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八十二章 英雄归来
在这片遥远的土地上,一年四季都在下雨。
寒冷的冬雨已经过去了,又到了春暖花开万物复苏的季节,在莽莽丛林的深处,淅淅沥沥的春雨刚刚止歇,从山洞里走出来一个人。
披在身上的兽皮已经磨损的不成样子,用草绳穿起来的树皮勉勉强强的挂在脚丫子上,勉勉强强当做是鞋子来穿。
头发胡子虬结在一起,遮蔽了大半张脸孔,形容枯槁面黄肌瘦仿佛茹毛饮血的野人。
其中的一个“野人”蹲在一块大石头旁边,蘸着雨水在磨枪。
因为无数次在磨石上打磨,连同枪套本应该有一尺八寸长的枪头已经严重“缩水”了,短下去老大一截。
这个根本就看不清楚面容的野人慢慢的打磨着自己的武器,很快就把大扎枪磨的尖锐锋利。
然后他又从贴身处取出两枚箭镞,小心翼翼的打磨着……
“韦……”
呼喊声中,这个野人抬起头来,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那是另外一个同样装束的野人,他扛着一柄样式几乎完全相同的大扎枪,枪杆子上还挑着一只锦毛鸡。
这是很难得猎物。
那个被称为“韦”的野人咧嘴一笑,和另外一个野人同伴一起,将那只锦毛鸡洗剥干净,然后将从乱糟糟的鸡毛挑选出几支翎羽……这是制作弓箭的好材料,绝对舍不得浪费。
弓箭是重要的武器,但是在这长达二十年的漫长岁月里,箭矢早已消耗一空,他们只能在每次战斗过后冒着极大的风险把用过的箭矢捡回来,经过打磨之后继续使用。尤其是铁质的箭镞,就显得更加宝贵了。
弓弦本就是易损物品,很久很久之前就已经破损到了,只能就地取材用藤条或者其他一切可以用上的东西,制造出几张简陋的惨不忍睹的弓……
他们不是野人,而是战士。
战士必须拥有武器,那是他们的第二生命。
在一口破破烂烂的铁锅里把鸡肉煮熟了,几个嗅到香味的野人纷纷从洞里钻了出来,将鸡汤连同破铁锅一起搬进山洞。
总共七个饥肠辘辘的“野人”,很快就把一锅鸡汤喝了个干干净净,连鸡骨头都嚼碎了咽下肚子。
他们已经记不起上一次吃到盐巴是什么时候了。
在这长达二十年的岁月里,当年的战士们渐渐凋零,只剩下这最后的七个人。
因为病痛和饥寒的折磨,尤其是岁月的摧残,他们的体力早已经下降到了可怕的地步,武器装备几乎损失殆尽。
他们再也不敢象以前那样袭击西班牙的士兵,甚至不敢袭击密林之外的村庄,但他们依旧在战斗,只要有机会就会格杀落单的红毛鬼或者是吕宋兵,有时候他们也会杀死走进密林的行人……虽然这样的机会很少。
曾经有当地人看到过他们的踪迹,于是乎当地就流传出了一个可怕的传说:在莽莽丛林当中,有一群茹毛饮血的野人,他们象山鬼一样可怕,绝对不能靠近……
洞壁上写满了名字,每一个名字的下面都刻着密密麻麻的道道儿,那是他们的杀敌数量。长一些的道道儿代表着一个红毛鬼的人头,短一点的则表示杀死了一个吕宋兵。
对面的洞壁上,则是一片密密麻麻的小小坑洞,那是用尖锐是石头硬生生造出来的标记:每一个小小的坑洞都代表着一个昼夜!
