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树:有个人,就是来收拾你的
  在我幼小的记忆力,已经对女性有了自己的概念,我一直以为,所有的女性,包括我妈妈在内,都是温柔善良的代名词。
  直到某一天,某个女孩在大院里脱了我的裤子之后,我才深切的意识到了一点,这个世界,无处不存在着极品,每天都有人在刷新我的概念。
  而这个人,名字叫高子然。
  老实说,小时候的她,真的一点女孩子的样子都没有。除了一双闪动的大眼睛之外,其他外观和我们几人差不多。
  就那么一个小女生,已经跟王大叔家的胖子干了三次,跟李阿姨家的高个子打过不止五次,直接在院子里树立起了威信。
  我记得那时候,高子然的个头比我高一点。所以远远看着,就觉得她的身上带着一种女王的感觉。
  就这么一个整天惹是生非的女孩子,有着爸爸疼,妈妈爱,还有哥哥宠着,完全不知天高地厚。
  当然,那个时候的我,根本没有这些不满,因为她还算比较够义气,每次翻院墙摘了隔壁院子的柿子,都会给大伙分分。
  我爸每天早出晚归,我妈每天忙着二环外的店铺,只有我一个人在家。
  有时候,有了一个差的,总比没有强。对于高子然这种小玩伴,我就是这么一个想法。
  我很羡慕高伯伯每次都会把两个孩子轮流挂在脖子上,带着他们坐飞机,而我,从来没有这样的经历。
  当时我不知道是为什么,直到又一次放学回家,我发现卧室的门没关,看到爸爸怀里坐着一个女人,才终于明白了原因。
  我爸和我妈的关系,并没有表面上的那么好。
  所以我生日那天,我爸爸当着我的面骂了我妈,然后摔门而出。
  我妈将自己锁在屋子里哭,任我怎么敲门,她都没开门。
  我一个人站在门口,看着还没有点燃的蜡烛,悄悄地抹眼泪。
  高子健和高子然正巧从我家门口路过,手里面拿着彩色的荧光棒,在黑夜里,闪烁着耀眼的光芒。
  我也不知道怎么认出来高子然的,现在想一想,她不就是我黑夜中,那个闪烁的荧光棒?
  高子然也发现了我,那时候他还留着齐耳的短发,一双黑漆漆的大眼睛,还有一个小虎牙,看到我站在门口,冲我嘿嘿一笑。
  高子然的鬼点子很多,看到我家屋子里的蛋糕,想法设法的勾搭我,又担心家长会说,只能站在门口,干巴巴的看着。
  我切了一块走出来,放到她的手上,没有说话。
  她没有接过去,指了指桌上的蜡烛,示意我拿一根出来。
  我就拿了一根蜡烛,带着打火机,跟高子然跑到了小区的树林里,偷偷的点蜡烛。
  在此之前,我和高子然是有仇的,扒裤子,打水枪,她总是欺负我。
  所以和她点蜡烛时,我特意加大了防备。
  只是我失算了,准确一点说,这个二姑娘不知道脑子怎么开窍的,居然真的插上蜡烛,给我唱了生日歌。
  断断续续的,音调也不准,暖红色的烛光里,能看到她长长的睫毛扑闪扑闪的,像只在夕阳下飞扬的蝴蝶,十分美丽。
  那一年,我九岁。高子然八岁。
  之后的十年里,跟着爸妈走南闯北,上的学校越来愈好,遇见的人也越来越多,女孩子更是不计其数,但是每每孤单的夜晚,我都能想到那双扑闪扑闪的眼睛。
  只是走之前,没有来得及跟她道别。
  找了那天帮我们拍照的那家照相馆,求他洗了一张她的照片,放在了钱夹里,至今,依然在。
  高考需要在本市进行,急急忙忙的就回了一趟奶奶家,路过曾经喜欢的那家杂货铺,已经变成了甜点房。很多东西和我一样,都在变化。
  甜点房里出来两个女生,一前一后,手里拿着一小块慕斯,吃的十分香甜。
  这一点,再一次的激发了我脑子里很多年前的那个秋天,那个小树林里为我点蜡烛的女孩。
  “鲁小萍,老师今天可能还让我上黑板,到时候记得告诉我答案!”
