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0章、狡兔三窟
凌晨一点三十分,飞机准时在A市的机场降落。在飞机上小睡了一觉的苗溪溪和苏睿被空姐叫醒,背着小背包下了飞机。
二人马不停蹄地赶往了当地的跑出所,上飞机前,苗溪溪便跟A市派出所的老所长联系了。听说苗溪溪是苏睿的小助理,老所长二话没说,拍着胸脯打包票,说一定会全力配合。
到了派出所,苗溪溪和苏睿两人乐了:周围都黑灯瞎火的,派出所却灯火通明,两个年富力强的警员正等着他们呢。这两名警员都是老所长手下的得力干将,一名姓孙,一名姓司。四人连夜协商,做好了抓捕绑匪的准备工作。
一切都部署好了,清晨五点多,当天边刚露出第一道鱼肚白,最勤恳的小商贩刚刚将小吃车推出自己家门之时,四人出动了。他们穿着便衣,开着一辆不起眼的小车,来到了位于A市三环线的一处小区内。
这处小区有些老旧了,里面有十个单元的小公寓,内部没有安装电梯。最高层是七楼,而郑默所在的位置便在6单元的602房间,得靠人用双腿一梯一梯地爬上去。
七层楼梯,整整一百二十六层楼梯,一般人一口气爬上去,定会气喘吁吁,浑身酸软。可对于训练有素的警察们来说,这就是小菜一碟。到了602房间门口,四人迅速拿出手枪,握在手中,一面做出了瞄准射击的架势,一面分成两拨,分别停在了门口的左右两边。他们的动作十分熟练,动作轻盈,几乎落地无声。
接下来,最靠近门口的苏睿伸出左手,摁响了门铃。
“叮叮叮——叮叮叮——”许久过去了,门内毫无动静。苏睿又伸出手,使劲儿地敲了几下门,还是无人回应。
苏睿转过身子,对其他三人比了一个手势:这是警察内部的常用手势,是强攻的意思。而其他三人都面色严肃地点了点头。苏睿定了定神,一脚踹在了那铁门之上。
“砰——”一声巨响,铁门被踹开,苏睿的脚被强大的后坐力震得发麻。之后,几人谨慎地摸了进去。
首先印入眼帘的是一个空荡荡的客厅,竟是开着灯的,灯火通明。客厅里只有一张沙发,几个小凳子。空气里弥漫着一股屎尿臭气的味道,其中似乎还混合着淡淡的奶味。苗溪溪扫视了周围一眼,最后,视线定格在了沙发下的某一处:那里有几片脏兮兮的尿不湿,上面沾着干掉的,黄褐色的粪便。这尿不湿上印着“NB”两个字母,苗溪溪知道,这是初生儿专用的规格最小的尿不湿。尿不湿旁边还有一个小小的奶瓶,里面还有一点点奶液,奶液已经不新鲜了,出现了分层现象。
这公寓不大,两个小卧室与客厅相连,这两个卧室都大开着门。卧室里没有开灯,只能隐隐看到里面有床,衣柜等家具。
这整个小公寓里都静悄悄的,似乎荒无人烟。只有那些肮脏的尿不湿和那个奶瓶似乎在诉说:曾经有一个小小的婴儿在这里生活过。
难道那帮绑匪已经带着宝宝逃了?苗溪溪想着,一颗心便沉了下去:该死!竟然扑了个空。
苏睿对苗溪溪使了个眼色,又指了指左方的那个卧室。苗溪溪心领神会,跟上了他的脚步。两人举着枪,一步步靠近那个卧室。而另一间卧室的搜捕工作,自然是交给孙警官和司警官了。
卧室里一片漆黑,空气里弥漫着一股浓烈的尿骚臭。苏睿率先走了进去,手在墙边面摸索一番,“啪”的一声打开了灯。明亮的白炽灯光洒了下来,将卧室里的一切照亮:一片狼藉的床,床单被潦草地翻起,床尾的地方有一大滩已经干涸的尿渍。床头柜上,几个泡面盒子散发出了浓烈的味道。地上还散落着一些男士的衣服,有上衣,短裤,还有内裤,臭袜子。这样凌乱的环境,这样污浊的气味,苗溪溪忍不住皱了皱眉。
“谢警官,苗警官,你们快来!”这时,隔壁卧室响起了司警官的大叫声。苏睿和苗溪溪赶紧冲了出去,跑进了隔壁卧室。
这个卧室的布置也很简单,只有一张床,一个衣柜,地上散落着一些烟头,一些食品袋和饭盒,同样的凌乱不堪。只是,在那张床上,赫然躺着一个男人。准确地说,是一个年轻的,近乎全裸,只穿着一条内裤的男子。他整个人呈“八”字型躺着,原本清秀的脸上,双目圆睁,脸上残留着浓浓的惊恐和不甘。他的嘴巴大张着,似乎在呐喊什么。而他的身躯一动不动,胸膛毫无起伏,他已经死了!
