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8.神秘的快递(满10000更)
早上起床,我是废了九牛二虎之力才从床上爬起来,衣服还没有套上,高子健又把我按到,几番交手之后,他终于妥协。
我们在大厦底层分开,高子健在我的额头上轻轻一吻,我忽然想到刚才在车里听到的那首情歌,拉着高子健,说:“高子健,你会给我写情书吗?”
高子健脸上一愣,说:“你都知道了?”
“知道什么?”我看着高子健,疑惑的问。
“刚才……你不是说……情书吗?”高子健忽然变得结结巴巴。
我白了高子健一个大白眼,说:“你的字迹我又不是没看过,上的了台面,干嘛这么紧张啊?”
高子健轻轻地咳了一声,说:“哦,这样。”
我看了看时间,跟高子健说了再见,转身进了电梯。
因为高子健的大奔堵车,上电梯的时候已经八点半了,就在电梯即将关上的那一刻,一个身影卡在门口,原来是孙一清。
自从上次我让榴莲跟孙一清间接的表达了我的谢意之后,这两天在公司上班都没有看到他,没有想到这么巧,居然在电梯上看到了。
他换了新发型,看上去比之前的发型显得更加活泼一些,身上穿了一件休闲西服,经典的翻领样式,木纹纽扣,黑白竖纹的高领衬衫,整个人仿佛年轻了好几岁。
孙一清变了。让一个男人做出如此之大的变化,有两种可能,第一,前途,第二,女人。
怀揣着心底的那份好奇,我微微低头,说了一声“孙经理早上好”立即保持沉默。
孙一清看了我一眼,问:“身体好很多了?”
“恩,早就好了。”
孙一清轻轻地回应了一声,抬起头看着电梯门,就没有在说话了。
上一次孙一清去医院看我,顺便带了一份卡其布诺过去,开始我只是以为这是一份普通的甜点,可是经过榴莲鉴别之后,才知道是纽约三号餐厅出品,在我的意识里,压根不知道这个餐厅在哪个小角落,但是据榴莲所说,哪里随随便便一份甜点,价格都不便宜。
当那价值五位数的甜品价格出现在我的眼前时,我只有一个想法,退回去。
这两天忙着和高子健怄气,差点忘了这一茬,现在看到孙一清,终于觉得坦荡荡了。
至于榴莲是用了什么借口退了那份甜品,至今是个谜。眼看着电梯上的数字就要到达,忽然,前方站着的身影开口了。
“小佳,这个周末你有空吗?”
我只觉得后脚跟猛地一凉,问:“有事?”
孙一清看着我,说:“是这样的,周末我可能要去上海一趟,想要请你帮个忙。”
我笑着看着孙一清,顿时吁了一口气,说:“行啊,这不是一句话事儿吗?”
孙一清看着我,说:“我想把小黑放在你那里两天。你看成吗?”
当我知道小黑是一条价值八千块的泰迪时,我的笑容僵硬了。我喜欢狗狗,但是在照看自己都是个问题的情况下,照看狗狗,还是个问题。
但是话到嘴边,我还是老老实实的点点头,说:“行啊,周六的飞机吗?”
榴莲说我是在发挥乐于助人大前提的情况下,搬着石头砸自己的脚。我觉得不是,毕竟孙一清也算帮过我,给他照看照看狗狗,那也是最为简单的事情。
晚上下班,高子健提议大伙儿去夜城聚一聚,电话里他只强调了一件事,戴上榴莲。
这些天榴莲的表现是一如既往的淡定,可是我看的出来,她的笑容少了。高子健比我细心,因为他发现,郑凯的笑容更少了。
榴莲似乎发现了我可以想要带她去夜城的秘密,死活问我到底去那里做什么,我随口一说,就说高子健今晚要在哪里给我惊喜。
鬼来的惊喜。
榴莲信了,在下班前换了一双高跟鞋,跟我一起上了出租车。
路上,我试探性的问了问榴莲,在某年某月莫一天的晚上,她曾经抱着我哭过,请问,是什么原因。
榴莲瞪着我,说:“泪腺太发达了不行吗?”
其实我最讨厌榴莲的毒舌和表面冷静,轻轻地拉着她的胳膊,小声的问:“和郑凯交往的不是挺好的吗?怎么忽然……”
“陈小佳你再提这个人信不信我直接把你从这里踢出去,或者,我自己滚下去!”榴莲一声怒火直接控制了我的分贝,于是,我老实闭上了嘴。
让我惧怕的是,郑凯此刻正和高子健呆在夜城里喝酒,万一到时候场面不好控制,那可怎么办?
