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绍兴花雕(求鲜花,求收藏)
之后,又吃了一些,果然,吃饭的饭量增大了,感觉身体,也不那么冷了。
“太师傅,我没有那么冷了。”
张三丰惊异的看着这小东西,不想,这东西也就一寸长短,竟然有这般奇效,要知道,这孩子,可是身中玄冥神掌,天下至阴至毒之武功。
自己这百年内力,对其都没有任何办法,就知道,这毒之强横。
“老前辈不用惊奇,此物,乃是万里之外,异族之物,可惜,此时的商船,却是很难到达那些地区,不然,多收集一些异族之物,对我大夏,也是很好的。”
他不由想到了那西方的巨大陆地,此刻,还算是无主之物,只不过有一些野人,而在这片大地上,却生长这红薯,马铃薯,花生,玉米等高产之物,上天,对他们简直就太好了。
可惜的是,他们根本就对不起上天的怜悯。
如果有机会,自己一定要去走上一圈,把那些植物,都弄回来,提前让大夏百姓,少受些苦楚。
这个时代的百姓,真的很辛苦,一年到头,就种那些土地,产量,却不高,只能勉强糊口。
还要交沉重的赋税。若是有了高产植物,最起码能够让他们过的好一些。
“哦,不曾想,竟然还有如此奇怪之地,小兄弟你竟然还曾经去过万里之外,老道却是佩服的紧啊。”
张三丰再次说道,这一次,倒也出自内心,种花有句老话,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张三丰虽然行走过江湖,却从来不曾离开过种花,而去过异地。
“前辈过誉了,不过是比别人多走了些地方,却也不值一提。”
看了看桌子上,忽然想到,竟然忘了,把酒拿出来了,他快速的打开空间,然后,直接从里面,拿出了一个10斤左右的坛子,上面写着,绍兴花雕。
这酒,却是他在绍兴之时,路过一个恶霸家中时,恶霸欺凌别人的时候,他亲自上去教训了一顿,然后,抢走了他的收藏,数坛绍兴女儿红。
而这些女儿红,都是十多年的珍藏,当真稀少的紧。
看了代天龙手中酒坛,却是有些年头,让张三丰眼前一亮,他也曾经喝过绍兴女儿红,不过,因为江湖之中,本身又是正道之人,自然不会如同代天龙一般,不要皮面。
故而,他所喝过最好的绍兴花雕,也不过是10年左右的,而见到了这坛子,就知道,最少也要15年以上。
“不错,不错,看来老道士今日,却是有口福了。”
代天龙打开了酒坛,就直接给二人一人倒了一大碗,再为自己倒了一碗,至于孩子嘛,还是吃饭的好。
而闻着酒香,常遇春就已经迫不及待了,要知道,这常遇春是军中汉子,军中之人,好酒却是已经成了习惯,自古以来,猛将皆好美酒。
而常遇春自然也不例外。
他快速的端起酒碗,迅速的尝了一大口。
酒入喉咙,却是甘香醇厚。
“好酒,果然是好酒啊。”
他是粗人,却也不会什么品酒之事,只是说出了好酒,然后直接把碗中酒,一口喝下。
喝完之后,还砸吧砸吧嘴,让代天龙有些好笑,这倒也符合军人气息,很多军人,都是不善言辞,而性格直爽。
张三丰自然不会如同汉子一般,直接一口喝下,而是慢慢品味,这酒,看上去就知道,是不可多得之物,如常遇春那般去喝,却是有些浪费了。
不过,他并未多言,这酒,本身也不是自己的,他能品味,就已经很不错了,自然也不会说什么。
而几个人,就天南海北的聊着天,很快,也吃完了饭,那张无忌,自从吃到了辣椒之后,只感觉浑身火热,寒意也驱散了不少,人看上去,也好了很多。
看着周芷若和那个小孩儿的情况,代天龙其实已经知道怎么一回事儿了,那个男孩儿,穿的虽然不错,不过,身上的气息,犹如一个农家子,根本就不像是那位周子旺的后人,而那个女孩儿,虽然穿着农家衣衫,但是,气质上,就不同于普通的农家女。
而根据后来,周芷若的表现看,这女孩儿,应该是周子旺的女儿,至于那男孩儿嘛,定是渔夫之子,或者是混淆视听的孩子。
想想也是,当初,常遇春在船上,竟然让人直接射杀了他千里守护的少主,而周芷若却是活了下来,跟着张三丰去了武当,最后,被送上了峨眉。这里,本身就吐露着诡异,渔夫死了,少主死了,而周芷若活了下来。
他千里护送,岂不就是白护送了?
