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8 章
连着三日久阅奏折,庄振羡已经筋疲力竭,看见奏疏头都大了。
庄妍音就在他怀里,从他臂弯探出脑袋来,捏着一份奏折,兴致仍旧高昂,问他:“父皇,这句怎么念?”
唉,他真是比不得年轻人了。
庄振羡懒漫地掀起眼皮,没精打采支额:“芜州互市,亥周交界。”
“什么意思呀?”
庄振羡自上往下瞥了一眼:“在亥国与周国的交界处芜州境内,两国互市时发生了些事。”
庄妍音小小脑短路了一下,大脑短暂空白的瞬间,终于想起来被她刻意抛在脑后的卫封。
卫封就在芜州,就在大周。
他如今才十六岁,这个时间他正在吴国为质,但在吴国的那个人不是他本尊,是他的心腹易容替他。他自己从十二到十九岁的这几年都化名跟在他师父身边,隐瞒着他的身份在学艺。
他师父楚夫子是位谋略家,门生无数,喜爱周游列国。但正是因为这位老先生太过聪明,年轻时受申国皇帝囚禁了多年,想强留他为己国所用。
楚夫子是被卫封救出来的,因为卫封慕名他已久,需要拜他为师。他离开申国后再也不爱往各国宫廷跑,推辞了几国皇帝的邀请,收着卫封这个弟子隐匿行踪。但纵是如此,还是因为名声太广被人寻到、拜他为师。他并非人人都见,只随缘招收些门生随在身边。
而卫封不仅是他的恩人,还是他最得意的学生,是他一生见过的帝王将相与无数门生里颖悟绝伦的那个。
芜州……
庄妍音想起剧情了。
卫封跟随楚夫子周游各国,每遇民生受累之事,只要不暴露身份,他都还是愿意搭一把手。
尤其那些年常驻大周,卫封每次见大周百姓受累,也知道庄振羡荒淫昏庸,都愿意随意一出手。
这种谋略家出手便是动口,不过轻松说个主意,知州便茅塞顿开,一瞬间懂了该如何救民。
卫封就在芜州救过当地百姓一次,几百万字的剧情太多,她只记得好像是有一桩两国互市的交易引发的纠纷。
庄妍音:“!”
“父皇,互市纷争不比境内纷争,若处理不当会引邻国不快,这次百姓是不是受苦了?”
庄振羡又懒懒瞧了一眼:“是啊。”
“那我们快出手啊!”
她一定要赶在卫封献策前把这件事解决掉,让卫封提前五年就明白,他们的皇帝不昏庸了!已经在治国了!她爹和她都不能再被他杀了!
庄振羡:“此事已处理妥善。”
庄妍音:“?”
不是,这就处理妥了?都没给她机会证明他们自己能行?
中书侍郎顾煊正好入殿来禀报些政务,瞧见庄妍音也同庄振羡坐在龙椅上,见怪不怪,已不再震惊,更没有说公主逾越不懂规矩的话。
他们都知皇帝开始学习治国皆是庄妍音的功劳。
顾煊已年迈,庄振羡勉强打起精神听他讲话,但都像在听天书。
庄妍音见他忘记赐座,便让向狄给顾煊抬椅子。
顾煊微微一顿,冲她欣慰一笑:“多谢妍公主。”
政务禀完,他想起什么,补充道:“芜州商争已处理妥善,我境内死伤两名百姓,一人为药商,一人是盐商。亥国的兵已从边境撤回……此事还属芜州知州反应敏捷,先斩后奏,雷厉风行,才免去更多凶患。”
好气啊。
庄妍音忧愁地靠进龙椅里。
明明想先给卫封一点威慑,人家早已经帮她爹把事情料理干净了。
她又看了一眼奏折,上头全无提及什么人献计。
她抬起头问顾煊:“顾大人,此乃芜州知州一人力挽狂澜?”
