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天生死敌
  一想到这里,猛一转身,怒视夜白衣,伸刀一指他道:“你若不滚,就下来受死!”
  夜白衣面色陡然一阵煞白,奇门年轻一代之中,估计敢这么和他叫阵的,我是头一个!虽然我手中持有斩神刀,这句话也绝对让夜白衣没了不战的借口。
  名誉和尊严,对有些人来说,远胜过生命。
  可奇怪的是,尽管夜白衣一张脸气的煞白,却依旧站在树梢之上,一动不动。
  谢邂一见夜白衣不敢应战,顿时嚣张了起来,叫骂道:“白衣狗,你刚才不是很嚣张吗?下来!让你领教一下斩神刀的厉害!”
  我也叫道:“夜白衣,打不打你一句话,打就下来,不打赶紧滚,小爷刀下不杀胆小鬼。”
  我们这两一叫骂,夜白衣的脸更白了,却依旧没有下来,反而一转头,对着我们左边冷声道:“冥夜,你也该出来了吧?跟了我们半夜,你就不觉得累得慌吗?你以为你躲在那里,我真的发现不了吗?”
  我和谢邂同时转头看了一眼,左边就几棵大树,除了大树,连个鬼影子都没有。
  可一听到这个名字,我的眉头就皱了起来,我知道冥夜是盘古九天雷帝手下的第一号杀手,和夜白衣是天生死敌,两人又分别效力与盘古和创世,本就是敌对阵营,互相较劲了许多年,却谁也无法杀得死谁。
  夜白衣的实力,我们已经看到了,即使我在人为刀控,邪恶力量发挥到最大的情况下,也只是将他逼退,却无法伤得了他,冥夜能和他对抗多年,并且不分伯仲,修为和手段,一定也非常惊人。
  而且,以夜白衣这样的身份,断然不可能信口雌黄,他说冥夜在这附近,那冥夜就一定在这附近。
  怪不得他被我们气成这样,也不敢出手,他忌惮的并不是我的斩神刀,而是一直躲在暗处的冥夜,怪不得他一直紧紧追着我们而不下手,开始我还以为他是想将我们当成老鼠来耍弄一番,现在想想,大概也是因为这个冥夜。
  他们两的实力半斤八两,不论谁和我先打上一场,另一个都一定会趁机捡便宜,他们都是杀手,杀掉对方,就是宗旨,根本不会讲什么规矩,而我的斩神刀,也不那么好对付,谁和我先打一场,谁在这一场角逐之中输的面子就大一点,对于他们来说,输就代表着死亡,夜白衣没那么傻。
  他即是这场追猎之中的猎人,同时也是猎物!
  谢邂却只当他是害怕了,扬声说道:“夜白衣,你不敢打就直说,别JB瞎扯淡给自己长脸,关人家冥夜什么事?你就直说你是属乌龟的,只敢躲在壳里不就完了吗?”
  谢邂话刚落音,旁边就有人拍掌笑道:“好!骂的好!就听这一句,我这半夜的辛苦就都值了!”
  声音就在我们左侧一颗大树之下响起来的,可我们之前并没有看到这么近距离的大树下,何时多了一个人。
  即使夜白衣已经喊了出来,我们还是没有看到。
  这个人显然并没有要继续隐藏行踪,不然以他的能耐,就算藏到我们打完,我们也不会发现。当然,夜白衣却早就发现了,他们都是杀手,都是狼,天生就有能察觉到危险存在的本能。
  这人一出来,谢邂就傻眼了,而我则瞬间就明白了这两个人为什么会是天生死对头了。
  夜白衣俊俏、冷漠、带有一丝凶残,一身白衣似雪,剑如秋水,衣衫随风飘拂,翩然若仙。
  这个人同样的俊俏、冷漠,同样带有一种凶残的表情,却一身黑衣如墨,手中同样提着一把墨黑色的长剑,剑长三尺,剑身带有一尺长一公分宽的槽口,祥云吞口,除了颜色和夜白衣那柄不一样之外,其他都完全一模一样。
  如果说夜白衣是一个冷酷无情的杀手,那这个黑衣人就完全像一个影子,只要有点阴影,他就可以让自己融入暗黑之中。
  当然,两人的面目还是有很大不同的,夜白衣的俊俏,是带有阳刚气的那种,而这黑衣人的俊俏,则属于偏阴柔的类型,可以说完全不一样。
  而且这人一出现,就如同完全静止不动了一般,甚至山风都没有带起他的一片衣角,差别还是很大的,只是这么强烈的两个色彩忽然出现在一起,难免会让人产生双胞胎的错觉。
  一白一黑,一动一静!