多到让饿头皮发麻的坑洞已经不知道到底有多少了,他们甚至已经不记得在这里度过了多么漫长的时光。或者说他们根本就没有闲心去考虑这个问题。
人数越来越少,体力越来越差,战斗越来越艰难,但他们还会继续战斗下去,知道自己倒下的那一刻。
二十年的朝夕相处,二十年的生死与共,已经让语言变成了一种多余的东西。他们早已经养成了无比默契的习惯,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只需要一个眼神,甚至连眼神都不需要,就已知道了对方的心意,并且会自发的去做任何事情。
四张简陋的惨不忍睹的弓,十几支箭,其中只有两支装备了铁质箭头,其他那些不过是用手骨和尖锐的石片拼凑起来的玩意儿。
除此之外,就是几杆大扎枪和一把早已经磨损的不成样子的佩刀了。
在如此漫长的时间了,韦无病和那六个硕果仅存的同伴早已经摸清了这里的状况,知道吕宋人会在这个季节耕种早稻,村子里的人肯定很少。
这是一个机会,一个发起突袭战的机会。
格杀对方的有生力量已经不是最重要的目标,通常情况下他们很不愿意和敌人做正面冲突,因为他们的年纪已经很大了,体力早就严重跟不上了。如无绝对之必要,不会进行硬碰硬的战斗,而是打了就跑,能跑多快就跑多快,免得被敌人追上,因为他们已经跑不动了。
最主要的目标是得到一些补给,尤其是食物补给。
无论是偷盗还是抢掠,都是为了生存下去,只有活下去才能继续战斗。
战斗,是他们的使命,也是支撑他们活下去的最大精神动力。
他们的年纪已经很大了,艰苦的自然环境和严重匮乏的物资,让他们的显得更加苍老,但却依旧斗志昂扬。
因为他们的战士,大旗军的战士!
只要还有一口气在,就会战斗到底。
瘦骨嶙峋的手指在地上画了几个圈儿,然后又划出一条弯弯曲曲的线将这个几个圆圈连接起来,然后在最远的那个圈儿上重重一点。
一次战前部署就这样完成了。
没有任何语言的交流,但多年来养成的默契和他们对地理环境的熟知,却让全部成员瞬间心领神会,知道这一仗应该怎么打了!
提起大扎枪,将那柄早已严重破损的佩刀挂在腰上,背着一张木弓,韦无病就这样率领着他的这支“军队”走出了山洞,准备继续作战。
刚刚走出山洞,韦无病就觉得有些不对劲了。
多年来的敌后战争已经让他拥有了比野兽还有敏锐的本能,他很快就觉察到了一明显的异常。
安静,太安静了。
异乎寻常的安静。
沙沙的雨声当中,既无鸟叫又无虫鸣,这样的安静绝对反常!
韦无病马上举起了大扎枪,旋即虚虚往下一按。
其他的那六个同伴顿时明白了他的意图,马上伏下身子屏住了呼吸。
当他们发现了远方的人影之时,对手显然也注意到了他们。
随着一声呐喊,茫茫无边的密林之中突然钻出来很多人,四面八方全都是人,一个个手势武器剑拔弩张,已将这里团团包围。
面对上百个突如其来的敌人,韦无病不慌不忙的将手里的大扎枪一摆,他身后的四个同伴顿时围拢过来,结成一个标准的五人战阵,另外两个同伴则快速后退,拉开简陋的木弓,用更加简陋的箭矢对准了前方……
这是一个经典的团战队形,是他们在无数次战斗中幸存下来的根本保证。
这样的战斗方式早已无不的熟悉,就算是在睡梦之中可以做的分毫不差。
但战斗并没有打响,不论是那包围上来的一百多个人,还是韦无病的这支“军队”,全都僵在当场,仿佛中了孙猴子的定身法一样。
对手穿着的黑色军装,还有他们手里的大扎枪,竟然如此的眼熟,早已在梦中见到了千百次了。
那一百多个士兵也注意到了他们手里的大扎枪,那是大旗军的招牌式武器啊,还有这早已经演练过无数次的五人团战队形,都是如此的熟悉……
一瞬间,热泪模糊了韦无病的双眼,他渐渐的挺直了身子,慢慢的举起了右手,打出了一个并不怎么标准的军礼。
身后的六个同伴,正在以同样的动作行礼!
