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节
  “钟小姐是在等先生回家?你放心,先生他啊很洁身自好,你可是先生带回水色雅苑的第一个姑娘,那一晚先生带你回家,只是你病了没看见他有多着急捏。全程除了他自己不让任何人碰你,钟小姐真是好福气。”
  (本章完)
  第一百六十二章 我好像从未看懂过你
  【他的真心像海,深不见底,她窥寻不到终点只能一次又一次地否定着自己的存在。如若有花开找寻答案的那一天,她想看的并非是众人眼中的贺衍晟,到底是什么样的——钟梓汐!】
  孙姨以为钟梓汐是不放心贺衍晟外出应酬,这么晚都不回家。于是拉起家常似的同她闲聊,孙姨没见过贺佑宸只以为两人是刚结婚。
  新婚的妻子爱黏人很正常,但住进来了的这些日子也没见这位钟小姐怎么黏人,夫妻俩各睡一间房关系看起来有些生疏,准确来说是钟小姐对贺先生的态度很生疏。
  “水色雅苑?”
  “对,水色雅苑,我第一次见钟小姐就是在水色。”
  钟梓汐映象间记得那一天的自己始终迷迷糊糊的,像是辗转间去了不同的地上,有船,有车,还有风声,隐约可见的吊灯,可当自己醒来却什么也没有只剩下兹焉华府里的场景。
  钟梓汐不是一个喜欢将私事与之分享,何况是一个不太相熟的外人。
  “没有,我没有在等他,我只是在看电视。”
  冷淡的声音中听不出多余的情绪,孙姨只当她是害羞了,一副过来人的架势打趣道。
  “没关系的,新婚小夫妻,女孩子大多容易害羞,等以后你们有了孩子关系更加亲近,就不会害羞喽!”
  “孩子?”
  “对,孩子。”
  她狐疑的打量着眼前的人,难道从前的让让周末放假都只住在兹焉华府,而不是住在水色雅苑?
  既然是照顾贺衍晟的人,怎么会不知道让让的存在。
  钟梓汐手指有一下没一下的落在枕头上,轻轻的搅绕着,牙齿无意识的在唇上磕着。
  “孙姨,你们贺先生都这么大了,难道就没有什么孩子?”钟梓汐试探的询问。
  孙姨唯恐这位新夫人误会,连忙着急的解释。
  “钟小姐您千万别误会,我们先生最是洁身自好,在你之前身边连个异性都没有。成天旁边不是凌特助就是秦医生,每天按点上下班规律的不得了,怎么可能有孩子呢?自水色雅苑建成之后我就一直在那里做事。”
  孙姨像是想到了什么,眉头露出难色。
  钟梓汐笑着安慰“您不用紧张,有什么都可以直接告诉我就好,我不会乱想的。”
  “嗨,其实也不是什么特别的事情,就是先生每到周末就会给水色的所有员工放假从周五下午开始到周一早上上班。先生特别仁慈,现在很多企业都做不到双休,何况我们这一行呢。但先生对我们很好,也不像别的有钱人,主人家阔绰刁蛮,可先生不同他性格好脾气也温和,加上要求又不多,能在水色工作真的是我们所有人的荣幸,我也是不久前才接到先生的要求,让我来兹焉华府
  照顾钟小姐您。”
  钟梓汐脸上的神情在一点点变化,孙姨误以为是自己哪句话说的有问题,惹得这位新夫人不快。
  之前贺先生特意交代过,当时他脸上是少有的认真,叫她迄今为止都记得很清楚。
  “烦请你暂时不要当着她的面叫她夫人,还有务必记住她就是水色雅苑的女主人。如果我们的意见相悖,一切请以她的意愿为主。”
  难怪呢,难怪让让那么黏徐姨,她懂了也都清楚了,哪有什么再需要问的呢?
