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红粉骷髅
  目送着小月离开,叶星河方才转身,重新走入场中,笑着问道:“刚才那位美人就是我画中之人,诸位可还有疑问?”
  李飞扬不甘心的咬了咬牙,哼了一声道:“你胜在眼尖发现了这等美人,而不是胜在了画技之上。”
  说着,他转身往场外走去。
  “等等。”老教授喊住了他,笑着说道:“一双发现美丽的眼睛,是艺术家的素养之一。”
  李飞扬脸色越发难看,此刻他哪里听得进去,只认为老教授在嘲笑自己,愤然而走。
  “难成大器。”洛河看着他的背影摇头。
  “恭喜你,状元之名坐实了。明天开始你便可以进入金陵大学学习,学费等一应费用全部免除,除此之外,学校食堂和一些必需品也对你免费开放;图书馆借书之类的学习场所永久免费。”老教授笑着对叶星河说道:“除此之外,你享有自由,拥有永不挂科的特权。”
  他凑近了一些,低声道:“即便不来上课,毕业证也是会发给你的。”
  叶星河颇为惊讶,随即明白过来。
  夺得榜首都不是简单的人物,单论艺术造诣而言绝对超出了学校的大多数老师,未来前途不可限量,对于这种人才,学校只需要拉拢,而不是严加看管。
  “多谢教授。”叶星河点了点头,和老教授交谈了几句,得知了对方的姓名和身份。
  洛成,国画大师兼金陵大学国画院院长,洛河是他的孙子。
  叶星河惊讶不已,怪不得洛河一个人前来,不见他的老师,原来是传承自家门之学。
  不过由此可见洛成为人了,在此前叶星河没有发现两人之间有任何沟通,清清白白。
  考试落幕,温庆贺站起来就要走,叶星河往前一步,喝声道:“你想当着全校师生的面食言吗?”
  “为人师表,当言而有信。”洛成也说道。
  温庆贺咬了咬牙,冲着叶星河弯腰拱手,道:“有眼不识泰山高,之前多有得罪,万望海涵!”
  叶星河一脸笑意,挥手道:“去吧。”
  温庆贺羞惭不已,迅速离去。
  今天面子丢大了,以后在金陵大学还得绕着叶星河走,不然见面就鞠躬,哪里丢的起那个人?
  至于之前那个女教授,早已跑的不见了人影。
  叶星河正打算离去,突然——
  轰的一声,莺莺燕燕冲了过来。
  “男神!帮我签个名吧!”
  “我想要一首诗,你这么有才一定会诗的,送我一首诗吧。”
  “嘤嘤嘤,人家想要画,你给人家画个写真吗。”
  “滚!你个骚娘们敢勾搭我老公!星河老公,咱们去酒店慢慢画吧。”
  叶星河满头大汗,没想到文质彬彬的才女们发起疯来也这么可怕,转身要走,路被堵死了。
  回头一看,四面八方都是人。
  “要是用武功冲去的话太显眼了,不好。”
  “算了,算我命苦,来吧!”
  在女人的潮水中,男人们妒忌的目光中,身材高大的叶星河无比显眼,脸上多出一个个红唇印记。
  “小姐,你不该走的,你看不是姑爷现在要被她们给抢走了。”
  “你看他笑得多开心,我不走反而打扰了他。”
  徐妃琼冷冷的说了一句,不再去看,往更远处走去。
  “小姐,这是他给你的画。”
  “不要。”
  “小姐,你是不是喜欢他啊,为什么要去帮他?”
  “我那是看他可怜。”
  “你平时不怎么喜欢可怜别人啊,肯定还是喜欢他了。”
  “你要是再啰嗦的话,就回京都去!”
  “哦哦哦……”小月委屈的嘟了嘟小嘴,道:“人家不说了还不行嘛……”
  “东西拿来!”徐妃琼停下了脚步。
  “什么?”小月茫然抬头,不解的看着徐妃琼。
  “画!”
  啪的一声,还没等小月反应过来,画已经被夺走了。
  看着徐妃琼的背影,小月愣了好久才跟了上去,嘴角带着一丝笑意。
  逃离现场之后,叶星河被方晓强拉着围绕整个金陵大学转悠了起来。
  一路之上,他都在不断的擦着脸上的唇印。
  “感觉如何?”方晓笑着问道。
  “痛苦万分。”叶星河摇头不已,道:“佛说红粉骷髅,红尘苦海,果然不假;怎奈骷髅太多,无法脱身苦海啊。”
  “得了便宜还卖乖。”方晓哼哼了一声,瞥了叶星河一眼,道:“你是不是喜欢徐妃琼?”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你之前还说红粉骷髅呢,那徐妃琼就是最大的骷髅。”方晓立马反驳道。
  叶星河愕然,道:“你口才怎么突然变好了?”
  “是你变了。”方晓翻了一个白眼,道:“我在飞机上刚认识你的时候酷酷的,慢慢的就变得阳光了,见了徐妃琼之后,性格更是变得开朗了许多。”
  “有吗?”叶星河笑道。
  “自然有!”方晓点头,脸上带着淡淡的怨念。
  “那是因为你我之间变得熟悉了吧,不认识的时候自然是觉得对方比较酷的……”叶星河决定忽悠对方。
  岂知,气鼓鼓的美少女鼓着小小的腮帮子盯着自己,怒道:“你在忽悠我!”
  完了,被发现了,一定是忽悠低智商的小月导致自己智商也变低了。
  叶星河尴尬的咳嗽了一声,道:“你就当我之前是装酷的吧。”
  “所以你承认撩我的事实吗?”方晓问道。
  叶星河有点头痛,思索良久,才道:“我这个人有个嗜好。”
  “什么嗜好?”方晓眼睛发亮,一脸好奇的盯着叶星河。
  “恋尸癖!”叶星河凑到她的耳边,低沉着声音说道。
  方晓浑身一个激灵,心里一阵恶寒,脑子在刹那之间一片空白。
  阳光又英俊,有才又能打的叶星河,竟然有恋尸癖!?
  就在她发呆的时候,耳边突然响起了大笑声。
  “所以我喜欢招惹骷髅。”
  方晓一愣,顿时明白过来。
  叶星河说喜欢招惹骷髅,就是承认自己会撩妹,因为之前两人说过红粉即是骷髅!
  招惹骷髅可不就是招惹红粉吗?
  反应过来,方晓抬头一看,哪里还看的见人影,顿时气的跺了跺脚,骂道:“这个混蛋,又骗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