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9 方向的选择!
在得到达芬奇艺术理解与画技的瞬间,李烩的视野突然进入了黑白,眼前的人物与景象化为清晰的结构与线条,强大的透视艺术功底已经融入了他的本能,一切尽可用透视原理在平面上表现。
但这终究是黑白的,好像少了点什么。
色彩,一点点出现,好像是第一次出现一样,从一个角落,一点点染向整个视野,转瞬之间,眼前的画面被色彩点亮。
世间的姹紫嫣红飞速涌入,点亮了画卷,也点亮了时代!
他头一次发现,眼前的色彩是如此的美好与多样,时代的画卷是如此的万象丛生!
他那本以干涸的双目,重新湿润。
一滴感动的泪水,流了下来。
那些凝视着李烩的人已经看慌了。
他为什么突然哭了起来!
就算你很帅,也不能随便乱哭啊!
可是为什么,他的哭容是如此的美好,这已经超脱了美的境界了,是一个人对这个世界的终极赞赏!
美术品店的中年秃顶老板,看着李烩的哭容,想到了自己曾几何时也是如此的风华正茂,追寻绘画的理想,只是,这个世界并不需要画家,他就只好兜售画具了,这本该是一件悲哀的事,可看着李烩的泪水,他却泛不起一丝悲伤的涟漪,他唯有感谢上苍,让他见到了如此的美好!
美术品店里的所有人,包括静静在内,都静静看着李烩赞赏的泪水。
李烩自己也觉得很奇妙,依照达芬奇的艺术理解,这竟然是一个美好到爆炸的时代!
文艺复兴的确留下了很多艺术品,但并没有人真正游历过那个时代,人们了解那个时代大多是通过文字记载与口口相传,时间越久,传下来的东西也就越少,越精,时至今日,只剩下了一些看似最重要的东西!
原来如此。
艺术家们的世界只是历史偏重记录的东西,即便是在文艺复兴的时代,更多更多更多的人们,依旧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食不果腹的他们没有资本也没有精力去欣赏所谓的艺术,无论是达芬奇还是莎士比亚,他们的杰作始终是顶端小圈子的产物,更多的人依旧辛苦劳作,与曲高和寡的艺术完全绝缘。
即便强如本人达芬奇,在没有委托的情况下,通常也没有资本和精力去创造一幅画作。
历史是一副片面的放大镜,只关注到了这个小圈子的狂欢,一些自命不凡的人们,盲目的歌颂他们从放大镜中观测到的曾经,将那个时代描述得空前美好而又伟大,用以来鄙夷今世今刻人们的浅薄。
而在昔日的大师眼中,完全不是这样子的!
这个时代,每一个工业产品,都完全继承了曾经只有艺术品才能拥有的美感,从一个小小的铅笔盒,到新起的高楼大厦,从手机屏幕上的图标,到奔流不息的轿车,这些司空见惯的东西让美感融入了生活的每个细节。
美,并没有堕落,而是平凡了,平凡到每个人都可以享受,每个人都可以评判,正因艺术本身是如此的平凡,在前卫的艺术领域,所谓的画家才不得不追寻极致与扭曲的东西来标新立异!
这完全是合情合理的!
这个时代,每个人身上都拥有着昔日大师们梦寐以求的颜色,从郑义的袜子到白静的连衣裙。本人曾为一个幻想中的色彩研究化学,调配颜料数月只为得到这个颜色,但眼前,一切竟是如此的唾手可得!
不要哀叹艺术的衰亡。
因为艺术,早已融入了生活的每个角落!
艺术从未堕落,而是平凡!
好了没有!就到这里吧!
李烩很烦躁。
他必须停止这些肉麻的赞美,即便是自己发自肺腑的感叹,但同时也让自己浑身起鸡皮疙瘩!
好了,拭去泪水,解决眼前的事情,既然已经达芬奇了,那就一嗨到底吧。
如何将本人登峰造极的古典艺术造诣,融入“保留社团活动室”的浅薄主题上?
