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玲珑巧手理红妆
林珑瞟了眼贝明绯,朝绿姨娘吩咐道:“她好茶喝多了,给她来碗净水吧,正好清清肠胃。”
贝明绯顿时脸上一红,“我肠胃好着呢。”
“对哦,好着呢。”林珑略嘲讽地看她一眼,“阿绯,你又没听我的,对不对?我不是说叫你少吃点肉,你那肠胃不适合,饮食尽量清淡,最后这些都会反馈到你的脸上,你别是不信?”
贝明绯一听到林珑这话,急忙掏出随身携带的镜子照了起来,紧张地问,“我的痘痘又长出来了?在哪,在哪?阿珑,你快给我想想办法?”
女子皆爱美,贝明绯也不例外,哪怕她的性子大大咧咧的。
在林珑没回苏州之前,她的脸上满是见不得人的痘痘,甭管你五官长得有多好,肤色有多白皙,一旦长满痘痘,那就是一场悲剧。当时的她怕别人耻笑,买了最上等的胭脂水粉擦在脸上想要遮掩住这些痘痘,哪知脸上受到胭脂水粉的刺激,痘痘更是严重,越严重她用的胭脂水粉就更多。
本来如果这样也就算了,反正有东西遮挡着,也没人看得真切,但人算不如天算,天天在贵女圈中打滚的人,她的性子又略微张扬,看不惯她的人多了去。
俗语有言,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
贝明绯就被人暗算推到水里,那还是春游之时,从水中被救起的时候,脸上的胭脂水粉全部脱落,一张满是痘痘的脸暴露在人前,惊呆一群人。
她被人笑谑的名声不胫而走,从此都缩在家里不敢出门。
这一段几乎是贝明绯最不愿意被人提及的经历。
变美后,她高调出现,狠狠地扇那个当初推她落水出丑的女子一巴掌,反正美人做什么都会有人歌颂,摆脱了痘痘,她就是活脱脱的大美人一个。
现在被林珑这么一吓,她哪有不紧张的?
林珑收起她的小镜子,“阿绯,你怎么还是这么没自信?它没长出来,不过你再不注意,只怕它又要出来骚扰你。”
贝明绯仍是抢过镜子照了又照,发现没有半颗痘痘的痕迹,这才放心地收起小镜子,白了林珑一眼,娇嗔了一句,“你就会吓我?坏透了。”手却是朝戴面纱的女子轻轻招了招。
那个女子见状,迈着小步走上前来,素手就将面纱取下,露出一张颇为清秀的脸庞,略有几分感激地看着林珑,微敛眉屈膝行礼:“月儿见过林姑娘。”
林珑当即站起,仔细看她的脸,令人惊喜的是之前看起来十分可怕的斑点都渐渐变淡,这张脸算是可看了,看得越仔细脸上的笑容越大。
贝明绯也笑着走近两人,“你这方子配得好,不过用了一段时间就能有这效果,只要坚持下去,我这丫头只怕脸好了就要被我哥讨去当通房。”
月儿听到自家姑娘打趣的话,瞬间红了双颊,想到大爷的俊美,心里渐渐有了想法,不过这些都要多谢眼前的林姑娘,没有她,她这一辈子怕是连嫁个小厮也困难,那一脸的褐色斑点能吓退不少人。
林珑脸上的笑容慢慢变淡,收回查看月儿脸上情况的手,转而摸起她的脉象,眉间轻皱,“月儿的体质与巡抚家的千金不同,所以给她用的方子未必适合巡抚家的千金,还须再改改才好。”
月儿的体质是中性的,也就是并不偏向寒热哪一边,所以才能令药效发挥得更好,这效果也就很快体现。巡抚家的千金却偏偏是一个内热较甚的人,这个方子直接给她用,效果要大打折扣。
贝明绯看到林珑脸上思索的表情,撇了撇嘴道:“你呀就爱吹毛求疵,你可知那巡抚千金郑南珠天天遣人来看月儿的脸,这两天就像中邪一般,说是要我将月儿用来擦脸的东西拿去给她用。我好不容易才拒了她,说是你会给她配更好的,我这侍女不过是代她试方子罢了……”
看到林珑似没在听一般,她可不干了,哪有留她一人在那儿唱独脚戏?声音渐渐加大,“诶,林氏阿珑,你回魂没有?”
