亲,我们的婚事立刻就能定下来。”
便是从小被小娘子缠习惯了,季墨阳今天也吓了一大跳,这世上还有这么奔放的女子,刚见面就说提亲的事情。
这女子脑子不是有什么问题吧,他嘴角微抽:“我不会娶你,你能不能听懂这一句?”
“你必须娶我,你救了我,我以身相许是天经地义。”刘诗蕊红了眼睛。
季墨阳觉得这个刘小姐可能听不懂人话,他抬脚打算再次离开,只听刘小姐又道:“你不同意娶我,是不是心里还有宴小姐?”
这人脑子肯定有病,季墨阳加快脚步出了门,骑上马直奔浮云寺。
刘诗蕊流着泪扑倒在闵绒雪怀里,这些天她经常来季府,和闵绒雪已经情同母女。
“伯母,季大人他看都不看我一眼,他是不是不喜欢我这样的?”
闵绒雪心疼的帮刘诗蕊擦眼泪,想到宋絮晚那穿金戴银的庸俗样子,再看看怀里的人,觉得这不都差不多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