“你们……是什么人?”
“大旗军……马军营……”韦无病的语言能力已经严重退化,再加上情绪万分激动,他已很难说出一句完整的话语,但对面的那个小军官还是听懂了:
“征讨吕宋……先锋部……副指挥……韦无病!”
韦无病?你是韦无病?
这几个野人,竟然就是二十年前的大旗军征吕先锋部?
“你……真的是韦无病?”
“是,韦无病!”那个野人举起了手里的大扎枪,那是最好的身份证明。
“大旗军驻吕宋部,辛字营四队全体,向前辈致敬!”所有的黑衣士兵全都行了军礼,向这位孤悬海外奋战了二十年的老前辈致以最大敬意,眼含着热泪高声呐喊:“我部已经攻占吕宋,请前辈归队!”
从张三娃击败红毛鬼的海军开始,征服吕宋的战争就已经分出了胜负,接下来的战斗不过就是清扫残局而已,没有什么值得一提之处。
张三娃已经开始在吕宋建立地方统治,之所以能够找到韦无病他们,完全是一个巧合。
作为征服者,大旗军有责任维持地方治安。听说附近的山林中有野人出没,并且时常祸乱本地百姓,这才派遣了一小队士兵进山搜捕野人,想不到传说的野人竟然就是韦无病及其部曲……
当韦无病部的消息传过来的时候,天下为之沸腾。
“孤悬海外不屈不挠”“奋战廿载不忘使命”“大旗军之楷模”“英雄无悔”等等溢美之词铺天盖地。
倭国、琉球、吕宋最高军事长官张三娃亲自护送韦无病等人回归母国。
当这七个大旗军老兵的双脚踏上母国土地的那一刻,立刻就被铺天盖地的民众和无数的鲜花掌声所包围。
一时豪迈不难,难的是长达二十年的奋战。
在孤立无援身陷海外的情况之下,在艰苦卓绝的环境中,始终牢记自己的使命,没有一刻停止战斗,这才是真正的英雄,是大旗军精神的最好注脚。
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韦无病都是给张大娃做副手,但是这一刻,张大娃却对自己曾经的副手表示出了极大的尊重,说出了一句掏心窝子的话:“韦营官,这一回我真的服了,心服口服,你确实比我强,比我强的多……啥也不说了……”
击败伪清光复大明,这是大旗军的功绩,但是在这二十年的岁月里,大旗军已经出现了明显的老态,他们的风头已经被军校的学生们抢了过去。
“大旗军老迈不堪”“大旗军早已过时”的说法不是没有,军校生对于以前的大旗军有着一种心理上的优越感,虽然年轻的学生们依旧保持着对父兄前辈的尊重,但却觉得大旗军并不是很强,至少不如年轻的学生兵。
但是,韦无病的事迹却结结实实给这些骄傲的学生们上了一课,让他们知道了“老旧的大旗军”到底有多么坚韧多么顽强。
矢志不渝,战斗到底,这就是大旗军的精神。
一瞬间,韦无病等人就是老式大旗军的精神象征,着实让老一辈的军人们倍感骄傲。
二十年如一日的战斗,让昔日踌躇满志的军官成了弯腰驼背的老头子。艰苦的环境摧残了他们的身体,但他们的精神永存他们的气势依旧。
当韦无病等人在欢呼和赞誉声中来到大旗军的时候,李吴山早就在等他们了。
一身戎装的李吴山行了军礼:“大旗军全体将士,欢迎英雄归队。”
再次见到李吴山,韦无病等人无不热泪盈眶,努力挺起胸膛以军礼相回。
李吴山微一摆手,身后的李初九捧出了一个朱红色的托盘。
拿起托盘中的勋章,别在这些奋战二十年的老兵胸前。
银光闪闪的勋章,这是李吴山给他们的最大荣耀:上等银质勋章。
截止到目前,大旗军体系之内最高等的荣誉就是上等铜质勋章,获得者只有两人,分明是李吴山本人和史可法。就连生擒了多铎的“天下第一战斗英雄”张大娃,也不过是一枚下等铜质勋章而已。
在漫长是岁月里,人们普遍认为上等铜质勋章就已经是最高的荣誉了。
还有什么的功业可以超越李大帅本人呢?肯定没有了!