从本人的艺术特色下手,几个世纪以来,本人被歌颂流传最广的画作是《蒙娜丽莎》和《最后的晚餐》,前者是对自然美表现的极致,后者是对几何美追寻的极致。
这两幅画作都耗费了本人巨大的时间精力,前者的精力主要集中在色彩叠加上,后者则是在结构设计和数学论证上,我只是尝试一部完全符合几何之美的画作而已,人们如今已经对其过度解读了。
眼下,没有时间去追求几何之美了,那需要漫长的计算和设计过程,只能一定程度上摒弃色彩渲染,挑战自然美,这样也才能符合画展“绿色生态”的主题,《蒙娜丽莎》的创作方向是唯一的选择了!
那是我见到过最美的女人,也是我对美学理解的完全体现,我用最完美的手法,表现出自然界最美的存在,我用了数年的时间才完成了这幅委托画作,由于我自己都被自己创造的美震撼了,为了保护这样的美,我只好违约放弃委托,卷着自己的作品逃亡……
显然,眼前只有三个小时不到的时间,蒙娜丽莎那样级别的作品是不可能的了,只能将其简化,减少上色堆叠的层数,降低对极致的追求,尽量追求美就好了。
而且还要与现代人的审美结合,力求一种放在任何时代都能被称之为美的存在。
我首先,需要一个模特,需要一个美的标尺。
李烩开始聚精会神四望,他首先看到的是正前方眼眶湿润的秃顶老板。
不行,这个人在任何时代都与美绝缘。
向右看,是刚正不阿的李云龙。
在某种程度上,他的确有一种雄性之美,但这个时代并不欣赏这种美。
向左看,是呆若木鸡的白静。
……这个,虽然这是时代推崇的校花之美,但本人始终认为其过于浮夸了,总想揭露其粉底下面的苍白与口红下的干涸。
艺术创作是一个自我认可的过程,首先要从内心接受,感受到美,才能酣畅淋漓的描述出美,抱着对校花本体的怀疑,是无法完成一副和谐画作的。
但这终究是黑白的,好像少了点什么。
色彩,一点点出现,好像是第一次出现一样,从一个角落,一点点染向整个视野,转瞬之间,眼前的画面被色彩点亮。
世间的姹紫嫣红飞速涌入,点亮了画卷,也点亮了时代!
他头一次发现,眼前的色彩是如此的美好与多样,时代的画卷是如此的万象丛生!
他那本以干涸的双目,重新湿润。
一滴感动的泪水,流了下来。
那些凝视着李烩的人已经看慌了。
他为什么突然哭了起来!
就算你很帅,也不能随便乱哭啊!
可是为什么,他的哭容是如此的美好,这已经超脱了美的境界了,是一个人对这个世界的终极赞赏!
美术品店的中年秃顶老板,看着李烩的哭容,想到了自己曾几何时也是如此的风华正茂,追寻绘画的理想,只是,这个世界并不需要画家,他就只好兜售画具了,这本该是一件悲哀的事,可看着李烩的泪水,他却泛不起一丝悲伤的涟漪,他唯有感谢上苍,让他见到了如此的美好!
美术品店里的所有人,包括静静在内,都静静看着李烩赞赏的泪水。
李烩自己也觉得很奇妙,依照达芬奇的艺术理解,这竟然是一个美好到爆炸的时代!
文艺复兴的确留下了很多艺术品,但并没有人真正游历过那个时代,人们了解那个时代大多是通过文字记载与口口相传,时间越久,传下来的东西也就越少,越精,时至今日,只剩下了一些看似最重要的东西!