“太师傅,我没有那么冷了。”
张三丰惊异的看着这小东西,不想,这东西也就一寸长短,竟然有这般奇效,要知道,这孩子,可是身中玄冥神掌,天下至阴至毒之武功。
自己这百年内力,对其都没有任何办法,就知道,这毒之强横。
“老前辈不用惊奇,此物,乃是万里之外,异族之物,可惜,此时的商船,却是很难到达那些地区,不然,多收集一些异族之物,对我大夏,也是很好的。”
他不由想到了那西方的巨大陆地,此刻,还算是无主之物,只不过有一些野人,而在这片大地上,却生长这红薯,马铃薯,花生,玉米等高产之物,上天,对他们简直就太好了。
可惜的是,他们根本就对不起上天的怜悯。
如果有机会,自己一定要去走上一圈,把那些植物,都弄回来,提前让大夏百姓,少受些苦楚。
这个时代的百姓,真的很辛苦,一年到头,就种那些土地,产量,却不高,只能勉强糊口。
还要交沉重的赋税。若是有了高产植物,最起码能够让他们过的好一些。
“哦,不曾想,竟然还有如此奇怪之地,小兄弟你竟然还曾经去过万里之外,老道却是佩服的紧啊。”
张三丰再次说道,这一次,倒也出自内心,种花有句老话,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张三丰虽然行走过江湖,却从来不曾离开过种花,而去过异地。
“前辈过誉了,不过是比别人多走了些地方,却也不值一提。”
看了看桌子上,忽然想到,竟然忘了,把酒拿出来了,他快速的打开空间,然后,直接从里面,拿出了一个10斤左右的坛子,上面写着,绍兴花雕。
这酒,却是他在绍兴之时,路过一个恶霸家中时,恶霸欺凌别人的时候,他亲自上去教训了一顿,然后,抢走了他的收藏,数坛绍兴女儿红。
而这些女儿红,都是十多年的珍藏,当真稀少的紧。
看了代天龙手中酒坛,却是有些年头,让张三丰眼前一亮,他也曾经喝过绍兴女儿红,不过,因为江湖之中,本身又是正道之人,自然不会如同代天龙一般,不要皮面。
故而,他所喝过最好的绍兴花雕,也不过是10年左右的,而见到了这坛子,就知道,最少也要15年以上。
“不错,不错,看来老道士今日,却是有口福了。”
代天龙打开了酒坛,就直接给二人一人倒了一大碗,再为自己倒了一碗,至于孩子嘛,还是吃饭的好。
而闻着酒香,常遇春就已经迫不及待了,要知道,这常遇春是军中汉子,军中之人,好酒却是已经成了习惯,自古以来,猛将皆好美酒。
而常遇春自然也不例外。
他快速的端起酒碗,迅速的尝了一大口。
酒入喉咙,却是甘香醇厚。
“好酒,果然是好酒啊。”
他是粗人,却也不会什么品酒之事,只是说出了好酒,然后直接把碗中酒,一口喝下。
喝完之后,还砸吧砸吧嘴,让代天龙有些好笑,这倒也符合军人气息,很多军人,都是不善言辞,而性格直爽。
张三丰自然不会如同汉子一般,直接一口喝下,而是慢慢品味,这酒,看上去就知道,是不可多得之物,如常遇春那般去喝,却是有些浪费了。
不过,他并未多言,这酒,本身也不是自己的,他能品味,就已经很不错了,自然也不会说什么。
而几个人,就天南海北的聊着天,很快,也吃完了饭,那张无忌,自从吃到了辣椒之后,只感觉浑身火热,寒意也驱散了不少,人看上去,也好了很多。
看着周芷若和那个小孩儿的情况,代天龙其实已经知道怎么一回事儿了,那个男孩儿,穿的虽然不错,不过,身上的气息,犹如一个农家子,根本就不像是那位周子旺的后人,而那个女孩儿,虽然穿着农家衣衫,但是,气质上,就不同于普通的农家女。
而根据后来,周芷若的表现看,这女孩儿,应该是周子旺的女儿,至于那男孩儿嘛,定是渔夫之子,或者是混淆视听的孩子。
想想也是,当初,常遇春在船上,竟然让人直接射杀了他千里守护的少主,而周芷若却是活了下来,跟着张三丰去了武当,最后,被送上了峨眉。这里,本身就吐露着诡异,渔夫死了,少主死了,而周芷若活了下来。
他千里护送,岂不就是白护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