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菜鸡!你们连牧师都打不赢?
  一切都朝着麦当肯预想中那样发展……才怪呢!
  就出来溜达一下,麦当肯立即发现不对了。
  远远看过去,一群苦逼的剑士正在试穿的铠甲让某人想起了黄金圣斗士,不,那黄中带青的闪亮色泽让他想起的是圣斗士五小强之外的炮灰队!
  算是给镇长最后几分薄面,等到巴瑟拉斯回到公爵府的书房,麦当肯大发雷霆。
  “为什么你要给伟大的斯坦索姆家族的剑士使用青铜铠甲!?”
  “这……对付那些装备石头武器的巨魔足够了啊!”
  镇长是个既忠诚又有一定能力的工具人,他说的话的确在理。
  烂苔氏族作为赞达拉巨魔帝国毁灭后的巨魔分支,文明程度相当渣。金属武器都没多少,大多把尖锐石头绑在木棍上当投矛和长矛。
  这玩意皮甲是扛不住的,但青铜甲已经能提供有效防护,不扎到脖子之类的要害,秒不了人。
  但……
  谁特么给你谈性价比?
  小爷我要的是败家!
  如果不是高端铠甲产能不足,我全部给你们上瑟银铠甲套。
  “巴瑟拉斯,我跟你谈的是荣耀!懂?马上就是会猎,你是要我在其他大贵族面前,把斯坦索姆家族的荣耀都丢光吗!?把那些青铜垃圾丢给下面的镇守备队!不要跟我谈钱!钱不是问题!给你两周,我要看到我所有的剑士都穿上精铁铠甲!”
  麦当肯的愤怒吼声,响彻装满华贵装饰的书房,把面前挨训的巴瑟拉斯等文官,以及镇守在外面的守卫都吓得缩了缩脖子,唯有一身牧师袍的乌老大雕塑般站在旁边,仿佛什么都看不到,听不到。
  于是,神奇的一幕发生了。当一周后,陆陆续续集合起来的骑士看到了让他们泪奔的一幕——他喵的!咋这些剑士的装备比我们骑士的还好!?
  崭新的铁质铠甲闪亮耀眼,由于铸铁厚度有8mm,防护性不比那些只有3、4mm的钢甲差多少。
  重肯定重,胜在防护力足够啊!
  何况剑士平时又不会整天穿着这套铁疙瘩,行军时只穿便利的皮甲,临战才着重甲。
  更瞎眼的是,连长枪兵都穿上一套【绿铁】套装。这玩意是锁甲,用制好的野猪皮,镶嵌上N块拇指大小的铸铁甲片。跟以前相比,简直一个天一个地。
  以前长枪兵就是炮灰,穿啥?
  布甲!
  对!你耕地时穿啥就是啥。
  连枪兵都有全身锁甲,简直豪出天际。
  好多穷逼骑士简直想找个地洞钻进去。
  除了他们引以为傲的武艺,谁收拾谁还说不准呢。
  让他们更为惊喜的是伙食,原本普通士兵吃的就是黑面包,那玩意比地球的法式面包还要惨烈。平时拿来当棍子敲人也断不了,不泡水根本撕都撕不下来。
  麦某人大手一挥,全员白面包不算,还有了野菜、腌肉和火腿肠。
  对于月薪只有几个银币的普通大头兵来说,这简直是天堂级的待遇了。
  本来看着自家小金库里,又没了五千金币,麦某人正美滋滋呢,按照这节奏,甚至不用等到狩猎开始,自己就能达标了。
  唉!
  人生就是如此枯燥无味,先赚它一个亿?
  呵呵!简单!轻松!惬意!
  带着头号保镖乌瑟尔走过广场,看着懒懒散散的枪兵和剑士正在聊天,一边吹牛一边喝着窖藏的葡萄酒,麦当肯突然听到了一番对白。
  “嗨!我们的公爵不知是不是脑子坏了?”
  “怎么了?现在外面的人说,拴一头猪在兵营里都能混到白面包吃。”
  本来,这只是两个杂役的对话,好死不死,居然触发了系统警告。
  【警告!警告!发现宿主麾下合计412名骑士和士兵的实力不符合宿主所付的酬劳,限定宿主在一周内处理完毕,否则按违反《非法慈善类》第3条处理。】
  卧槽!
  麦当肯一个激灵。他明白自己错在哪里了,他给这些菜鸡大头兵待遇太高了。
  那是精锐士兵的待遇。
  你妹啊!系统都发警告了,瞒是瞒不过去的!
  想到就做,没一会儿,城堡广场上的‘点将台’旁,一个传令兵吹起了集结用的小号。
  斯坦索姆家族的骑士和士兵不算太拉胯,虽然阵容不是太整齐,总算在限定时间里集结完毕。
  哪怕麦当肯不知兵,一看也知道,这队玩意顶多就是二流。
  此刻的麦当肯不是一个人在战斗,这一刻,他影帝附体。
  一张嘴,就用他还略带稚嫩的青年音吼道:“你们是我最信赖,最感到光荣的斯坦索姆家族战士!然而,在今天,我听到一个可耻的流言——那就是拴一头猪在我的军营里都能骗到军饷!告诉我,是不是这样!?”
  得益于零散巨魔氏族的威胁,洛丹伦的军队没有长久的相对和平而彻底堕落腐化。
  除了外围某个嘴碎的杂役蓦地缩了缩脖子,当场就有一些血性男儿大吼起来。
  “不是!”
  “这是无耻的诬蔑!”
  下面乱糟糟的,好歹士气可用。
  麦当肯一挥手,下面就静下来了。
  老牌贵族两千年的积威,恐怖如斯!
  麦当肯话锋一转:“我的教父圣光大主教阿隆索斯*法奥听说了在南陆暴风王国有几个教堂的牧师,因为缺乏战斗力,被可恶的绿皮怪物屠戮一空,所以他想研发出一个以圣光为基础的新职业。”
  一扬手,他指着手边四个穿着牧师袍的家伙。
  “他们都是拥有正式教籍的牧师,或许你们很多人都见过他们。”
  没错,在这一刻,他们都是正儿八经的牧师,资历还不短。
  有士兵暗暗点头了。
  麦当肯继续道:“我没兴趣考究这种新职业是否会成功。但既然是教父的拜托,那么好吧,斯坦索姆家族的勇士们,现在是时候你们证明自己了——不管你们用什么手段,能在一对一的对决中打赢他们当中任何一个,立即官升一级。打输的家伙,在狩猎期间就当牧师手下的兵吧!”
  羞辱!
  彻彻底底的羞辱!
  这年头牧师给人的印象就是念经的神棍,当大头兵跟着牧师混,这谁受得了?
  看到那四个穿着牧师袍、齐齐踏前一步的猛男,将士们毫不畏惧地围上去。
  唯有麦某人脸上MMP,心中笑嘻嘻。
  你丫的,若是白银五圣能被你们这些菜鸡收拾掉,小爷我也不用混了,直接躲回家卖番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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