  “我不要,上次都差点被发现了……”
  “不是说好的吗?我请你吃拿破仑,你告诉我答案的,乖嘛!”
  两个女孩蹦蹦跳跳的从我面前走过,对话平淡。
  “高子然,这是最后一次了,没有下次,记住了!”
  大白眼,吐舌头,两个穿着校服的女孩子从我身边经过,十分可爱。
  下一秒,我的脚步停了下来。
  因为自动过滤了不需要的东西,我的耳朵里,只有“高子然”三个字。
  或许这些年见的东西多了起来,所以很难有很大的触动,而今,再次听到这个名字时,我的身体里还想电流击过一般,十分深刻。
  高考前三天回来,去学校取准考证,让我没有想到的是,居然会遇见她。
  如果非要让我概括这样偶遇的之后的原因,那我也只能归结为,命运。
  剩下的两天,我在原地等着她,只是她,再也没有从那里经过。
  现在想一想,当初的想法可以那么简单单纯,为什么随着年龄的增长,一个人的想法,反而多了起来,做不到了当初单纯了。
  这些天我也一直在想一件事,我不是傻子,完全能感觉到她的心,只是我一直在犹豫,这么去争取,到底是对,还是错。
  我也知道我们在一起会接受哪些考验,我太担心她会跟着我吃苦。
  而我欠月月的,又不能那么轻易的还清。
  子然的妈妈,当初可以那么果决的对我说出那些话,我想,日后也是一样。
  经历过一次生死,很多东西都可以看得平淡,唯独这一次,我压根就做不到洒脱。
  对于她的不守信,她的离开,我的心底怎么可能没有恨呢?可是生气归生气,惩罚她,不如惩罚我自己。
  老实说,我没有想到她会回来,半年前去过一趟巴黎,看着高子健和她一起出入在学校的舞会上,看着亭亭玉立的她,我没法不心动。
  也想上去骂她几句残忍,也想找个女人刺激刺激她,可是我也明白,这一切,都是归于放不开。
  她似乎不能理解为什么我这个复读生会到她的班级,而且,处处与她作对。
  在她的眼中,坐在她后排是体育委员,似乎更有亲和性。两包零食就能收买,不是她太笨,而是她太傻。
  其他同学都在奋笔疾书,人家一手一包零食,一手一本漫画,过的潇潇洒洒。
  在我眼里,她就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女孩。
  正因为如此,我才更不敢轻易的亵渎她。
  记得高三的那个周五,班级有同学提议搞个班级活动,正在拖地的她毫不犹豫的拿着拖把甩过来,扯着嗓门说同意。
  然后,拉着她的同桌和体育委员的手,两张桌子并排,压根没注意到我的眼神。
  那只手,就那么毫不顾忌的握着那只手。
  她好像一点都不在意,实际上某个男生的脸已经红透。
  我也难受。毕竟对我而言,所有关于她,珍贵的初次,我都想一个人霸占。
  后来,我发现了她的软肋,那就是学习。
  物理老头儿不知道受了谁的指示,每次上课提问,都会喊着她的名字。而每次,她的答案都很奇葩。
  别人笑,她也笑,笑完了之后又用书挡着自己的脸,不知道是害羞,还是张狂。
  我有点无法忍受,主动给她解答了一道题,没有想到阴差阳错的,她居然找上了我。
  我假装无视,只有我自己知道,她的每一个小纸条,我都视如珍宝,偷偷珍藏。
  说好听点,她那叫率直,说不好听点,那就是太二。
  可是每次看到她拿着书本来找我,我都忍不住想要摸摸她的脑袋,想着她一脸微笑的看着我。
  让我有些郁闷的是,我用了两个时间让他注意我的存在,结果,她却在卫生检查的当天,把我卖给了老师。
  我知道,隐形讨好一定是没机会了,我必须寻找一份让她记忆深刻的东西,结果,断了一只胳膊,终于,让她成功的,记住了我。
  实际上,我也没有想到那次会从楼梯上摔下来,只是那么情不自禁的,吻了上去。
  或许是因为胳膊太疼了,需要一点温柔的对待——这是她说的。
  命运纠葛,时空回转,这两年我一直在麻痹自己,以为可以做到不闻不问,可是到最后,我才发现,老天给了我这样一副秉性,总要找个人来收拾我,而这个人,就是高子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