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敢告密,找死!
吴长江请示审判长冠兰后把伤害徐响亮的当事人,以及胡别三的口供笔录通过电视屏幕分别一一展示出来。
接着吴长江又把徐响亮《医学司法鉴定意见书》以及《补充鉴定》也展示出来,以证实徐响亮损伤程度为重伤乙级,伤残程度为七级。
马元宝低头认同。
最后,吴长江说:“审判长,关于被告人故意伤害马元宝的犯罪事实已讯问完毕。”
冠兰:“刑事附带民诉讼的原告人徐响亮的诉讼代理人谷丰律师是否需要发问。”
“需要。”
谷丰:“被告人,徐响亮那天到水清县罗家镇去找你,见你面时有没有拿刀指向你。”
“我想起来了,没有,但他把砍刀插在背后。”
“你们一伙围着徐响亮时,他有没有拿刀。”
“没有。”
“他背后插的刀那里去了。”
“被我们一伙缴了。”
“你们打伤徐响亮后有没有支付医疗费。”
“没有。”
“有没有赔礼道歉”
“没有。”
“审判长,发问完毕。”谷丰问把握了两点,一、徐响亮是在手无寸铁的情况下被马元宝一伙人砍伤的。二、徐响亮被砍伤后,马元宝一伙人没有支付医疗费。实际上也就是告诉审判人员。在进一步明确了马元宝故意伤害徐响亮的事实基础上,同时需要附带民事赔偿。
冠兰听了谷丰的发问暗暗称道,老练。他接着问:“被告人马元宝的辩护人江河律师是否需要发问。”
“不需要。”在江河看来,自己的当事人故意伤害他人的证据很确凿,发问也是多此一举。
冠兰扬了一下法槌,转下对第二个被害人冷金鑫的专项调查。
……。
2014年11月14日中午,马元宝从小兄弟的情报中得知,冷金鑫在宁九县开发区的一家棋牌室玩,他当即叫了黄保长、王白明两个小兄弟一起去,把冷金鑫带至水清县一家宾馆。因为之前,马元宝在水清县五家乡××村开场子,连遭派出所查了两次,让他无法开下去,他怀疑请来巡逻望风的冷金鑫是内奸。
在宾馆20A2房间内,马元宝对冷金鑫说:“我与你无冤无仇,你为什么报案,让派出所冲我的场子,害我破财。”冷金鑫说:“凭什么说是我报的案。”“不承认,把手机给我看看?”冷金鑫不愿,马元宝叫黄保长把手机抢了过去,查了半天也什么没有查出来了,他翻翻眼说:“好,我现在给你一点时间,让你考虑考虑,等下我再来,你必须如实交待。否则就别怪我了。”说完气呼呼地走了,留下这两个小兄弟看守。下午后。马元宝返回时,又带来3个小兄弟,“怎么样,想好没有,说,是不是你打电话叫公安过来的?”“不是。”“×的个×,你这个吃里扒外地东西,不是你是谁?”说着给了冷金鑫两个耳光。接着又骂道:“你这个臭×养的,是不是你报的案啦。”冷金鑫还是回答:“不是。”“那是不是有别人叫你干的?”“也没有。”“好,叫你嘴硬。”马元宝挥挥手对他的这帮兄弟说:“把他带去唱歌,然后表演‘滴水观音’。”
冷金鑫被押上车,带到长洪乡××村公路临江堤坝上,被扒光裤子站在着,周围是马元宝和这伙兄弟拿着木棍,马元宝站在一边说:“让他拿‘麦克风’唱,‘妹妹你大胆往前走’,一直唱到他承认为止。”冷金鑫不唱,几棍子打来,痛得不得不开口叫唤。马元宝怒形于色的说:“拿‘麦克风’唱,听到没有?”冷金鑫不知道什么是‘麦克风’,王白明拿着棍子指着下面说:“把它撸×撸×来,抓着,就是拿着‘麦克风’唱,懂吗?”