  天生死敌!
  这个黑衣人,当然就是冥夜。
  冥夜一出现,夜白衣就冷笑一声道:“终于舍得出来了吗?我原本以为你会继续潜伏下去的,不是每一次,都有这种机会的。”
  冥夜则也阴柔一笑道:“你都点将了,我再不出来,未免太不尊重你,不过,我出来了,你的日子,估计会更不好过。”
  说着话手一指我们两道:“我是你的敌人,他们也是你的敌人,敌人的敌人,则是朋友!我们三个人联手,你输定了。”
  夜白衣冷哼一声道:“朋友?这个词从你嘴里说出来,实在让我感觉到好笑,大名鼎鼎的盘古第一杀手,素来来无影去无踪,独来独往,今天为了对付我,却忽然多了出来两个朋友,你自己信吗?你的朋友,可能只有死人和冤魂吧?”
  说到这里,又轻蔑的一笑道:“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打的什么主意,你无非是想逼走我,再吞了斩神刀,献给你的主子而已。不过,有我在,你想都别想。”
  冥夜阴柔一笑道:“说的好像你不是一样,你不要告诉我,你也想和人家联盟,别忘了,你可刚刚追杀人家半夜。”
  这个冥夜,好像有一种特殊的本事,他不开口说话,就算他站在你的面前,也会让你选择性的对他视而不见,可他一开口,却会迅速的抢去夜白衣的风采。
  夜白衣冷哼一声道:“我根本就不怕你们联手,我之所以一直不动手,只是不愿意被你袭击而已,你自己也清楚,你我的出手,都是一击必杀的手段,不管输赢,我都不想让你以为我没有发现你。”
  就在这时,我忽然冷冷的开口道:“慢着,你们两个好像忘了,斩神刀的主人,是我!你们实力相当,所以说,我不管帮谁,谁都一定赢,对不对?”
  “不过,你们未免也太低估了我,在盘古和创世之间,我谁都不会帮的,不要以为我会替任何人卖命,我和你们两条狗不同,我是自己命运的决定者!”
  我话一出口,谢邂就又愣在当场,看了我一眼,满眼的不解。
  我当然知道谢邂的意思,他无非是想让我暂时虚与委蛇,然后再找机会逃走。
  可我不这么想,逃走,永远不会让我们名动奇门,要想在奇门之中占有一席之地,这是个最好的机会。
  要想名动天下,这是一个绝佳的机会,虽然也危险到了一定的程度。
  一方面是盘古的第一杀手,一方面是创世的第一杀手,如果我们在这两人的手下活下去,相信以后奇门之中再想找我们麻烦的人,都会考虑一二。
  很多事,并不是只有赢,才是唯一的出路。
  何况,冥夜和夜白衣互相克制,这种机会简直是千载难逢。
  无论谁输谁赢,只要我们逃得掉,我们必定名声大噪,能从夜白衣和冥夜手下双双逃脱的奇门中人,并没有多少。
  所以我必须说出这句话来,而且我也算准了,不管我怎么说,两人也不可能结成同一阵线,而且互相之间,一定会互相顾忌。
  这就是我们的机会!
  果然,我一句话说出,冥夜就笑道:“看来我们都错了,人家想的,似乎比我们想的深远的多。”
  夜白衣则冷哼道:“这个世界,很多事,除了运气,还需要有实力,一些不明白局势的狂徒,最终的结果,都是非常悲惨的。”
  谢邂哈哈大笑道:“去你妈!我们兄弟俩就在这,你不服就上来,别叽叽歪歪。”不管我说什么,谢邂一定是支持我的,就像我一定会无条件支持他一样。
  冥夜则紧接着说道:“白衣,人家可是向你叫阵了,你是应战呢?还是不战呢?”
  我则紧随着来了一句:“不!我挑战的, 是你们两个,我此刻最希望的,就是你们能联合起来,吃我一刀!”
  当然,我知道他们一定不会联合起来的,两个争斗了十几年的仇家,不可能因为我的一句话,就联合起来。
  而我要的,则正是这个效果。
  他们之间的互相忌惮!互相防备1才是我们逃脱此劫的关键所在。
  可是我话一出口,冥夜就来了一句:“白衣,你不觉得,被人看不起是一件很难过的事情吗?我们为什么不联手一次,先将这两个家伙杀了,再决定斩神刀归谁所有呢?”
  夜白衣则面无表情一点头道:“好!”
  我顿时傻眼了,这是我万万没有想到的,夜白衣和冥夜联合,我连百分之一的胜算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