林珑被她这大声一嚷,刚才的思绪都飞到了爪哇国,用手掩了掩耳,“听到了,那么大声做甚?”
“我怕你听不到。”贝明绯收起自己的恶作剧,“我跟你说真的,郑南珠似乎等不及,你也知道她都十八了,这婚事没着落,她能不急吗?哪怕是巡抚千金,也没人想要娶张麻子脸……”
“说她麻子脸夸张了些。”林珑厚道地说了一句。
贝明绯挥了挥手,“差不多了,反正她现在是热锅上的蚂蚁,她几次要派人来都被我拦下了,你可要加快速度才行。”毕竟是商家的女儿,她拉住林珑的手,“郑南珠告诉我,只要你能救她的脸,她愿付这个价。”用手比了比。
正正因为有贝明绯这个活广告在,林珑方才渐渐能打入贵女圈中,只是之前找她的人问题都不严重,赚到的钱也有限,给林栋看病就是一大支出,前几天实在是银钱不够使,这才气不过去新宅找二叔父要银子。
此时林珑看了看贝明绯比的手指,眼睛一亮,“五两银子?”
这对于她而言已是一笔巨款了,如果省点够她一家子用三个月了,林栋入学的事情也算是可以解决。
贝明绯只差又要翻白眼,得意地宣布,“是五十两银子。”
林珑的眼睛不禁睁大,早就知道做成巡抚千金这桩生意,可以赚进更多的钱,却没想到是多得有点吓人。
她现在缺的是银子,不用点手指,她也知道样样都要花钱,思忖一番,最后拍板道:“你跟我约她七日后相见。”
贝明绯自然乐得跑腿,急忙点头。
贝明绯顿时脸上一红,“我肠胃好着呢。”
“对哦,好着呢。”林珑略嘲讽地看她一眼,“阿绯,你又没听我的,对不对?我不是说叫你少吃点肉,你那肠胃不适合,饮食尽量清淡,最后这些都会反馈到你的脸上,你别是不信?”
贝明绯一听到林珑这话,急忙掏出随身携带的镜子照了起来,紧张地问,“我的痘痘又长出来了?在哪,在哪?阿珑,你快给我想想办法?”
女子皆爱美,贝明绯也不例外,哪怕她的性子大大咧咧的。
在林珑没回苏州之前,她的脸上满是见不得人的痘痘,甭管你五官长得有多好,肤色有多白皙,一旦长满痘痘,那就是一场悲剧。当时的她怕别人耻笑,买了最上等的胭脂水粉擦在脸上想要遮掩住这些痘痘,哪知脸上受到胭脂水粉的刺激,痘痘更是严重,越严重她用的胭脂水粉就更多。
本来如果这样也就算了,反正有东西遮挡着,也没人看得真切,但人算不如天算,天天在贵女圈中打滚的人,她的性子又略微张扬,看不惯她的人多了去。
俗语有言,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
贝明绯就被人暗算推到水里,那还是春游之时,从水中被救起的时候,脸上的胭脂水粉全部脱落,一张满是痘痘的脸暴露在人前,惊呆一群人。
她被人笑谑的名声不胫而走,从此都缩在家里不敢出门。
这一段几乎是贝明绯最不愿意被人提及的经历。
变美后,她高调出现,狠狠地扇那个当初推她落水出丑的女子一巴掌,反正美人做什么都会有人歌颂,摆脱了痘痘,她就是活脱脱的大美人一个。
现在被林珑这么一吓,她哪有不紧张的?