抓着‘麦克风’唱歌不是马元宝发明的,是马元宝曾经坐牢时,不仅目睹过牢头组织自己的马仔对不听话牢友采用这种欺蔑式的教训方法,而且自己也亲身尝试过。他出狱后,当上老大,把这种方法运用在对付自己的仇人身上,或者运用教训自己桀骜不驯的手下。
冷金鑫忍受侮辱,照着做,可下面就是发不起来,引来这伙歹徒的浪笑。
马元宝又一声令下:“做滴水观音”。一个小啰喽叫冷金鑫双掌合一放在胸前,念“阿弥陀佛”,另一个小啰喽从江边提来一桶水,从头淋下,初冬的江水尽管不是那么刺骨,但也是冰凉,加上寒风的吹拂下,冷得他直哆嗦,水珠子一滴一滴的从他赤裸着的身子划下,“阿……弥……陀……佛”也念不成句了。
“你不拿麦唱歌不做滴水观音可以,但你要承认是你通风报信,或者说出是受谁指使的?”
“我……没有告密,也没有人……指使。”
马元宝凶狠的说:“揍他,敢告密,找死!你这个臭×养的,死到临头还嘴硬。”话音刚落下,噼里啪啦的一阵棍子落在冷金鑫的身上,打得他趴在地上呻吟不止。
这时马元宝接到一个电话,原来是冷金鑫一天到晚都未回家,家人到处找,得知中午在棋牌室被马元宝一伙带走,通过熟人请求马元宝放过他。这样,冷金鑫才免于一大难。马元宝令手下兄弟住手,把冷金鑫带回了宾馆,让其家属接走。回来后,冷金鑫报案,派出所让其做法医鉴定,伤情定为轻伤乙级。不知为何这起案子报案后竟不了了知,直至“1?18”聚众斗殴案发生,捕获马元宝他自首交待,才有侦察员上门与冷金鑫核对事实。
吴长江通过对马元宝的讯问,展示了黄保长的讯问笔录和被害人冷金鑫的询问笔录,以及伤害程度的法医鉴定书,证明了被告人马元宝故意伤害冷金鑫的事实。
在冠兰的准予下,原告人冷金鑫的诉讼代理人曹建设律师,通过发问,再一次明确了被告人马元宝殴打了冷金鑫后没有给付医疗费的问题,为下阶段法庭辩论诉求附带民事赔偿埋下伏笔。
被告人马元宝的辩护人江河律师也同样没有发问。同样在他看来这起故意伤害案与上起一样都是事实清楚,没有必要过多地钻牛角尖,为其作苍白的辩护。
法槌在法庭上尽管不是经常要敲的,但有时也是该敲的必须敲,在对第三个被害人吴曙光的专项调查前,冠兰要敲下法槌,提醒法庭的上当事人,开始了下面的程序,……。
接着吴长江又把徐响亮《医学司法鉴定意见书》以及《补充鉴定》也展示出来,以证实徐响亮损伤程度为重伤乙级,伤残程度为七级。
马元宝低头认同。
最后,吴长江说:“审判长,关于被告人故意伤害马元宝的犯罪事实已讯问完毕。”
冠兰:“刑事附带民诉讼的原告人徐响亮的诉讼代理人谷丰律师是否需要发问。”
“需要。”
谷丰:“被告人,徐响亮那天到水清县罗家镇去找你,见你面时有没有拿刀指向你。”
“我想起来了,没有,但他把砍刀插在背后。”
“你们一伙围着徐响亮时,他有没有拿刀。”
“没有。”
“他背后插的刀那里去了。”
“被我们一伙缴了。”
“你们打伤徐响亮后有没有支付医疗费。”
“没有。”
“有没有赔礼道歉”
“没有。”
“审判长,发问完毕。”谷丰问把握了两点,一、徐响亮是在手无寸铁的情况下被马元宝一伙人砍伤的。二、徐响亮被砍伤后,马元宝一伙人没有支付医疗费。实际上也就是告诉审判人员。在进一步明确了马元宝故意伤害徐响亮的事实基础上,同时需要附带民事赔偿。
冠兰听了谷丰的发问暗暗称道,老练。他接着问:“被告人马元宝的辩护人江河律师是否需要发问。”
“不需要。”在江河看来,自己的当事人故意伤害他人的证据很确凿,发问也是多此一举。
冠兰扬了一下法槌,转下对第二个被害人冷金鑫的专项调查。
……。
2014年11月14日中午,马元宝从小兄弟的情报中得知,冷金鑫在宁九县开发区的一家棋牌室玩,他当即叫了黄保长、王白明两个小兄弟一起去,把冷金鑫带至水清县一家宾馆。因为之前,马元宝在水清县五家乡××村开场子,连遭派出所查了两次,让他无法开下去,他怀疑请来巡逻望风的冷金鑫是内奸。
