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3章 如果杀人不犯法
沈钧下来的很快,就是脸色不好,眼角眉梢都覆着一层冰霜,就算只是看一眼,也会将人冻伤。
不过我脸皮厚,不怕冻。我看着他身下的轮椅,好奇地问道:“你怎么又坐上轮椅了,你的腿不是……”
沈钧黑眸微眯,冷声喝道:“闭嘴。你来干什么?”
我没好气地说道:“我正经的工作被你搞丢了,腿又受伤,穷得连饭都吃不上,只好来找你这个名义上的老公。”
沈钧俊美的脸黑成了一块炭,讥诮地说道:“林宝璐,你每天都能刷新我对你的认知。”
我淡笑,道:“彼此彼此。”
沈钧见我死皮赖脸地缠上了他,冷着一张脸带着我往他办公室走。刚走到电梯口,却见沈钧的二叔从里面走了出来。
沈钧的二叔叫沈成明,个子不高,人却挺胖。他的皮肤白白嫩嫩的,眯眯眼,大垂耳,长得一幅弥勒佛的外表,但却总给一种不是善茬的印象。
看见我,他笑眯眯地说道:“璐璐,你今天怎么有空过来?”
他一幅平常的口吻,仿佛根本不知道我和沈钧之间发生的龌蹉。
我客客气气地喊了一声二叔,浅笑着回道:“刚好今天有空,就过来看看。”
沈二叔伸出肥胖的手拍了拍我的肩,“你头发剪短了,倒显得精神不少。有空让阿钧带你来家里吃饭,你二婶常念叨你。”
我道:“好的,我有空就过去。”
“我还有事,先走了。”沈二叔说完,意味深长地看了一眼沈钧,挪动着肥胖的身子离开了。
我推着沈钧的轮椅走进电梯,等电梯门合上后,我问他,“你二叔不知道我们在分居?”
沈钧用鼻音嗯了一声,性感的薄唇抿成一条锐利的直线。
他这个样子明显是在生气,我怕惹怒了沈钧,他会将我赶走,便乖乖地噤了声,好奇地四处打量。
这里和我记忆里的模样大相径庭,曾经的白墙全部换成了透明玻璃,使每间办公室的情况都一览无余。
路过的人看见我和沈钧,打招呼的同时也会看我两眼,似乎在好奇我的身份。
未曾和沈钧反目成仇前,我到安泰集团来过几次,每次来不是给沈钧送爱心便当,就是想邀他共进午餐。可每一次不是碰到他在忙,没有时间,就是冷着脸对我不理不睬。
我当时还是大小姐脾气,有一次实在受不了他的冷落,当着公司所有高层的面,用便当砸了他一身,骂他不知好歹。
他当时被红的蕃茄,绿的蔬菜沾了满身,明明已经怒火中烧,却装出宠溺无奈的样子说,宝璐,你不要总是无理取闹。
我到现在还记得他的表情,说话的语气,甚至连气息的停顿也没有忘记。现在想想,我简直像个傻瓜一样,明明知道都是假的,还要沉溺其中。
我自嘲地笑了笑,垂下眼眸,掩去其中的苦涩,问沈钧,“你怎么想到把白墙换成玻璃的?”
沈钧淡声道:“怎么?”
“如果我是你的员工,我一定会觉得非常没有安全感,连开个小差都会担心被领导发现。”
沈钧睨了我一眼,淡淡地说道:“我请这些员工是来工作,给我的公司创造利益的,可不是让他们来开小差的。”
万恶的资本主义家。我暗自腹诽,撇了撇嘴,没有吭声。
沈钧办公室靠走廊的一面同样是透明玻璃,与透明玻璃相临的一边则是宽大的落地窗,站在窗边几乎能将大半个南市尽收眼底。
到了以后,他就将我丢在一边置之不理,自己处理公事去了。
我在沙发上坐了一会,到底没有忍住,找到窗帘的遥控器,将透明玻璃那面的窗帘统统放了下来。
室内的光线顿时暗了暗。
沈钧撩起眼皮看了我一眼。
我摊了摊手,“你也不想像动物园的猩猩一样被人参观吧?”