短暂的惊讶后,苗溪溪迅速上前,查看死者的躯体。这男子身上的皮肤完好无损,没有外伤,只是脖子上有一道深深的青紫色勒痕,看来,他是被人勒死的。
“他是谁?”孙警官自言自语道,“怎么会死在这里?其他绑匪呢?孩子呢?”
“我认识这个人。”苗溪溪语出惊人。
“你认识他?”苏睿吓了一跳。
“这个人就是陈晓晓的前男友郑默。”苗溪溪说,“我曾经去过他家,在他家客厅的墙壁上,我看到过他的照片。”
“他就是郑默?”苏睿更加吃惊了,“那他怎么会死?”
“不知道。”苗溪溪耸耸肩,“看起来,倒像是绑匪团伙的内讧。”
“我们再去检查一下厨房和卫生间。”孙警官说。
很快,孙警官和司警官回来了,据他们说,厨房和卫生间都空空如也,什么都没留下。
“看来,那帮劫匪已经溜了。”苗溪溪推测道,“而且,在离开前,他们内部之间发生了激烈的争执,其他人一致决定,杀了郑默。”
“溜了?这不可能,咱们的保密工作做的很好的。”司警官说。
“狡兔三窟。”苗溪溪从背包里掏出了相机,道,“或许,为了安全考虑,他们只是战略性地转移。只怪我们运气不好,竟然迟了一步。不过没关系,这附近的街道上都安装有监控,而且,我们还可以走访这栋单元楼里的人和小区保安,尽可能地搜集关于他们的信息。”
“咔嚓咔嚓——”说完,苗溪溪端起相机,开始拍摄死者的照片。苏睿他们也开始忙活:封锁现场,提取指纹,残留皮肤碎屑等证物,联系派出所的其他人,开始调取周围的监控视频。
拍好照片后,苗溪溪戴上白手套,把郑默的身体翻了个面,想看看他的背部是否还有什么伤痕。不想,这一动,倒翻出了掩盖在他尸体下的东西——一个手机和一张旧旧的照片。苗溪溪拿起照片一看,愣住了:照片上,一个年轻貌美的女子正对着镜头微笑,这女人,便是江家如今的大少奶奶,那个为了荣华富贵抛弃他的前女友陈晓晓。
看来这个郑默对陈晓晓是余情未了啊!爱有多深,恨就有多浓。郑默对陈晓晓由爱生恨,就因为恨意控制了他的心智,蚕食了他的理智,所以他才会和其他人一起联合起来,绑架陈晓晓的孩子。
由爱故生忧,由爱故生怖,若离于爱者,无忧亦无怖。遇上陈晓晓,是郑默命中最大的劫数!
苗溪溪感叹了一番后,又拿起了那个手机查看。手机屏幕被打开后,几条短信引入眼帘:正是郑默自己跟陈晓晓之间的“互动”:郑默克制不住心中的快意,发信息给陈晓晓,诅咒她的宝宝;而之后,苏睿以陈晓晓的身份回应郑默,说自己还爱着他,说宝宝是他的种;过后,郑默怒不可遏,大骂陈晓晓是贱女人,说她和她的宝宝会遭到报应。
看到这里,苗溪溪忽然心中一动:莫非,郑默给陈晓晓发短信的事儿被其他绑匪知道了?他们怕郑默这个白痴泄露他们的行迹,才会对郑默下手?而对于这帮心狠手辣的绑匪来说,杀人并不算什么新鲜事儿。此前,他们就差点害死了圣母玛利亚医院的两名清洁工阿姨。对这样的人而言,杀一个人、两个人,和杀三个人,甚至更多的人之间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
苗溪溪心中这样想着,嘴上便脱口而出:“会不会因为郑默给陈晓晓发短信的事儿被他的同伙们知道了,其他人怕泄密,所以才对他痛下杀手?”