偷偷的给高子健发了一条信息,一分钟不到,高子健回了我两个字,放心。
高子健就是有这样的魔力,他说放心,我就放心。
再瞥了一眼身旁的榴莲,我的小心肝不由自主的就发颤。
包厢在二楼,最大级别的总统包厢,门刚推开,我和榴莲都被镇住了。包厢的顶部都是漂浮的彩色气球和彩带,横七竖八的布满了整个房间,漂浮的小彩条不断的抖动,看样子,果然是废了一番心思。
“欢迎美女光临!”李树和魏征头头顶着小帽子朝我们走来,我伸了伸脖子,看到高子健背对着我正在忙什么,一个箭步飞过去,就看到了投影仪下的小纸条。
在酒吧的包厢里弄出一个投影仪,这么有创意的事情,恐怕只有我家高子健能做出来。发觉到我的目光时,高子健立即站起来挡住我,说:“怎么这么快就到了?”
我瞥了一眼高子健的身后,问:“你刚才在做什么?”
高子健侧了侧身体,说:“没有啊,我什么都没做呀!”
“哼,我都看到了,”我轻轻地挪动着,谁知高子健和我一起挪动,压根什么都看不到。
“到底给不给看?”我瞪着高子健,表示恼火。
高子健的右手搭在我的肩膀上,轻轻地从身后取出一张纸条,上面上,清清楚楚的写着三个字“道歉信。”
落款,是郑凯。
我明白了,原来高子健让我放心,是因为早已经做了准备。
环视了一圈,并未看到郑凯本人,高子健戳了一次我的胳膊,指了指包厢里的卫生间,顿时笑了出来。
好家伙,这个郑凯倒也是毅力十足啊,为了道歉,居然比越王勾践还要有毅力,难得,真的难得!
就在我和高子健透着乐呵时,包厢的门被推开了,抬起头看去,原来是高子然过来了,让我意外的是,高子然的身旁,竟然站了一个老外。
老外一头金色的头发,身材高大,型男一个。
几乎是本能的,第一眼,我和高子健就看向了李树,正在和服务员打牌的李树显然还没有注意到高子然和老外的存在,正笑得开心。
“小佳姐!”高子然一声呼唤,直接促使李树转过脸来,“小佳姐,这是我们系的同学,叫汤姆。”
我和高子健朝高子然走去,路过李树身旁时,明显的看到了他脸上的肌肉抖动了两次,谢天谢地,今晚还有我们这一对是正常的。
我和高子然正在小声聊天,李树已经坐不住了,他端着一杯红酒朝我们走来,笑着问:“小然然,这位是……”
高子然挎着汤姆的胳膊,笑着说:“这位是汤姆,我们系的高材生,怎么样,长得不错吧?”
李树上下扫了一眼汤姆,笑着说:“汤姆?英语教科书里出来的吗?为什么每个圈子里都要有这么一个土的名字?”
汤姆似乎有些不解,用英文跟高子然对话,我看到高子然尴尬的跟汤姆解释,然后瞪了李树一眼,从沙发上站起来,说:“李先生,你不觉得你说起话来有种酸溜溜的味道吗?怎么了?老黄瓜刷绿漆,给我装纯呢?”
不愧是高子健的妹妹,这话刚说出口,就将了李树一军。
“小然然,去大不列颠两年,洋鬼子你还没看够吗?胸口都是毛,你不怕半夜醒来以为自己是在动物园呀!”
“动物园怎么了?我就喜欢抱着大猩猩睡觉觉,你管我!”高子然下巴一昂,优雅的转身、
李树轻轻地叹了一口气,转身朝门外走去。
音乐声忽然是静止,灯光也被跳到了包厢中央,高子健拿着麦克风,轻轻地咳了一声,说:“大家都安静会吧!”
昏暗中,我瞥了一眼在一旁喝闷酒的榴莲,抬起脚走了一步,就听到高子健喊着我的名字:“陈小佳小美女,你在做什么?”
我停住脚步,转过脸看着高子健,听到她说:“陈小佳,现在有一份快递要送给你,请问你能过来签收吗?”
我疑惑的看着高子健,根本不懂他又要玩哪一出。
“此份快递独一无二,仅此一份,要是想要签收,最好立刻过来。”高子健伸出手臂,朝我招了招手。
我有种前方有危险的错觉,却还是情不自禁的抬起了头,直接奔了过去。
当我走到了高子健的面前,瞥了一眼四周,并未察觉到所谓的快递,小声的问:“我的快递呢?”