但是,在这一刻,更高等级的勋章出现了。
这就意味着,金银两种勋章确实存在,而不仅仅只是一个可望而不可即的东西。
在绝望的环境中苦战二十年,不忘初衷不辱使命,这种战斗至生命最后一刻的精神和事迹,足以配得上这枚亮闪闪的银质勋章了。
按照常理,在海外苦战了二十年的老英雄们归来之后,就应该好好的享一享清福了,毕竟他们把人生中最美好的时光全都奉献出来。但李吴山显然没有那样的打算。
组织人员让身配银质勋章的韦无病等人到南北各地宣讲鼓舞众人,同时将大旗军体系的宣传鼓动部门马力全开,将韦无病等人的事迹选入义学堂的课本,编撰成为话本和戏本子,以他们为原型进行艺术加工……
英雄的事迹唱响大江南北,奋战二十年的故事传遍天下!
对于已明显呈现出“老疲姿态”的大旗军而言,韦无病就是一记强心针,让一众的营官、队官和老兵们有了骄傲的资本。
“把这一辈子奉献了出来”,这就是他们最大的骄傲,同时也是对韦无病这一生的精准总结。
从大旗庄民团时代直至今日,韦无病从来就没有懈怠过,他把自己的一切都献给了大旗军,他应该得到这样的荣誉。
同时,对于军校中那些年轻的学生而言,这也是一个巨大的激励。
这些老兵曾经用过的武器,被收入军校的“军史室”做永久珍藏,借以激励后人。
韦无病就是他们的榜样,他们也会如同韦无病这样奉献出自己的青春和所有能够奉献出来的东西。
英雄的壮举固然辉煌,英雄的事迹固然激动人心,但这一切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渐恢复平静,所有人的和所有的事,在历史面前都只不过是过眼云烟,注定会淹没在浩淼如海的史籍当中。
此时此刻的江南,还有一个和韦无病同一时代的大旗军老兵正在从事着另外一件事情:路恭行。
作为大旗军建军时代的首任建军,路恭行早已退出了历史的大舞台,自从他和李吴山进行过一场推心置腹的谈话之后,曾经并肩作战多年的二人就再也没有相见过。
因为年龄的缘故,路恭行已经主动辞去了原本的职务。
作为一名“书吏”,没有人在意这样一个微不足道的小角色,甚至没有人会想起他。
路恭行的身体状况越来越不好了,耳聋眼花还总是犯腰疼,尤其严重的是他的双手总是抖的很厉害,连拿捏筷子都很困难,但他依旧在坚持撰写那部《忠勇公本纪》!
他的眼神儿早就严重不够用了,摸索着取出李吴山送给他的那副眼镜,展开书稿蘸饱了墨,颤巍巍的写下一行字迹:
“……兴武十年闰三月,李吴山之徒张三娃败佛郎机人,攻占吕宋全境,置军遣官以治之……”
“……韦氏无病者,大旗军之宿卒也,陷于吕宋苦战廿年,终归母国,世人谓之英雄,授以银勋……”
寥寥数语,就把惊心动魄的战争和催人奋进的英雄事迹载入史册,既没有任何肯定或者否定的笔墨,也没有丝毫主观上的评判。
路恭行始终都在忠实的记录者这段波澜壮阔的历史,尽可能使用客观的语气和态度,不掺杂丝毫个人情感。
这是一个忠实的历史记录者应有的态度!