原来如此。
艺术家们的世界只是历史偏重记录的东西,即便是在文艺复兴的时代,更多更多更多的人们,依旧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食不果腹的他们没有资本也没有精力去欣赏所谓的艺术,无论是达芬奇还是莎士比亚,他们的杰作始终是顶端小圈子的产物,更多的人依旧辛苦劳作,与曲高和寡的艺术完全绝缘。
即便强如本人达芬奇,在没有委托的情况下,通常也没有资本和精力去创造一幅画作。
历史是一副片面的放大镜,只关注到了这个小圈子的狂欢,一些自命不凡的人们,盲目的歌颂他们从放大镜中观测到的曾经,将那个时代描述得空前美好而又伟大,用以来鄙夷今世今刻人们的浅薄。
而在昔日的大师眼中,完全不是这样子的!
这个时代,每一个工业产品,都完全继承了曾经只有艺术品才能拥有的美感,从一个小小的铅笔盒,到新起的高楼大厦,从手机屏幕上的图标,到奔流不息的轿车,这些司空见惯的东西让美感融入了生活的每个细节。
美,并没有堕落,而是平凡了,平凡到每个人都可以享受,每个人都可以评判,正因艺术本身是如此的平凡,在前卫的艺术领域,所谓的画家才不得不追寻极致与扭曲的东西来标新立异!
这完全是合情合理的!
这个时代,每个人身上都拥有着昔日大师们梦寐以求的颜色,从郑义的袜子到白静的连衣裙。本人曾为一个幻想中的色彩研究化学,调配颜料数月只为得到这个颜色,但眼前,一切竟是如此的唾手可得!
不要哀叹艺术的衰亡。
因为艺术,早已融入了生活的每个角落!
艺术从未堕落,而是平凡!
好了没有!就到这里吧!
李烩很烦躁。
他必须停止这些肉麻的赞美,即便是自己发自肺腑的感叹,但同时也让自己浑身起鸡皮疙瘩!
好了,拭去泪水,解决眼前的事情,既然已经达芬奇了,那就一嗨到底吧。
如何将本人登峰造极的古典艺术造诣,融入“保留社团活动室”的浅薄主题上?
从本人的艺术特色下手,几个世纪以来,本人被歌颂流传最广的画作是《蒙娜丽莎》和《最后的晚餐》,前者是对自然美表现的极致,后者是对几何美追寻的极致。
这两幅画作都耗费了本人巨大的时间精力,前者的精力主要集中在色彩叠加上,后者则是在结构设计和数学论证上,我只是尝试一部完全符合几何之美的画作而已,人们如今已经对其过度解读了。
眼下,没有时间去追求几何之美了,那需要漫长的计算和设计过程,只能一定程度上摒弃色彩渲染,挑战自然美,这样也才能符合画展“绿色生态”的主题,《蒙娜丽莎》的创作方向是唯一的选择了!
那是我见到过最美的女人,也是我对美学理解的完全体现,我用最完美的手法,表现出自然界最美的存在,我用了数年的时间才完成了这幅委托画作,由于我自己都被自己创造的美震撼了,为了保护这样的美,我只好违约放弃委托,卷着自己的作品逃亡……
显然,眼前只有三个小时不到的时间,蒙娜丽莎那样级别的作品是不可能的了,只能将其简化,减少上色堆叠的层数,降低对极致的追求,尽量追求美就好了。
而且还要与现代人的审美结合,力求一种放在任何时代都能被称之为美的存在。
我首先,需要一个模特,需要一个美的标尺。
李烩开始聚精会神四望,他首先看到的是正前方眼眶湿润的秃顶老板。
不行,这个人在任何时代都与美绝缘。
向右看,是刚正不阿的李云龙。
在某种程度上,他的确有一种雄性之美,但这个时代并不欣赏这种美。
向左看,是呆若木鸡的白静。
……这个,虽然这是时代推崇的校花之美,但本人始终认为其过于浮夸了,总想揭露其粉底下面的苍白与口红下的干涸。
艺术创作是一个自我认可的过程,首先要从内心接受,感受到美,才能酣畅淋漓的描述出美,抱着对校花本体的怀疑,是无法完成一副和谐画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