“极有可能。”苏睿点点头,“这个郑默也是个傻的,你看看他发的那些短信,只要不是傻瓜,便可以从他的短信内容中推断出:他一定跟绑架案脱不了关系。大难临头各自飞,他的那些同伙们为了保全自己,自然会杀人灭口。毕竟,只有死人的嘴巴才最严实。”
二人马不停蹄地赶往了当地的跑出所,上飞机前,苗溪溪便跟A市派出所的老所长联系了。听说苗溪溪是苏睿的小助理,老所长二话没说,拍着胸脯打包票,说一定会全力配合。
到了派出所,苗溪溪和苏睿两人乐了:周围都黑灯瞎火的,派出所却灯火通明,两个年富力强的警员正等着他们呢。这两名警员都是老所长手下的得力干将,一名姓孙,一名姓司。四人连夜协商,做好了抓捕绑匪的准备工作。
一切都部署好了,清晨五点多,当天边刚露出第一道鱼肚白,最勤恳的小商贩刚刚将小吃车推出自己家门之时,四人出动了。他们穿着便衣,开着一辆不起眼的小车,来到了位于A市三环线的一处小区内。
这处小区有些老旧了,里面有十个单元的小公寓,内部没有安装电梯。最高层是七楼,而郑默所在的位置便在6单元的602房间,得靠人用双腿一梯一梯地爬上去。
七层楼梯,整整一百二十六层楼梯,一般人一口气爬上去,定会气喘吁吁,浑身酸软。可对于训练有素的警察们来说,这就是小菜一碟。到了602房间门口,四人迅速拿出手枪,握在手中,一面做出了瞄准射击的架势,一面分成两拨,分别停在了门口的左右两边。他们的动作十分熟练,动作轻盈,几乎落地无声。
接下来,最靠近门口的苏睿伸出左手,摁响了门铃。
“叮叮叮——叮叮叮——”许久过去了,门内毫无动静。苏睿又伸出手,使劲儿地敲了几下门,还是无人回应。
苏睿转过身子,对其他三人比了一个手势:这是警察内部的常用手势,是强攻的意思。而其他三人都面色严肃地点了点头。苏睿定了定神,一脚踹在了那铁门之上。
“砰——”一声巨响,铁门被踹开,苏睿的脚被强大的后坐力震得发麻。之后,几人谨慎地摸了进去。
首先印入眼帘的是一个空荡荡的客厅,竟是开着灯的,灯火通明。客厅里只有一张沙发,几个小凳子。空气里弥漫着一股屎尿臭气的味道,其中似乎还混合着淡淡的奶味。苗溪溪扫视了周围一眼,最后,视线定格在了沙发下的某一处:那里有几片脏兮兮的尿不湿,上面沾着干掉的,黄褐色的粪便。这尿不湿上印着“NB”两个字母,苗溪溪知道,这是初生儿专用的规格最小的尿不湿。尿不湿旁边还有一个小小的奶瓶,里面还有一点点奶液,奶液已经不新鲜了,出现了分层现象。
这公寓不大,两个小卧室与客厅相连,这两个卧室都大开着门。卧室里没有开灯,只能隐隐看到里面有床,衣柜等家具。
这整个小公寓里都静悄悄的,似乎荒无人烟。只有那些肮脏的尿不湿和那个奶瓶似乎在诉说:曾经有一个小小的婴儿在这里生活过。
难道那帮绑匪已经带着宝宝逃了?苗溪溪想着,一颗心便沉了下去:该死!竟然扑了个空。
苏睿对苗溪溪使了个眼色,又指了指左方的那个卧室。苗溪溪心领神会,跟上了他的脚步。两人举着枪,一步步靠近那个卧室。而另一间卧室的搜捕工作,自然是交给孙警官和司警官了。
卧室里一片漆黑,空气里弥漫着一股浓烈的尿骚臭。苏睿率先走了进去,手在墙边面摸索一番,“啪”的一声打开了灯。明亮的白炽灯光洒了下来,将卧室里的一切照亮:一片狼藉的床,床单被潦草地翻起,床尾的地方有一大滩已经干涸的尿渍。床头柜上,几个泡面盒子散发出了浓烈的味道。地上还散落着一些男士的衣服,有上衣,短裤,还有内裤,臭袜子。这样凌乱的环境,这样污浊的气味,苗溪溪忍不住皱了皱眉。
“谢警官,苗警官,你们快来!”这时,隔壁卧室响起了司警官的大叫声。苏睿和苗溪溪赶紧冲了出去,跑进了隔壁卧室。
这个卧室的布置也很简单,只有一张床,一个衣柜,地上散落着一些烟头,一些食品袋和饭盒,同样的凌乱不堪。只是,在那张床上,赫然躺着一个男人。准确地说,是一个年轻的,近乎全裸,只穿着一条内裤的男子。他整个人呈“八”字型躺着,原本清秀的脸上,双目圆睁,脸上残留着浓浓的惊恐和不甘。他的嘴巴大张着,似乎在呐喊什么。而他的身躯一动不动,胸膛毫无起伏,他已经死了!