这是为了对历史负责!
寒冷的冬雨已经过去了,又到了春暖花开万物复苏的季节,在莽莽丛林的深处,淅淅沥沥的春雨刚刚止歇,从山洞里走出来一个人。
披在身上的兽皮已经磨损的不成样子,用草绳穿起来的树皮勉勉强强的挂在脚丫子上,勉勉强强当做是鞋子来穿。
头发胡子虬结在一起,遮蔽了大半张脸孔,形容枯槁面黄肌瘦仿佛茹毛饮血的野人。
其中的一个“野人”蹲在一块大石头旁边,蘸着雨水在磨枪。
因为无数次在磨石上打磨,连同枪套本应该有一尺八寸长的枪头已经严重“缩水”了,短下去老大一截。
这个根本就看不清楚面容的野人慢慢的打磨着自己的武器,很快就把大扎枪磨的尖锐锋利。
然后他又从贴身处取出两枚箭镞,小心翼翼的打磨着……
“韦……”
呼喊声中,这个野人抬起头来,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那是另外一个同样装束的野人,他扛着一柄样式几乎完全相同的大扎枪,枪杆子上还挑着一只锦毛鸡。
这是很难得猎物。
那个被称为“韦”的野人咧嘴一笑,和另外一个野人同伴一起,将那只锦毛鸡洗剥干净,然后将从乱糟糟的鸡毛挑选出几支翎羽……这是制作弓箭的好材料,绝对舍不得浪费。
弓箭是重要的武器,但是在这长达二十年的漫长岁月里,箭矢早已消耗一空,他们只能在每次战斗过后冒着极大的风险把用过的箭矢捡回来,经过打磨之后继续使用。尤其是铁质的箭镞,就显得更加宝贵了。
弓弦本就是易损物品,很久很久之前就已经破损到了,只能就地取材用藤条或者其他一切可以用上的东西,制造出几张简陋的惨不忍睹的弓……
他们不是野人,而是战士。
战士必须拥有武器,那是他们的第二生命。
在一口破破烂烂的铁锅里把鸡肉煮熟了,几个嗅到香味的野人纷纷从洞里钻了出来,将鸡汤连同破铁锅一起搬进山洞。
总共七个饥肠辘辘的“野人”,很快就把一锅鸡汤喝了个干干净净,连鸡骨头都嚼碎了咽下肚子。
他们已经记不起上一次吃到盐巴是什么时候了。
在这长达二十年的岁月里,当年的战士们渐渐凋零,只剩下这最后的七个人。
因为病痛和饥寒的折磨,尤其是岁月的摧残,他们的体力早已经下降到了可怕的地步,武器装备几乎损失殆尽。
他们再也不敢象以前那样袭击西班牙的士兵,甚至不敢袭击密林之外的村庄,但他们依旧在战斗,只要有机会就会格杀落单的红毛鬼或者是吕宋兵,有时候他们也会杀死走进密林的行人……虽然这样的机会很少。
曾经有当地人看到过他们的踪迹,于是乎当地就流传出了一个可怕的传说:在莽莽丛林当中,有一群茹毛饮血的野人,他们象山鬼一样可怕,绝对不能靠近……
洞壁上写满了名字,每一个名字的下面都刻着密密麻麻的道道儿,那是他们的杀敌数量。长一些的道道儿代表着一个红毛鬼的人头,短一点的则表示杀死了一个吕宋兵。
对面的洞壁上,则是一片密密麻麻的小小坑洞,那是用尖锐是石头硬生生造出来的标记:每一个小小的坑洞都代表着一个昼夜!