“闭上眼,马上给你。”
我们在大厦底层分开,高子健在我的额头上轻轻一吻,我忽然想到刚才在车里听到的那首情歌,拉着高子健,说:“高子健,你会给我写情书吗?”
高子健脸上一愣,说:“你都知道了?”
“知道什么?”我看着高子健,疑惑的问。
“刚才……你不是说……情书吗?”高子健忽然变得结结巴巴。
我白了高子健一个大白眼,说:“你的字迹我又不是没看过,上的了台面,干嘛这么紧张啊?”
高子健轻轻地咳了一声,说:“哦,这样。”
我看了看时间,跟高子健说了再见,转身进了电梯。
因为高子健的大奔堵车,上电梯的时候已经八点半了,就在电梯即将关上的那一刻,一个身影卡在门口,原来是孙一清。
自从上次我让榴莲跟孙一清间接的表达了我的谢意之后,这两天在公司上班都没有看到他,没有想到这么巧,居然在电梯上看到了。
他换了新发型,看上去比之前的发型显得更加活泼一些,身上穿了一件休闲西服,经典的翻领样式,木纹纽扣,黑白竖纹的高领衬衫,整个人仿佛年轻了好几岁。
孙一清变了。让一个男人做出如此之大的变化,有两种可能,第一,前途,第二,女人。
怀揣着心底的那份好奇,我微微低头,说了一声“孙经理早上好”立即保持沉默。
孙一清看了我一眼,问:“身体好很多了?”
“恩,早就好了。”
孙一清轻轻地回应了一声,抬起头看着电梯门,就没有在说话了。
上一次孙一清去医院看我,顺便带了一份卡其布诺过去,开始我只是以为这是一份普通的甜点,可是经过榴莲鉴别之后,才知道是纽约三号餐厅出品,在我的意识里,压根不知道这个餐厅在哪个小角落,但是据榴莲所说,哪里随随便便一份甜点,价格都不便宜。
当那价值五位数的甜品价格出现在我的眼前时,我只有一个想法,退回去。
这两天忙着和高子健怄气,差点忘了这一茬,现在看到孙一清,终于觉得坦荡荡了。
至于榴莲是用了什么借口退了那份甜品,至今是个谜。眼看着电梯上的数字就要到达,忽然,前方站着的身影开口了。
“小佳,这个周末你有空吗?”
我只觉得后脚跟猛地一凉,问:“有事?”
孙一清看着我,说:“是这样的,周末我可能要去上海一趟,想要请你帮个忙。”
我笑着看着孙一清,顿时吁了一口气,说:“行啊,这不是一句话事儿吗?”
孙一清看着我,说:“我想把小黑放在你那里两天。你看成吗?”
当我知道小黑是一条价值八千块的泰迪时,我的笑容僵硬了。我喜欢狗狗,但是在照看自己都是个问题的情况下,照看狗狗,还是个问题。
但是话到嘴边,我还是老老实实的点点头,说:“行啊,周六的飞机吗?”
榴莲说我是在发挥乐于助人大前提的情况下,搬着石头砸自己的脚。我觉得不是,毕竟孙一清也算帮过我,给他照看照看狗狗,那也是最为简单的事情。
晚上下班,高子健提议大伙儿去夜城聚一聚,电话里他只强调了一件事,戴上榴莲。
这些天榴莲的表现是一如既往的淡定,可是我看的出来,她的笑容少了。高子健比我细心,因为他发现,郑凯的笑容更少了。
榴莲似乎发现了我可以想要带她去夜城的秘密,死活问我到底去那里做什么,我随口一说,就说高子健今晚要在哪里给我惊喜。
鬼来的惊喜。
榴莲信了,在下班前换了一双高跟鞋,跟我一起上了出租车。
路上,我试探性的问了问榴莲,在某年某月莫一天的晚上,她曾经抱着我哭过,请问,是什么原因。
榴莲瞪着我,说:“泪腺太发达了不行吗?”
其实我最讨厌榴莲的毒舌和表面冷静,轻轻地拉着她的胳膊,小声的问:“和郑凯交往的不是挺好的吗?怎么忽然……”
“陈小佳你再提这个人信不信我直接把你从这里踢出去,或者,我自己滚下去!”榴莲一声怒火直接控制了我的分贝,于是,我老实闭上了嘴。
让我惧怕的是,郑凯此刻正和高子健呆在夜城里喝酒,万一到时候场面不好控制,那可怎么办?