  让让自出生以来就一直是徐姨带着他,贺衍晟应该是担心让让接触的环境和人多了对孩子的发展不好。平时他去托管园徐姨就跟着他,他周末回家徐姨就跟着他回水色雅苑,全程不离人的照顾他。
  如此既不会让他接触太多的外人,又能叫他对徐姨产生依赖。小孩子的心性最柔软,当对一个人真正产生依赖时才能更好的被照顾。
  何况人的嘴巴和心,是这个世界上最无法衡量与把握的事情。
  无论是对于贺佑宸还是徐姨,与其用雇佣关系去衡量双方,倒不如说他们之间早就不是雇主和佣人,反倒更像是亲人。
  是啊,佣人会背叛会对孩子不上心,流水式的作业只是为了那份薪资而已。
  而在徐姨身上,他们更像是祖孙情。
  “钟小姐,是不是我有哪句话说错了,你指出来,我下一次一定注意。”孙姨有些不安,不知道这位准夫人的脸色怎么突然就这么难看。
  钟梓汐的心情很复杂,她一直都觉得她和贺衍晟之间,一切都是这个男人的错,可今天突然发现这个男人在她看不见的地方所付出过的真心。
  就这样的她还想和他去争抚养权,她凭什么认为让让会舍去这么好的爸爸选她这个不负责任,遇到问题只想逃避的妈妈呢!
  失败、无措、惴惴不安,她好像真的很差劲啊!
  钟梓汐木讷的抬起头,电视机中吴白举起国旗的那一瞬间。
  台下韩商言低下头,电视机前的佟年举起手心双手环绕,眼含泪花默念道。
  “曾经,你也有机会站在最高领奖台的,韩商言。”
  同样是爱情,佟年比她爱的勇敢多了,即使无所回应的时候她尚且敢爱的这么认真。
  而她呢?她总觉得是贺衍晟负了她,所以她怨他,恨他,用最恶毒的字眼去揣测他,甚至连带着迁怒他们的孩子。
  她从没问过贺衍晟你一个人去承担所有的一切累不累,贺佑宸不是他一个人的责任。明知道不是却还这样做了,她和那些生下孩子因为贫穷而离开的母亲又有什么区别?
  那些孩子中尚且有很多会憎恶自己的母亲,而让让在即使知道她是谁的时候还能那般依恋她,没有对她口出
  恶言。
  不得不说贺衍晟把他教的真的很好,至少比她做的要好上太多。
  钟梓汐拿起手机,轻轻褪下手机壳。
  一张有些泛黄的纸张,落笔处的笔锋如行云流水般一气呵成,足以看出这些年留存她的主人有多么的小心翼翼。
  隽轶的字迹格外恣意,跃然纸上的主人性格又有多洒脱,钟梓汐小心翼翼地抚摸着那串号码。
  这一刻她像有些懂得为什么当年‘h’非要她在两个问题间选其一,其实那些年他真的很宠她,答应过她很多一次又一次破坏原则的事情,唯独这一件。
  如今她想自己懂了,他在教她做选择,很多选择都没有走过一次再朝反方向接着走的好运。
  她解开密码,消息仍旧停留在那个界面的上一条消息。
  〖所以,眼拙的不止他一个喽?〗
  眼眶里蓄着泪,钟梓汐手指在键盘上轻敲。
  〖当年,谢谢你只给了我一个号码,我好像找到我最后的归属了。h谢谢你那些年的陪伴,也谢谢你教会我如何抉择,这一次是真的要再见了,也祝你找到你自己的幸福!〗
  今晚饭局上的贺衍晟始终意兴阑珊,其实今晚的这个局他可以不来的。这一周他们像合租男女一样相处,她的不自然与拘谨他又怎么会感受不到?
  明天就要去接让让,他懂得今晚的她会紧张会无措,贺衍晟不想钟梓汐每天都活在压抑与紧张中。
  最初,他有了犹豫不知道自己强求着带她回来到底对不对,看着她成天眉宇间的皱色没人知道他心中的烦忧。
  对于孩子的愧疚与贺佑宸未来相处的紧张,他帮不了她。
  但是他自己,至少他是可以控制的。
  既然两人之间注定有一人要忍受些什么,何不让相思由他来惦念?