多到让饿头皮发麻的坑洞已经不知道到底有多少了,他们甚至已经不记得在这里度过了多么漫长的时光。或者说他们根本就没有闲心去考虑这个问题。
人数越来越少,体力越来越差,战斗越来越艰难,但他们还会继续战斗下去,知道自己倒下的那一刻。
二十年的朝夕相处,二十年的生死与共,已经让语言变成了一种多余的东西。他们早已经养成了无比默契的习惯,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只需要一个眼神,甚至连眼神都不需要,就已知道了对方的心意,并且会自发的去做任何事情。
四张简陋的惨不忍睹的弓,十几支箭,其中只有两支装备了铁质箭头,其他那些不过是用手骨和尖锐的石片拼凑起来的玩意儿。
除此之外,就是几杆大扎枪和一把早已经磨损的不成样子的佩刀了。
在如此漫长的时间了,韦无病和那六个硕果仅存的同伴早已经摸清了这里的状况,知道吕宋人会在这个季节耕种早稻,村子里的人肯定很少。
这是一个机会,一个发起突袭战的机会。
格杀对方的有生力量已经不是最重要的目标,通常情况下他们很不愿意和敌人做正面冲突,因为他们的年纪已经很大了,体力早就严重跟不上了。如无绝对之必要,不会进行硬碰硬的战斗,而是打了就跑,能跑多快就跑多快,免得被敌人追上,因为他们已经跑不动了。
最主要的目标是得到一些补给,尤其是食物补给。
无论是偷盗还是抢掠,都是为了生存下去,只有活下去才能继续战斗。
战斗,是他们的使命,也是支撑他们活下去的最大精神动力。
他们的年纪已经很大了,艰苦的自然环境和严重匮乏的物资,让他们的显得更加苍老,但却依旧斗志昂扬。
因为他们的战士,大旗军的战士!
只要还有一口气在,就会战斗到底。
瘦骨嶙峋的手指在地上画了几个圈儿,然后又划出一条弯弯曲曲的线将这个几个圆圈连接起来,然后在最远的那个圈儿上重重一点。
一次战前部署就这样完成了。
没有任何语言的交流,但多年来养成的默契和他们对地理环境的熟知,却让全部成员瞬间心领神会,知道这一仗应该怎么打了!
提起大扎枪,将那柄早已严重破损的佩刀挂在腰上,背着一张木弓,韦无病就这样率领着他的这支“军队”走出了山洞,准备继续作战。
刚刚走出山洞,韦无病就觉得有些不对劲了。
多年来的敌后战争已经让他拥有了比野兽还有敏锐的本能,他很快就觉察到了一明显的异常。
安静,太安静了。
异乎寻常的安静。
沙沙的雨声当中,既无鸟叫又无虫鸣,这样的安静绝对反常!
韦无病马上举起了大扎枪,旋即虚虚往下一按。
其他的那六个同伴顿时明白了他的意图,马上伏下身子屏住了呼吸。
当他们发现了远方的人影之时,对手显然也注意到了他们。
随着一声呐喊,茫茫无边的密林之中突然钻出来很多人,四面八方全都是人,一个个手势武器剑拔弩张,已将这里团团包围。
面对上百个突如其来的敌人,韦无病不慌不忙的将手里的大扎枪一摆,他身后的四个同伴顿时围拢过来,结成一个标准的五人战阵,另外两个同伴则快速后退,拉开简陋的木弓,用更加简陋的箭矢对准了前方……
这是一个经典的团战队形,是他们在无数次战斗中幸存下来的根本保证。
这样的战斗方式早已无不的熟悉,就算是在睡梦之中可以做的分毫不差。
但战斗并没有打响,不论是那包围上来的一百多个人,还是韦无病的这支“军队”,全都僵在当场,仿佛中了孙猴子的定身法一样。
对手穿着的黑色军装,还有他们手里的大扎枪,竟然如此的眼熟,早已在梦中见到了千百次了。
那一百多个士兵也注意到了他们手里的大扎枪,那是大旗军的招牌式武器啊,还有这早已经演练过无数次的五人团战队形,都是如此的熟悉……
一瞬间,热泪模糊了韦无病的双眼,他渐渐的挺直了身子,慢慢的举起了右手,打出了一个并不怎么标准的军礼。
身后的六个同伴,正在以同样的动作行礼!