偷偷的给高子健发了一条信息,一分钟不到,高子健回了我两个字,放心。
高子健就是有这样的魔力,他说放心,我就放心。
再瞥了一眼身旁的榴莲,我的小心肝不由自主的就发颤。
包厢在二楼,最大级别的总统包厢,门刚推开,我和榴莲都被镇住了。包厢的顶部都是漂浮的彩色气球和彩带,横七竖八的布满了整个房间,漂浮的小彩条不断的抖动,看样子,果然是废了一番心思。
“欢迎美女光临!”李树和魏征头头顶着小帽子朝我们走来,我伸了伸脖子,看到高子健背对着我正在忙什么,一个箭步飞过去,就看到了投影仪下的小纸条。
在酒吧的包厢里弄出一个投影仪,这么有创意的事情,恐怕只有我家高子健能做出来。发觉到我的目光时,高子健立即站起来挡住我,说:“怎么这么快就到了?”
我瞥了一眼高子健的身后,问:“你刚才在做什么?”
高子健侧了侧身体,说:“没有啊,我什么都没做呀!”
“哼,我都看到了,”我轻轻地挪动着,谁知高子健和我一起挪动,压根什么都看不到。
“到底给不给看?”我瞪着高子健,表示恼火。
高子健的右手搭在我的肩膀上,轻轻地从身后取出一张纸条,上面上,清清楚楚的写着三个字“道歉信。”
落款,是郑凯。
我明白了,原来高子健让我放心,是因为早已经做了准备。
环视了一圈,并未看到郑凯本人,高子健戳了一次我的胳膊,指了指包厢里的卫生间,顿时笑了出来。
好家伙,这个郑凯倒也是毅力十足啊,为了道歉,居然比越王勾践还要有毅力,难得,真的难得!
就在我和高子健透着乐呵时,包厢的门被推开了,抬起头看去,原来是高子然过来了,让我意外的是,高子然的身旁,竟然站了一个老外。
老外一头金色的头发,身材高大,型男一个。
几乎是本能的,第一眼,我和高子健就看向了李树,正在和服务员打牌的李树显然还没有注意到高子然和老外的存在,正笑得开心。
“小佳姐!”高子然一声呼唤,直接促使李树转过脸来,“小佳姐,这是我们系的同学,叫汤姆。”
我和高子健朝高子然走去,路过李树身旁时,明显的看到了他脸上的肌肉抖动了两次,谢天谢地,今晚还有我们这一对是正常的。
我和高子然正在小声聊天,李树已经坐不住了,他端着一杯红酒朝我们走来,笑着问:“小然然,这位是……”
高子然挎着汤姆的胳膊,笑着说:“这位是汤姆,我们系的高材生,怎么样,长得不错吧?”
李树上下扫了一眼汤姆,笑着说:“汤姆?英语教科书里出来的吗?为什么每个圈子里都要有这么一个土的名字?”
汤姆似乎有些不解,用英文跟高子然对话,我看到高子然尴尬的跟汤姆解释,然后瞪了李树一眼,从沙发上站起来,说:“李先生,你不觉得你说起话来有种酸溜溜的味道吗?怎么了?老黄瓜刷绿漆,给我装纯呢?”
不愧是高子健的妹妹,这话刚说出口,就将了李树一军。
“小然然,去大不列颠两年,洋鬼子你还没看够吗?胸口都是毛,你不怕半夜醒来以为自己是在动物园呀!”
“动物园怎么了?我就喜欢抱着大猩猩睡觉觉,你管我!”高子然下巴一昂,优雅的转身、
李树轻轻地叹了一口气,转身朝门外走去。
音乐声忽然是静止,灯光也被跳到了包厢中央,高子健拿着麦克风,轻轻地咳了一声,说:“大家都安静会吧!”
昏暗中,我瞥了一眼在一旁喝闷酒的榴莲,抬起脚走了一步,就听到高子健喊着我的名字:“陈小佳小美女,你在做什么?”
我停住脚步,转过脸看着高子健,听到她说:“陈小佳,现在有一份快递要送给你,请问你能过来签收吗?”
我疑惑的看着高子健,根本不懂他又要玩哪一出。
“此份快递独一无二,仅此一份,要是想要签收,最好立刻过来。”高子健伸出手臂,朝我招了招手。
我有种前方有危险的错觉,却还是情不自禁的抬起了头,直接奔了过去。
当我走到了高子健的面前,瞥了一眼四周,并未察觉到所谓的快递,小声的问:“我的快递呢?”
“闭上眼,马上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