“确是知州杨暨元之策。”
庄妍音忿闷地耷拉着脑袋。
卫封当然不可能留名,他可是连对他师父都捂着马甲的,这么大的功劳,知州又不傻,怎么可能分功给别人。
她几乎能想象到那个爱穿一袭玄衫的睿智天才少年背负着心爱的佩剑,自人群中打马而过,轻描淡写说出这些让寻常人脑壳痛的谋略,只留下随风飘卷的衣袂,和书里一路吸引脑残迷妹的俊朗背影。
顾煊禀报完便恭敬地行礼告退,临走前衷心地叮嘱庄振羡:“皇上注意劳逸结合,勤政要紧,但您龙体也要安康啊。”
庄振羡对上他殷切的眼神,心绪一震,整个人也为之神清气爽。
他登基多年,第一次有大臣这样殷恳地关心他要注意龙体,从前他们都是咬着牙说他在后宫得注意龙体。
但手已经酸了,他将庄妍音从身侧座位揪到怀里:“替父皇批字。”
庄妍音拿起芜州这份奏折,憋屈地写下:朕已阅。
不忘打了一个感叹号表示愤怒。
可怜芜州的知州杨暨元在多日后接到这份奏折,非但未见帝王嘉奖,还留下一个他看不懂的符号,让他在惊恐中度过多日。
※※※※※※※※※※※※※※※※※※※※
卫封:我虽不在江湖,但江湖上一直有我的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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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太子生性暴躁,恐会丢储君之位,
皇后让算命先生给他挑了一个八字旺他的太子妃。
太子妃比太子硬生生小了七岁,五岁就被养在东宫。
太子瞧着这奶娃娃嗤笑:“就凭一个娃娃还想管住我?”
照样纨绔浪荡,好不容易登基,凭实力坐稳暴君的人设。
暴君每日不务朝政,
连成婚当晚都将及笄的小皇后丢在了洞房,
并下令皇后不许来烦他,以后见着他也要有多远滚多远。
一日,
暴君在宫外遇见一个姣美纯真的少女,一见钟情,收起浑身暴戾,主动与美人说话。
温夏花容失色,怯怯道:“臣妾拜见皇上,臣妾这就滚。”
暴君:“……”
后来,暴君把温夏圈在龙椅上,耐着性子哄道:“朕再看一千斤奏折,你就笑一个行不行?”
大盛朝的文武百官最喜欢看两种戏,
一种是皇上每日真香大戏,
另一种是皇上每日打脸追妻。
#朕就是喜欢被打脸,别叫朕停下来#
庄妍音就在他怀里,从他臂弯探出脑袋来,捏着一份奏折,兴致仍旧高昂,问他:“父皇,这句怎么念?”
唉,他真是比不得年轻人了。
庄振羡懒漫地掀起眼皮,没精打采支额:“芜州互市,亥周交界。”
“什么意思呀?”
庄振羡自上往下瞥了一眼:“在亥国与周国的交界处芜州境内,两国互市时发生了些事。”
庄妍音小小脑短路了一下,大脑短暂空白的瞬间,终于想起来被她刻意抛在脑后的卫封。
卫封就在芜州,就在大周。
他如今才十六岁,这个时间他正在吴国为质,但在吴国的那个人不是他本尊,是他的心腹易容替他。他自己从十二到十九岁的这几年都化名跟在他师父身边,隐瞒着他的身份在学艺。
他师父楚夫子是位谋略家,门生无数,喜爱周游列国。但正是因为这位老先生太过聪明,年轻时受申国皇帝囚禁了多年,想强留他为己国所用。
楚夫子是被卫封救出来的,因为卫封慕名他已久,需要拜他为师。他离开申国后再也不爱往各国宫廷跑,推辞了几国皇帝的邀请,收着卫封这个弟子隐匿行踪。但纵是如此,还是因为名声太广被人寻到、拜他为师。他并非人人都见,只随缘招收些门生随在身边。
而卫封不仅是他的恩人,还是他最得意的学生,是他一生见过的帝王将相与无数门生里颖悟绝伦的那个。
芜州……
庄妍音想起剧情了。
卫封跟随楚夫子周游各国,每遇民生受累之事,只要不暴露身份,他都还是愿意搭一把手。
尤其那些年常驻大周,卫封每次见大周百姓受累,也知道庄振羡荒淫昏庸,都愿意随意一出手。
这种谋略家出手便是动口,不过轻松说个主意,知州便茅塞顿开,一瞬间懂了该如何救民。
卫封就在芜州救过当地百姓一次,几百万字的剧情太多,她只记得好像是有一桩两国互市的交易引发的纠纷。
庄妍音:“!”