“你们……是什么人?”
“大旗军……马军营……”韦无病的语言能力已经严重退化,再加上情绪万分激动,他已很难说出一句完整的话语,但对面的那个小军官还是听懂了:
“征讨吕宋……先锋部……副指挥……韦无病!”
韦无病?你是韦无病?
这几个野人,竟然就是二十年前的大旗军征吕先锋部?
“你……真的是韦无病?”
“是,韦无病!”那个野人举起了手里的大扎枪,那是最好的身份证明。
“大旗军驻吕宋部,辛字营四队全体,向前辈致敬!”所有的黑衣士兵全都行了军礼,向这位孤悬海外奋战了二十年的老前辈致以最大敬意,眼含着热泪高声呐喊:“我部已经攻占吕宋,请前辈归队!”
从张三娃击败红毛鬼的海军开始,征服吕宋的战争就已经分出了胜负,接下来的战斗不过就是清扫残局而已,没有什么值得一提之处。
张三娃已经开始在吕宋建立地方统治,之所以能够找到韦无病他们,完全是一个巧合。
作为征服者,大旗军有责任维持地方治安。听说附近的山林中有野人出没,并且时常祸乱本地百姓,这才派遣了一小队士兵进山搜捕野人,想不到传说的野人竟然就是韦无病及其部曲……
当韦无病部的消息传过来的时候,天下为之沸腾。
“孤悬海外不屈不挠”“奋战廿载不忘使命”“大旗军之楷模”“英雄无悔”等等溢美之词铺天盖地。
倭国、琉球、吕宋最高军事长官张三娃亲自护送韦无病等人回归母国。
当这七个大旗军老兵的双脚踏上母国土地的那一刻,立刻就被铺天盖地的民众和无数的鲜花掌声所包围。
一时豪迈不难,难的是长达二十年的奋战。
在孤立无援身陷海外的情况之下,在艰苦卓绝的环境中,始终牢记自己的使命,没有一刻停止战斗,这才是真正的英雄,是大旗军精神的最好注脚。
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韦无病都是给张大娃做副手,但是这一刻,张大娃却对自己曾经的副手表示出了极大的尊重,说出了一句掏心窝子的话:“韦营官,这一回我真的服了,心服口服,你确实比我强,比我强的多……啥也不说了……”
击败伪清光复大明,这是大旗军的功绩,但是在这二十年的岁月里,大旗军已经出现了明显的老态,他们的风头已经被军校的学生们抢了过去。
“大旗军老迈不堪”“大旗军早已过时”的说法不是没有,军校生对于以前的大旗军有着一种心理上的优越感,虽然年轻的学生们依旧保持着对父兄前辈的尊重,但却觉得大旗军并不是很强,至少不如年轻的学生兵。
但是,韦无病的事迹却结结实实给这些骄傲的学生们上了一课,让他们知道了“老旧的大旗军”到底有多么坚韧多么顽强。
矢志不渝,战斗到底,这就是大旗军的精神。
一瞬间,韦无病等人就是老式大旗军的精神象征,着实让老一辈的军人们倍感骄傲。
二十年如一日的战斗,让昔日踌躇满志的军官成了弯腰驼背的老头子。艰苦的环境摧残了他们的身体,但他们的精神永存他们的气势依旧。
当韦无病等人在欢呼和赞誉声中来到大旗军的时候,李吴山早就在等他们了。
一身戎装的李吴山行了军礼:“大旗军全体将士,欢迎英雄归队。”
再次见到李吴山,韦无病等人无不热泪盈眶,努力挺起胸膛以军礼相回。
李吴山微一摆手,身后的李初九捧出了一个朱红色的托盘。
拿起托盘中的勋章,别在这些奋战二十年的老兵胸前。
银光闪闪的勋章,这是李吴山给他们的最大荣耀:上等银质勋章。
截止到目前,大旗军体系之内最高等的荣誉就是上等铜质勋章,获得者只有两人,分明是李吴山本人和史可法。就连生擒了多铎的“天下第一战斗英雄”张大娃,也不过是一枚下等铜质勋章而已。
在漫长是岁月里,人们普遍认为上等铜质勋章就已经是最高的荣誉了。
还有什么的功业可以超越李大帅本人呢?肯定没有了!