我和沈钧进办公室十分钟,这十分钟内,从外面探进来的视线便没有停止过。
沈钧一言不发,低下头又继续处理公事。
我实在无趣,走到办公桌旁的书架上,打算找本书看看。书架上的书倒是不少,不过几乎都是建筑类的书籍。在书架的最上层摆着一套小说,正是最近大火的《冰与火之歌》,而且还是原文。
我一直想要这套原文书,不过因为囊中羞涩,一直没有下狠心买,想不到沈钧竟然会存了一套。
我心中一喜,想也不想地踮起脚尖去抽,却冷不防碰到膝盖上的伤。
我不由脚下一软,整个人朝地上跌去,赶紧下意识地扶了一把桌子。却不知无意间碰到了什么,桌面上的东西哗啦啦地往朝地上砸了下去。
沈钧坐在办公桌后,面沉如水地望着我,漆黑的眼眸里闪烁着愤怒的火苗。
我立马知道自己闯祸了,赶紧将弯腰将地上的东西捡起来一一放回桌子上。
沈钧冷冷道:“还有一支钢笔。”
我找了一圈没找到,问他:“在哪?”
“办公桌下面。”
沈钧的书桌又大又宽,我弯下腰看了看,黑色的派克钢笔躺在最里面,除了爬进去拿,别无他法。
“我腿上有伤。”我指了指又在渗血的膝盖,一脸无辜地说道。
沈钧不以为意地扫了一眼我的膝盖,冷酷无情地说道:“不然你爬进去拿出来,不然你就从哪里来回哪里去。”
我当然不甘心这样就回去,恨恨地瞪了他一眼,没好气地说道:“你让开。”
沈钧转动着轮椅往后退了退,让出一大片空间给我。
我蹲下身,一手扶着桌子,一手扶着地面,伸出没有受伤的腿,打算用脚将钢笔弄出来。
沈钧识破我的意图,冷冰冰地威胁道:“你敢用你的脏脚碰一下我的钢笔试试。”
如果杀人能够不犯法的话,我想我一定会用这支钢笔将沈钧的脖子刺穿。
我双膝跪地,钻进桌子底下将那支钢笔握在手上,正恶狠狠地畅想着沈钧痛苦的表情,却被他一脚踹到屁股上,跌了个狗吃屎。
这还不算,他竟然还很恶劣地用脚在我屁股上碾了碾。
我只感到脑子里面轰地一声,整个人都炸了。我手脚并用地从桌子底下爬出来,直接扑到沈钧身前,猩红着双眼狠狠地扼住了他的脖子。
我不管了,就算杀人犯罪,我也要把沈钧弄死。
不过我脸皮厚,不怕冻。我看着他身下的轮椅,好奇地问道:“你怎么又坐上轮椅了,你的腿不是……”
沈钧黑眸微眯,冷声喝道:“闭嘴。你来干什么?”
我没好气地说道:“我正经的工作被你搞丢了,腿又受伤,穷得连饭都吃不上,只好来找你这个名义上的老公。”
沈钧俊美的脸黑成了一块炭,讥诮地说道:“林宝璐,你每天都能刷新我对你的认知。”
我淡笑,道:“彼此彼此。”
沈钧见我死皮赖脸地缠上了他,冷着一张脸带着我往他办公室走。刚走到电梯口,却见沈钧的二叔从里面走了出来。
沈钧的二叔叫沈成明,个子不高,人却挺胖。他的皮肤白白嫩嫩的,眯眯眼,大垂耳,长得一幅弥勒佛的外表,但却总给一种不是善茬的印象。
看见我,他笑眯眯地说道:“璐璐,你今天怎么有空过来?”
他一幅平常的口吻,仿佛根本不知道我和沈钧之间发生的龌蹉。
我客客气气地喊了一声二叔,浅笑着回道:“刚好今天有空,就过来看看。”
沈二叔伸出肥胖的手拍了拍我的肩,“你头发剪短了,倒显得精神不少。有空让阿钧带你来家里吃饭,你二婶常念叨你。”
我道:“好的,我有空就过去。”
“我还有事,先走了。”沈二叔说完,意味深长地看了一眼沈钧,挪动着肥胖的身子离开了。
我推着沈钧的轮椅走进电梯,等电梯门合上后,我问他,“你二叔不知道我们在分居?”