短暂的惊讶后,苗溪溪迅速上前,查看死者的躯体。这男子身上的皮肤完好无损,没有外伤,只是脖子上有一道深深的青紫色勒痕,看来,他是被人勒死的。
“他是谁?”孙警官自言自语道,“怎么会死在这里?其他绑匪呢?孩子呢?”
“我认识这个人。”苗溪溪语出惊人。
“你认识他?”苏睿吓了一跳。
“这个人就是陈晓晓的前男友郑默。”苗溪溪说,“我曾经去过他家,在他家客厅的墙壁上,我看到过他的照片。”
“他就是郑默?”苏睿更加吃惊了,“那他怎么会死?”
“不知道。”苗溪溪耸耸肩,“看起来,倒像是绑匪团伙的内讧。”
“我们再去检查一下厨房和卫生间。”孙警官说。
很快,孙警官和司警官回来了,据他们说,厨房和卫生间都空空如也,什么都没留下。
“看来,那帮劫匪已经溜了。”苗溪溪推测道,“而且,在离开前,他们内部之间发生了激烈的争执,其他人一致决定,杀了郑默。”
“溜了?这不可能,咱们的保密工作做的很好的。”司警官说。
“狡兔三窟。”苗溪溪从背包里掏出了相机,道,“或许,为了安全考虑,他们只是战略性地转移。只怪我们运气不好,竟然迟了一步。不过没关系,这附近的街道上都安装有监控,而且,我们还可以走访这栋单元楼里的人和小区保安,尽可能地搜集关于他们的信息。”
“咔嚓咔嚓——”说完,苗溪溪端起相机,开始拍摄死者的照片。苏睿他们也开始忙活:封锁现场,提取指纹,残留皮肤碎屑等证物,联系派出所的其他人,开始调取周围的监控视频。
拍好照片后,苗溪溪戴上白手套,把郑默的身体翻了个面,想看看他的背部是否还有什么伤痕。不想,这一动,倒翻出了掩盖在他尸体下的东西——一个手机和一张旧旧的照片。苗溪溪拿起照片一看,愣住了:照片上,一个年轻貌美的女子正对着镜头微笑,这女人,便是江家如今的大少奶奶,那个为了荣华富贵抛弃他的前女友陈晓晓。
看来这个郑默对陈晓晓是余情未了啊!爱有多深,恨就有多浓。郑默对陈晓晓由爱生恨,就因为恨意控制了他的心智,蚕食了他的理智,所以他才会和其他人一起联合起来,绑架陈晓晓的孩子。
由爱故生忧,由爱故生怖,若离于爱者,无忧亦无怖。遇上陈晓晓,是郑默命中最大的劫数!
苗溪溪感叹了一番后,又拿起了那个手机查看。手机屏幕被打开后,几条短信引入眼帘:正是郑默自己跟陈晓晓之间的“互动”:郑默克制不住心中的快意,发信息给陈晓晓,诅咒她的宝宝;而之后,苏睿以陈晓晓的身份回应郑默,说自己还爱着他,说宝宝是他的种;过后,郑默怒不可遏,大骂陈晓晓是贱女人,说她和她的宝宝会遭到报应。
看到这里,苗溪溪忽然心中一动:莫非,郑默给陈晓晓发短信的事儿被其他绑匪知道了?他们怕郑默这个白痴泄露他们的行迹,才会对郑默下手?而对于这帮心狠手辣的绑匪来说,杀人并不算什么新鲜事儿。此前,他们就差点害死了圣母玛利亚医院的两名清洁工阿姨。对这样的人而言,杀一个人、两个人,和杀三个人,甚至更多的人之间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
苗溪溪心中这样想着,嘴上便脱口而出:“会不会因为郑默给陈晓晓发短信的事儿被他的同伙们知道了,其他人怕泄密,所以才对他痛下杀手?”
“极有可能。”苏睿点点头,“这个郑默也是个傻的,你看看他发的那些短信,只要不是傻瓜,便可以从他的短信内容中推断出:他一定跟绑架案脱不了关系。大难临头各自飞,他的那些同伙们为了保全自己,自然会杀人灭口。毕竟,只有死人的嘴巴才最严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