“父皇,互市纷争不比境内纷争,若处理不当会引邻国不快,这次百姓是不是受苦了?”
庄振羡又懒懒瞧了一眼:“是啊。”
“那我们快出手啊!”
她一定要赶在卫封献策前把这件事解决掉,让卫封提前五年就明白,他们的皇帝不昏庸了!已经在治国了!她爹和她都不能再被他杀了!
庄振羡:“此事已处理妥善。”
庄妍音:“?”
不是,这就处理妥了?都没给她机会证明他们自己能行?
中书侍郎顾煊正好入殿来禀报些政务,瞧见庄妍音也同庄振羡坐在龙椅上,见怪不怪,已不再震惊,更没有说公主逾越不懂规矩的话。
他们都知皇帝开始学习治国皆是庄妍音的功劳。
顾煊已年迈,庄振羡勉强打起精神听他讲话,但都像在听天书。
庄妍音见他忘记赐座,便让向狄给顾煊抬椅子。
顾煊微微一顿,冲她欣慰一笑:“多谢妍公主。”
政务禀完,他想起什么,补充道:“芜州商争已处理妥善,我境内死伤两名百姓,一人为药商,一人是盐商。亥国的兵已从边境撤回……此事还属芜州知州反应敏捷,先斩后奏,雷厉风行,才免去更多凶患。”
好气啊。
庄妍音忧愁地靠进龙椅里。
明明想先给卫封一点威慑,人家早已经帮她爹把事情料理干净了。
她又看了一眼奏折,上头全无提及什么人献计。
她抬起头问顾煊:“顾大人,此乃芜州知州一人力挽狂澜?”
“确是知州杨暨元之策。”
庄妍音忿闷地耷拉着脑袋。
卫封当然不可能留名,他可是连对他师父都捂着马甲的,这么大的功劳,知州又不傻,怎么可能分功给别人。
她几乎能想象到那个爱穿一袭玄衫的睿智天才少年背负着心爱的佩剑,自人群中打马而过,轻描淡写说出这些让寻常人脑壳痛的谋略,只留下随风飘卷的衣袂,和书里一路吸引脑残迷妹的俊朗背影。
顾煊禀报完便恭敬地行礼告退,临走前衷心地叮嘱庄振羡:“皇上注意劳逸结合,勤政要紧,但您龙体也要安康啊。”
庄振羡对上他殷切的眼神,心绪一震,整个人也为之神清气爽。
他登基多年,第一次有大臣这样殷恳地关心他要注意龙体,从前他们都是咬着牙说他在后宫得注意龙体。
但手已经酸了,他将庄妍音从身侧座位揪到怀里:“替父皇批字。”
庄妍音拿起芜州这份奏折,憋屈地写下:朕已阅。
不忘打了一个感叹号表示愤怒。
可怜芜州的知州杨暨元在多日后接到这份奏折,非但未见帝王嘉奖,还留下一个他看不懂的符号,让他在惊恐中度过多日。
※※※※※※※※※※※※※※※※※※※※
卫封:我虽不在江湖,但江湖上一直有我的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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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子生性暴躁,恐会丢储君之位,
皇后让算命先生给他挑了一个八字旺他的太子妃。
太子妃比太子硬生生小了七岁,五岁就被养在东宫。
太子瞧着这奶娃娃嗤笑:“就凭一个娃娃还想管住我?”
照样纨绔浪荡,好不容易登基,凭实力坐稳暴君的人设。
暴君每日不务朝政,
连成婚当晚都将及笄的小皇后丢在了洞房,
并下令皇后不许来烦他,以后见着他也要有多远滚多远。
一日,
暴君在宫外遇见一个姣美纯真的少女,一见钟情,收起浑身暴戾,主动与美人说话。
温夏花容失色,怯怯道:“臣妾拜见皇上,臣妾这就滚。”
暴君:“……”
后来,暴君把温夏圈在龙椅上,耐着性子哄道:“朕再看一千斤奏折,你就笑一个行不行?”
大盛朝的文武百官最喜欢看两种戏,
一种是皇上每日真香大戏,
另一种是皇上每日打脸追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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