  酒过三巡贺衍晟的确有想先离场的想法,他想知道她的梓梓现在在家做什么。满脑子都是她嘴唇微抿,手指搅绕着衣角的无辜模样。
  杯中的红酒一仰而尽,桌上的人在叫嚣着换个地方继续。一阵特别提醒的qq铃声在吵闹的包厢里响起。
  “嗯……木嘛”
  qq离在场的很多人仿若上个世纪的存在,这阵短暂的铃声瞬间让喧嚣的包厢内归于宁静,在场的人面面相觑。
  纷纷惊讶着到底是谁还在用qq,这样的特别关注只有他们那会,追好看的女孩子才会用到的套路。这都什么年代了,隐匿在人群里居然还会有这样的声音。
  就在大家都互相找寻着声音源头,贺衍晟施施然的举起手机。
  一切都在这个男人看见手机上那串消息和暗下去头像,一晚上的低气压终于以一个真挚且安心的笑容收尾。
  在场诸位对于主座上的男子大多存着又爱又恨的心
  思,爱这个男人的脑子和他手上的资本,恨这个男人软硬不吃,私生活上干净如行事作风古板无趣。
  这样的方式还真是对不起手上的资|本操作,同时也愧对了那一副好皮囊。
  贺衍晟性子淡漠又不爱说话,投其所好?还真没发现这个男人有什么特殊的爱好,一时间这种人最难攻克。
  一晚上他们在这边灯红酒绿推杯换盏,主座上的男人始终神色如一,安静的如同自成一片世界,谁也不敢上前劝酒也不敢主动搭讪。
  之前贺氏受创,当初许多人也是小看了这位贺先生。
  明面给难堪,背后使袢子的人,纷纷在一年内都以这样或那样的理由消失,自此之后云城人都知道贺先生不好说话,不是说说而已的。
  眼下众人倒是有些看不懂了,只见主座上的男人侧着身子和一旁的凌奕不知道说了些什么。
  (本章完)
  第一百六十三章 爱,是不解释的用心
  【贺衍晟为人散漫亦真亦假,他很少把爱挂在嘴边。而他的爱就像一种习惯,慢慢渗透,让人有瘾,直到很久,她才懂,他的爱,是不解释的用心——钟梓汐!】
  然后就看见贺先生心情大好的迅速离开,离开之前还特意和众人交代了一句。
  “诸位,天色已完,你们慢慢玩我就先回家了。”
  所有人纷纷猜测谁这么有面子,能让贺先生步履匆匆的急着回家。
  就在一行人一致将目光锁定在同样是主宾位置上的凌奕,凌同学神色如一悠哉悠哉的吃着碟子里的菜。
  其中一男子油光满面的眯着眼睛,盯着贺衍晟背影消失的地方笑的一脸若有深思,忍不住地连连说道。
  “认识贺先生那么久,我还是第一次看见他这么迫不及待的样子,凌特助您也不给在场的各位普及一番吗!”
  凌奕一向懒得应付这样的人和诸如此类的饭局,奈何贺衍晟和他达成约定的当日,这个男人就毫不客气的同他约法三章。
  “凌奕我这个人一向散漫,可不是什么怜香惜玉的好领导。但凡有什么我不想做的事情,可能就直接会把你踢出去,你要不要考虑清楚再做打算。”
  当时的贺衍晟靠在椅子上姿态散漫,懒懒开腔,语气间的打量显而易见。
  凌奕这个人吧!打小就特别的轴。但凡认定的事情,从不走回头路。
  “贺先生这算是考试吗?”面颊上扬起的那抹邪魅狷的笑容,同样亦是这个男人桀骜不羁的证据。
  “如果你这么想的话,权当是吧!”
  凌奕打小反骨,骨子里就有种被征服劲,人越是让着他,他就越觉得无趣。
  只因为他喜欢被征服,和可以信仰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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