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大意
  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了秦枫的后心,这一幕让江晴看的清清楚楚,而她觉得秦枫好像没有丝毫察觉,顿时脸色剧变。
  “小心!”
  秦枫早就有所感应,只是现在的他还沉浸在江晴身段的柔软中,回味无穷。
  但这一幕,落在了江晴眼中,却是无比的恐怖。
  她瞪大了眼睛,刚脱离了秦枫的怀抱,又紧紧的贴了回去,并双手环在他的脖子上,用力扭动着。
  秦枫心中一动,暗自舒爽,女人嘛,都是嘴不对心,看看又来了吧。
  然而,忽然见到江晴与他调换了位置,伴随的是一道枪响。
  “你妈的,去死吧,给太子陪葬去吧!”
  听到叫骂声时,秦枫反应过来时已经晚了,只见江晴的香肩突然爆出一团血雾,忽然感觉自己的肩膀也是一阵剧痛。
  顷刻间,他翻手将江晴放到地上,脚下一动,爆射而出。
  他似一道发射的炮火,撞击着地面上那个壮汉,在地面上滑出了十几米远,留下一道触目惊心的血痕。
  “轰!”
  直到撞碎了一道水泥墙时,秦枫一个闪身跳了出去,而那个已经在撞击中死亡的家伙瞬间被碎石掩埋。
  解决了那个卑鄙的家伙后,秦枫迅速来到江晴身前,将她抱了起来。
  “秦枫,你叫秦枫对吗?”
  肩膀上正在流着血,江晴有气无力,脸色有些虚白。
  可是她还在微笑,凝视着秦枫。
  “别说话,我带你医院,别睡觉,记住,千万别睡。”
  说着,秦枫一把将许晴背了起来,快速的跑到楼下。
  等到了第一层的时候,还有一个守门的家伙,似乎还没有发现不对,直到看见秦枫的时候,顿时冲了上来,被一脚揣在脸上,直挺挺的晕倒了过去。
  来到外面,幸好这群家伙有开车过来,秦枫找了一辆带着钥匙的汽车就钻了进去,把江晴放到后排座位,启动汽车飞速离去。
  只是路上,秦枫又犹豫了,江晴是被枪打伤的,若是送去医院,会引起不要的麻烦。
  “江晴,你家在哪,我送你回去。”
  江晴听到后,轻轻的说出了一个地址,秦枫便调转了方向,飞速赶往。
  半个小时后,江晴的状态还行,至少没有昏迷。
  路过一家药店,秦枫快速冲了进去,买了一大堆药品。
  好在赵天河给了他一张银行卡,不然这个时候他总不能开口向江晴要吧。
  到了江晴住的小区后,秦枫放弃了乘坐电梯,直接抱着江晴狂奔到六楼,拿出江晴给他的钥匙打开了房门。
  一进屋便直接打开灯,把江晴放到了沙发上,秦枫就开始忙碌了起来。
  只是当他看到江晴肩膀上的伤口时,顿时愣了。
  不过一道小血口而已,伤势并不严重,怪异的是,子弹哪里去了?
  简单为江晴的包扎好后,江晴已经微闭着双眼,睡过去了。
  或许受到了惊吓,加上一晚上折腾,她不停的说着梦话。
  秦枫叹了口气,把她送回卧室盖好了被子,便跑到洗手间,掀开衣服。
  只见他肩膀上,一个子弹头露在外面,只有星点血液留下。
  他伸出手,用力一拔,子弹落入手中,肩膀上只留下一道血口,却没有血液流出。
  “靠,受伤最严重明明是我好不好!”
  想到江晴之前那副就要死了的模样,秦枫一阵摇头叹气,这也太矫情了。
  害得他一阵紧张,浪费感情。
  第二天清晨,秦枫从沙发上掉落在地,擦了擦口水爬了起来。
  他一抬头,睡眼朦胧的抓起手机看了看时间。
  九点了,还能在睡会儿,只是看到几个未接电话后,他渐渐清醒了过来。
  “糟糕,昨晚一夜未归,莫不是美芸小甜心生气了吧。”
  秦枫瞪大了眼睛,打了一半的哈欠都憋了回去,急忙翻看着手机。
  只是一看未接电话,竟然全都是妙妙那小丫头打来的,叶美芸连个信息都没有。
  他顿时失望的靠在沙发上,无力的找到叶美芸的电话号码,犹豫到底要不要给她拨过去,顺便告诉她。你家有人口丢失了一晚,难道就没有任何发觉么。
  好桑心的赶脚,一度感觉人生好失败,连个关心他的人都没有。
  点燃一根香烟,秦枫来到窗前,拉开窗帘打开窗户,感受着清晨的微风,很熟舒爽。
  就在这时,江晴揉着头从房间里走了出来,她换上了一身很有味道的阔腿裤,配上干净的白衬衫,整个人都恢复了靓丽的风姿。
  只是眉宇还在紧皱着,显然,还没从昨晚的恐惧中彻底走出来。
  “醒啦?”
  秦枫转过头,如同变脸一样,脸上的惆怅,换上了没心没肺的笑容。
  “嗯,只是肩膀好痛。”
  江晴轻轻的揉了揉肩膀说道:“秦枫,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你了,李警官那边我会去澄清的,你放心吧。”
  秦枫点了点头,早点摆脱那个魔鬼女警官,他当然愿意了。
  “既然你已经没事了,我就先走了啊,有空常联系。”
  气氛有些尴尬,秦枫迈步就向门口走去,还没换鞋子,江晴走了过来。
  “别急呀,我还想请你吃饭好好感谢你一下呢,正好今天周末,我不用去公司的。”
  许晴一脸期待的问道。
  秦枫则摇了摇头,有佳人作陪吃饭,他也很想。
  可是他刚和叶美芸签订了约法十章,前五条,都很好做,但还没有找一份像样的工作呢。
  “改天吧,我得出去找工作啊,不然会饿死的。”
  纵然身上还有十万块的银行卡,却不能动,因为这么多年他一直保持着一个习惯。
  身上的钱多到了一定数量,就想去换几朵小红花。
  没错,这些年的风里雨里,生死边缘中徘徊,积累下的财富,他秦枫富可敌国。
  只是他依旧一穷二白,是因为,他把所有的钱,都捐献给了贫困灾区。
  没有任何理由,因为他自身就是孤儿,从小就立下誓言,在他有能力的时候,会全力以赴的支援那些相同命运的人。
  人一旦要是没了目标,与咸鱼有何区别?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