但是,在这一刻,更高等级的勋章出现了。
这就意味着,金银两种勋章确实存在,而不仅仅只是一个可望而不可即的东西。
在绝望的环境中苦战二十年,不忘初衷不辱使命,这种战斗至生命最后一刻的精神和事迹,足以配得上这枚亮闪闪的银质勋章了。
按照常理,在海外苦战了二十年的老英雄们归来之后,就应该好好的享一享清福了,毕竟他们把人生中最美好的时光全都奉献出来。但李吴山显然没有那样的打算。
组织人员让身配银质勋章的韦无病等人到南北各地宣讲鼓舞众人,同时将大旗军体系的宣传鼓动部门马力全开,将韦无病等人的事迹选入义学堂的课本,编撰成为话本和戏本子,以他们为原型进行艺术加工……
英雄的事迹唱响大江南北,奋战二十年的故事传遍天下!
对于已明显呈现出“老疲姿态”的大旗军而言,韦无病就是一记强心针,让一众的营官、队官和老兵们有了骄傲的资本。
“把这一辈子奉献了出来”,这就是他们最大的骄傲,同时也是对韦无病这一生的精准总结。
从大旗庄民团时代直至今日,韦无病从来就没有懈怠过,他把自己的一切都献给了大旗军,他应该得到这样的荣誉。
同时,对于军校中那些年轻的学生而言,这也是一个巨大的激励。
这些老兵曾经用过的武器,被收入军校的“军史室”做永久珍藏,借以激励后人。
韦无病就是他们的榜样,他们也会如同韦无病这样奉献出自己的青春和所有能够奉献出来的东西。
英雄的壮举固然辉煌,英雄的事迹固然激动人心,但这一切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渐恢复平静,所有人的和所有的事,在历史面前都只不过是过眼云烟,注定会淹没在浩淼如海的史籍当中。
此时此刻的江南,还有一个和韦无病同一时代的大旗军老兵正在从事着另外一件事情:路恭行。
作为大旗军建军时代的首任建军,路恭行早已退出了历史的大舞台,自从他和李吴山进行过一场推心置腹的谈话之后,曾经并肩作战多年的二人就再也没有相见过。
因为年龄的缘故,路恭行已经主动辞去了原本的职务。
作为一名“书吏”,没有人在意这样一个微不足道的小角色,甚至没有人会想起他。
路恭行的身体状况越来越不好了,耳聋眼花还总是犯腰疼,尤其严重的是他的双手总是抖的很厉害,连拿捏筷子都很困难,但他依旧在坚持撰写那部《忠勇公本纪》!
他的眼神儿早就严重不够用了,摸索着取出李吴山送给他的那副眼镜,展开书稿蘸饱了墨,颤巍巍的写下一行字迹:
“……兴武十年闰三月,李吴山之徒张三娃败佛郎机人,攻占吕宋全境,置军遣官以治之……”
“……韦氏无病者,大旗军之宿卒也,陷于吕宋苦战廿年,终归母国,世人谓之英雄,授以银勋……”
寥寥数语,就把惊心动魄的战争和催人奋进的英雄事迹载入史册,既没有任何肯定或者否定的笔墨,也没有丝毫主观上的评判。
路恭行始终都在忠实的记录者这段波澜壮阔的历史,尽可能使用客观的语气和态度,不掺杂丝毫个人情感。
这是一个忠实的历史记录者应有的态度!
这是为了对历史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