林珑收起她的小镜子,“阿绯,你怎么还是这么没自信?它没长出来,不过你再不注意,只怕它又要出来骚扰你。”
贝明绯仍是抢过镜子照了又照,发现没有半颗痘痘的痕迹,这才放心地收起小镜子,白了林珑一眼,娇嗔了一句,“你就会吓我?坏透了。”手却是朝戴面纱的女子轻轻招了招。
那个女子见状,迈着小步走上前来,素手就将面纱取下,露出一张颇为清秀的脸庞,略有几分感激地看着林珑,微敛眉屈膝行礼:“月儿见过林姑娘。”
林珑当即站起,仔细看她的脸,令人惊喜的是之前看起来十分可怕的斑点都渐渐变淡,这张脸算是可看了,看得越仔细脸上的笑容越大。
贝明绯也笑着走近两人,“你这方子配得好,不过用了一段时间就能有这效果,只要坚持下去,我这丫头只怕脸好了就要被我哥讨去当通房。”
月儿听到自家姑娘打趣的话,瞬间红了双颊,想到大爷的俊美,心里渐渐有了想法,不过这些都要多谢眼前的林姑娘,没有她,她这一辈子怕是连嫁个小厮也困难,那一脸的褐色斑点能吓退不少人。
林珑脸上的笑容慢慢变淡,收回查看月儿脸上情况的手,转而摸起她的脉象,眉间轻皱,“月儿的体质与巡抚家的千金不同,所以给她用的方子未必适合巡抚家的千金,还须再改改才好。”
月儿的体质是中性的,也就是并不偏向寒热哪一边,所以才能令药效发挥得更好,这效果也就很快体现。巡抚家的千金却偏偏是一个内热较甚的人,这个方子直接给她用,效果要大打折扣。
贝明绯看到林珑脸上思索的表情,撇了撇嘴道:“你呀就爱吹毛求疵,你可知那巡抚千金郑南珠天天遣人来看月儿的脸,这两天就像中邪一般,说是要我将月儿用来擦脸的东西拿去给她用。我好不容易才拒了她,说是你会给她配更好的,我这侍女不过是代她试方子罢了……”
看到林珑似没在听一般,她可不干了,哪有留她一人在那儿唱独脚戏?声音渐渐加大,“诶,林氏阿珑,你回魂没有?”
林珑被她这大声一嚷,刚才的思绪都飞到了爪哇国,用手掩了掩耳,“听到了,那么大声做甚?”
“我怕你听不到。”贝明绯收起自己的恶作剧,“我跟你说真的,郑南珠似乎等不及,你也知道她都十八了,这婚事没着落,她能不急吗?哪怕是巡抚千金,也没人想要娶张麻子脸……”
“说她麻子脸夸张了些。”林珑厚道地说了一句。
贝明绯挥了挥手,“差不多了,反正她现在是热锅上的蚂蚁,她几次要派人来都被我拦下了,你可要加快速度才行。”毕竟是商家的女儿,她拉住林珑的手,“郑南珠告诉我,只要你能救她的脸,她愿付这个价。”用手比了比。
正正因为有贝明绯这个活广告在,林珑方才渐渐能打入贵女圈中,只是之前找她的人问题都不严重,赚到的钱也有限,给林栋看病就是一大支出,前几天实在是银钱不够使,这才气不过去新宅找二叔父要银子。
此时林珑看了看贝明绯比的手指,眼睛一亮,“五两银子?”
这对于她而言已是一笔巨款了,如果省点够她一家子用三个月了,林栋入学的事情也算是可以解决。
贝明绯只差又要翻白眼,得意地宣布,“是五十两银子。”
林珑的眼睛不禁睁大,早就知道做成巡抚千金这桩生意,可以赚进更多的钱,却没想到是多得有点吓人。
她现在缺的是银子,不用点手指,她也知道样样都要花钱,思忖一番,最后拍板道:“你跟我约她七日后相见。”
贝明绯自然乐得跑腿,急忙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