在宾馆20A2房间内,马元宝对冷金鑫说:“我与你无冤无仇,你为什么报案,让派出所冲我的场子,害我破财。”冷金鑫说:“凭什么说是我报的案。”“不承认,把手机给我看看?”冷金鑫不愿,马元宝叫黄保长把手机抢了过去,查了半天也什么没有查出来了,他翻翻眼说:“好,我现在给你一点时间,让你考虑考虑,等下我再来,你必须如实交待。否则就别怪我了。”说完气呼呼地走了,留下这两个小兄弟看守。下午后。马元宝返回时,又带来3个小兄弟,“怎么样,想好没有,说,是不是你打电话叫公安过来的?”“不是。”“×的个×,你这个吃里扒外地东西,不是你是谁?”说着给了冷金鑫两个耳光。接着又骂道:“你这个臭×养的,是不是你报的案啦。”冷金鑫还是回答:“不是。”“那是不是有别人叫你干的?”“也没有。”“好,叫你嘴硬。”马元宝挥挥手对他的这帮兄弟说:“把他带去唱歌,然后表演‘滴水观音’。”
冷金鑫被押上车,带到长洪乡××村公路临江堤坝上,被扒光裤子站在着,周围是马元宝和这伙兄弟拿着木棍,马元宝站在一边说:“让他拿‘麦克风’唱,‘妹妹你大胆往前走’,一直唱到他承认为止。”冷金鑫不唱,几棍子打来,痛得不得不开口叫唤。马元宝怒形于色的说:“拿‘麦克风’唱,听到没有?”冷金鑫不知道什么是‘麦克风’,王白明拿着棍子指着下面说:“把它撸×撸×来,抓着,就是拿着‘麦克风’唱,懂吗?”
抓着‘麦克风’唱歌不是马元宝发明的,是马元宝曾经坐牢时,不仅目睹过牢头组织自己的马仔对不听话牢友采用这种欺蔑式的教训方法,而且自己也亲身尝试过。他出狱后,当上老大,把这种方法运用在对付自己的仇人身上,或者运用教训自己桀骜不驯的手下。
冷金鑫忍受侮辱,照着做,可下面就是发不起来,引来这伙歹徒的浪笑。
马元宝又一声令下:“做滴水观音”。一个小啰喽叫冷金鑫双掌合一放在胸前,念“阿弥陀佛”,另一个小啰喽从江边提来一桶水,从头淋下,初冬的江水尽管不是那么刺骨,但也是冰凉,加上寒风的吹拂下,冷得他直哆嗦,水珠子一滴一滴的从他赤裸着的身子划下,“阿……弥……陀……佛”也念不成句了。
“你不拿麦唱歌不做滴水观音可以,但你要承认是你通风报信,或者说出是受谁指使的?”
“我……没有告密,也没有人……指使。”
马元宝凶狠的说:“揍他,敢告密,找死!你这个臭×养的,死到临头还嘴硬。”话音刚落下,噼里啪啦的一阵棍子落在冷金鑫的身上,打得他趴在地上呻吟不止。
这时马元宝接到一个电话,原来是冷金鑫一天到晚都未回家,家人到处找,得知中午在棋牌室被马元宝一伙带走,通过熟人请求马元宝放过他。这样,冷金鑫才免于一大难。马元宝令手下兄弟住手,把冷金鑫带回了宾馆,让其家属接走。回来后,冷金鑫报案,派出所让其做法医鉴定,伤情定为轻伤乙级。不知为何这起案子报案后竟不了了知,直至“1?18”聚众斗殴案发生,捕获马元宝他自首交待,才有侦察员上门与冷金鑫核对事实。
吴长江通过对马元宝的讯问,展示了黄保长的讯问笔录和被害人冷金鑫的询问笔录,以及伤害程度的法医鉴定书,证明了被告人马元宝故意伤害冷金鑫的事实。
在冠兰的准予下,原告人冷金鑫的诉讼代理人曹建设律师,通过发问,再一次明确了被告人马元宝殴打了冷金鑫后没有给付医疗费的问题,为下阶段法庭辩论诉求附带民事赔偿埋下伏笔。
被告人马元宝的辩护人江河律师也同样没有发问。同样在他看来这起故意伤害案与上起一样都是事实清楚,没有必要过多地钻牛角尖,为其作苍白的辩护。
法槌在法庭上尽管不是经常要敲的,但有时也是该敲的必须敲,在对第三个被害人吴曙光的专项调查前,冠兰要敲下法槌,提醒法庭的上当事人,开始了下面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