沈钧用鼻音嗯了一声,性感的薄唇抿成一条锐利的直线。
他这个样子明显是在生气,我怕惹怒了沈钧,他会将我赶走,便乖乖地噤了声,好奇地四处打量。
这里和我记忆里的模样大相径庭,曾经的白墙全部换成了透明玻璃,使每间办公室的情况都一览无余。
路过的人看见我和沈钧,打招呼的同时也会看我两眼,似乎在好奇我的身份。
未曾和沈钧反目成仇前,我到安泰集团来过几次,每次来不是给沈钧送爱心便当,就是想邀他共进午餐。可每一次不是碰到他在忙,没有时间,就是冷着脸对我不理不睬。
我当时还是大小姐脾气,有一次实在受不了他的冷落,当着公司所有高层的面,用便当砸了他一身,骂他不知好歹。
他当时被红的蕃茄,绿的蔬菜沾了满身,明明已经怒火中烧,却装出宠溺无奈的样子说,宝璐,你不要总是无理取闹。
我到现在还记得他的表情,说话的语气,甚至连气息的停顿也没有忘记。现在想想,我简直像个傻瓜一样,明明知道都是假的,还要沉溺其中。
我自嘲地笑了笑,垂下眼眸,掩去其中的苦涩,问沈钧,“你怎么想到把白墙换成玻璃的?”
沈钧淡声道:“怎么?”
“如果我是你的员工,我一定会觉得非常没有安全感,连开个小差都会担心被领导发现。”
沈钧睨了我一眼,淡淡地说道:“我请这些员工是来工作,给我的公司创造利益的,可不是让他们来开小差的。”
万恶的资本主义家。我暗自腹诽,撇了撇嘴,没有吭声。
沈钧办公室靠走廊的一面同样是透明玻璃,与透明玻璃相临的一边则是宽大的落地窗,站在窗边几乎能将大半个南市尽收眼底。
到了以后,他就将我丢在一边置之不理,自己处理公事去了。
我在沙发上坐了一会,到底没有忍住,找到窗帘的遥控器,将透明玻璃那面的窗帘统统放了下来。
室内的光线顿时暗了暗。
沈钧撩起眼皮看了我一眼。
我摊了摊手,“你也不想像动物园的猩猩一样被人参观吧?”
我和沈钧进办公室十分钟,这十分钟内,从外面探进来的视线便没有停止过。
沈钧一言不发,低下头又继续处理公事。
我实在无趣,走到办公桌旁的书架上,打算找本书看看。书架上的书倒是不少,不过几乎都是建筑类的书籍。在书架的最上层摆着一套小说,正是最近大火的《冰与火之歌》,而且还是原文。
我一直想要这套原文书,不过因为囊中羞涩,一直没有下狠心买,想不到沈钧竟然会存了一套。
我心中一喜,想也不想地踮起脚尖去抽,却冷不防碰到膝盖上的伤。
我不由脚下一软,整个人朝地上跌去,赶紧下意识地扶了一把桌子。却不知无意间碰到了什么,桌面上的东西哗啦啦地往朝地上砸了下去。
沈钧坐在办公桌后,面沉如水地望着我,漆黑的眼眸里闪烁着愤怒的火苗。
我立马知道自己闯祸了,赶紧将弯腰将地上的东西捡起来一一放回桌子上。
沈钧冷冷道:“还有一支钢笔。”
我找了一圈没找到,问他:“在哪?”
“办公桌下面。”
沈钧的书桌又大又宽,我弯下腰看了看,黑色的派克钢笔躺在最里面,除了爬进去拿,别无他法。
“我腿上有伤。”我指了指又在渗血的膝盖,一脸无辜地说道。
沈钧不以为意地扫了一眼我的膝盖,冷酷无情地说道:“不然你爬进去拿出来,不然你就从哪里来回哪里去。”
我当然不甘心这样就回去,恨恨地瞪了他一眼,没好气地说道:“你让开。”
沈钧转动着轮椅往后退了退,让出一大片空间给我。
我蹲下身,一手扶着桌子,一手扶着地面,伸出没有受伤的腿,打算用脚将钢笔弄出来。
沈钧识破我的意图,冷冰冰地威胁道:“你敢用你的脏脚碰一下我的钢笔试试。”
如果杀人能够不犯法的话,我想我一定会用这支钢笔将沈钧的脖子刺穿。
我双膝跪地,钻进桌子底下将那支钢笔握在手上,正恶狠狠地畅想着沈钧痛苦的表情,却被他一脚踹到屁股上,跌了个狗吃屎。
这还不算,他竟然还很恶劣地用脚在我屁股上碾了碾。
我只感到脑子里面轰地一声,整个人都炸了。我手脚并用地从桌子底下爬出来,直接扑到沈钧身前,猩红着双眼狠狠地扼住了他的脖子。
我不管了,就算杀人犯罪,我也要把沈钧弄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